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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对外电线路安全距离及防护要求

2024-07-12 阅读 8847

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4.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5.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6.对达不到本节第2条至第4条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7.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或采取停电后进行。

8.所架设的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要求。不能满足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9.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必须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的电杆倾斜、悬倒,或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

10.在有静电的施工现场内,集聚在机械设备上静电,应采取接地泄漏措施。

篇2:外电线路防护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外电线路防护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16―1规定。

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16―2规定。

4)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16―3规定。

表16―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l~1035~11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O6.08.O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220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lO15

表16―2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1~1035

最小垂直距离/m6.O7.O7.O

表16―3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安全距离/m<

沿垂直方向1.53.O4.O5.O6.O7.O8.5

沿水平方向1.52.O3.54.O6.O7.O8.5

5)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O.5m。

6)当达不到第1~4条中的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16―4所列数值。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

表16―4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lO

最小安全距离/m

1.72.O4.O

5.O6.O

7)当第6)条规定的防护措施无法实现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未采取上述措施的严禁施工。

8)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电杆倾斜、悬倒。

篇3:外电线路防护架搭拆作业安全技术交底范本

外电线路防护架搭拆作业安全技术交底范本

工程名称交底日期:年月日

施工单位分项工程名称:外电线路防护架搭拆作业

交底提要

交底内容:

一、一般要求:

1.参加外电线路,由特种作业的架子进行架设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教育,考核合格,并熟悉工作环境;

3.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格检查,凡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贫血,年老体衰,视力不好,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禁止安排此项工作;

4.作业人员的衣着要灵便,作业时穿软底防滑鞋,不得赤脚,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高挂低用;

5.操作时,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严禁在作业过程中追逐、打闹。

6.严禁酒后操作。

二、搭设要求:

1.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防护架必须搭设坚固,稳定;

2.作业点必须设警戒区,由专人看守,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并设标志牌;

3.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及时处理并立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

4.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严禁任何人擅自移动和拆除。如因施工需要而暂时移位的须报经施工负责人审批后才能拆除,并在工作完毕后立即复原;

5.在搭设过程中要思想集中,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互相关照;

6.搭设用的主要材料必须是符合安全要求,合格的绝缘不导电体材料,绑扎用的铁丝长度必须在保证捆绑过程中与线路边线的安全距离,并由专人备好后再送到操作人手中。所有材料、工具严禁抛投,必须用专用工具袋装好,用绳系好后上下传递;

7.搬运材料时,人员应前后呼应,统一指挥,步调一致,同起同落,严防砸伤。从大堆上抬材料时,注意材料从上面滚下砸伤,搬运过程中,转弯时注意过往行人及车辆;

8.五级以上大风、大雾、雨雪天气时,禁止进行搭设作业,风雨雪后须先检查架子的稳定性,并保证材料干燥后,再进行施工搭设;

9.搭设过程中,如遇休息,下班,必须将已搭设好的架子加固好,保证不倾覆,坍塌,并清理现场及架上杂物,设警戒区、标志牌,派专人看守后再下班休息;

10.搭设过程中必须保证杆件不能倾倒,架子上严禁存放任何物件。

11.搭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电业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队安全员坚守现场实施全方位监控。

12.架子搭好后,应在架子及压栏明显部位设标志牌。

13.搭设完毕后应履行验收手续。

14.拆除外线防护时的拆除顺序与安装顺序相反,应由上至下进行,一步一清、严禁一次放倒,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拆下的材料要从上往下传递,拆除的部件禁止抛掷,拆除金属材料时应注意与外线路的安全距离,并注意金属材料因应力引起的崩窜,使金属材料接触外电线路而引起的触电事故,其它应执行以上安全技术交底1-13条。

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

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

3、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