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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制度范文

2024-07-11 阅读 9043

不管是企业对员工,家长对孩子,在想要鼓励做好一项工作或一件事情时,往往都会进入一定的精神或物质奖励,这就需要制定出奖励制度,此制度在国内外有何差别呢以下是企业管理网整理的详细的资料介绍:

对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的劳动者给予奖励的制度,有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种。精神奖励亦称荣誉奖,如授予光荣称号、颁发奖状和奖章等;物质奖励是给予奖金、奖品等实物的奖励。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奖励,是资本家缓和阶级矛盾、麻痹工人阶级斗志的方法。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奖励,是对劳动者的关怀和爱护,体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是鼓励先进、督促后进和促进生产发展的重要方法。

国内外差别

外国的奖励制度

西方国家的奖励制度的特点是:①大都没有立法的统一规定,由雇主自行制定实施办法;②偏重物质奖励。如美国的企业普遍实行奖励制度,由资本家制定和实施,其形式有特别休假、免费旅行、代缴子女学费、赠送股票、发放奖金、代付婚丧费用等数十种。日本的奖励制度,在立法上仅作了原则规定。1976年重订的《劳动标准法》第9章“雇佣规则”中就有关于奖惩的规定。英国除实行财务性的奖励即工资奖励以外,还实行非财务性的奖励。如有些公司提供职工的额外假期、特别的工作环境等。

苏联和东欧国家的奖励制度一般由国家立法加以规定,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1970年《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劳动立法纲要》第35条具体规定了奖励制度。其方式有:给予当众表扬;发给奖金;奖给贵重赠品;授予奖状;登光荣簿或上光荣榜;对有特殊劳动功绩的职工,报请上级机关授予勋章、奖章、奖状和胸章,授予光荣称号和本行业先进工作者称号等。1972年《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劳动法典》第99条规定的奖励有:①按照工资表升一级或几级,或在未满法定最低年资以前增加工资;②红利、资金或其他金钱奖励;③勋章、奖章、光荣称号、奖状、纪念章或特殊称号;④列入光荣榜、光荣牌、公告,或受口头或书面的表扬。

中国的奖励制度

早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就有表彰劳动英雄及模范人物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6条规定:“国家鼓励公民在劳动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1982年宪法第42条规定:“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中国的奖励制度,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而以精神鼓励为主的方针。1950年政务院公布《关于奖励有关生产的发明、技术改进及合理化建议的决定》,1957年公布《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规定了奖励条件、奖励种类和奖励的权限等内容。1978年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发布修订发明奖励条例的通知》,1980年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发了《劳动模范工作暂行条例》,同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表彰工业、交通、基本建设战线全国先进企业和全国劳动模范的决定》规定:表彰成绩卓著的全国先进企业和全国劳动模范,给全国先进企业颁发嘉奖令,给全国劳动模范颁发奖章和证书。1982年1月*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国营工厂厂长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对在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厂长,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经上级机关批准,给予荣誉奖励或者物质奖励,1982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篇2:化工企业安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

1﹑目的:规定事故隐患分类﹑报告﹑奖励方法2﹑范围:全体员工3﹑责任者:安全部4﹑程序:4.1事故隐患分类4.1.1.一类:干部违章指挥﹑职工违章操作,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及时按要求填写操作记录的现象。4.1.2.二类:职工情绪低落﹑思想波动较大﹑工作消极﹑身体状况较差等现象。4.1.3.三类:灭火器材﹑劳保用品得不到及时保养,违反消防﹑劳动保护规定的现象。4.1.4.四类:机械﹑电气设备带病工作﹑各类保护装置失效的现象。4.1.5.五类:原辅材料﹑危险品乱堆放﹑引起消防通道不畅通或消防器材取用不方便的现象。4.1.6.六类:楼梯。作业平台等作业场所因种种原因造成操作人员作业时,安全得不到保证的现象。4.1.7.七类:发现有关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存在的缺陷或不完善。4.2报告程序4.2.1发现隐患一般采用一级报一级的方法,即职工报车间﹑部门领导,车间报部,职能部门报安全部。4.2.2上一级接到下一级事故隐患报告,在24小时内必须作出书面整改指示,或作出解释,如超出时间或解释理由不充分,报告人可越级上报。4.3报告形式4.3.1报告一般采用书面,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报告送安全部备案,以供备查。4.3.2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试二份,一份交上级部门,一份备案。4.4奖励4.4.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可作为工资提升和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4.4.2.第1—4类事故隐患发现报告一起奖励报告人10-50元,5—7类事故隐患发现报告一起奖励报告人20-50元。4.4.3.发现其它事故隐患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奖励。4.4.4.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职能部门申报,生产付总经理签字生效。4.4.5.车间(部门)对下属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责任人按情节严重予以经济处罚。4.4.6.对发掘事故隐患不力,发生事故的车间(部门)承担事故损失的10-50%。4.4.7.发现了事故隐患因车间(部门)不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的,发生事故车间(部门)承担的损失按考核标准执行,责任人再严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4.4.8.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总经理处理。

篇3:加油站事故隐患报告举报奖励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三违”,减少事故,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有序的进行,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安全奖励的一般规定。

3事故隐患分类

3.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

4事故隐患的范围

4.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4.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4.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

4.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4.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4.7丢弃、废气、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等);

4.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4.9以往生产活动中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5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内容

5.1事故隐患报告内容: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5.2事故隐患举报内容:隐患的现状、存在隐患的地点、发现时间、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6资金来源

要在综合奖中提取一部分,加上各类安全事故、违章违纪的罚款,一并作为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的基金,专款专用。

7奖励和惩罚

7.1对在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防止或挽救安全事故发生、隐患报告和举报的有功人员,要给予荣誉表彰和物质奖励(100-500元)。

7.2对提出安全重大合理化建议、及时制止违章避免重大险肇事故或人身伤害事故、消除重大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职工或单位,经安全部门调查属实并签认,都可以报公司请功、或一次性重点奖励500-3000元。并在评先、晋级、提职时予以此职工优先考虑。

7.3一般事故隐患未及时进行报告和整改的有关责任人和部门处100-500元罚款并在公司通报。

7.4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继续生产的责任人和部门处500-3000元罚款并在公司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