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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机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024-07-11 阅读 6854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全省各类煤矿从事巷道掘进机维修作业人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维修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3条维修工必须熟悉机器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具有一定的机械、电气基础知识、掌握维修技术。

三、安全规定

第4条维修时必须将掘进机切割头落地,并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和磁力起动器的隔离开关;严禁其他人员在截割臂和转载桥下方停留或作业。

第5条要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对机器进行润滑、维护保养,不得改变注油规定和换油周期。

四、操作准备

第6条带齐维修工具、备品备件及有关维修资料和图纸。

第7条维修前必须认真检查掘进机周围的顶板、支护、通风、瓦斯情况,以确保工作区域安全。切断机器电源,将开关闭锁并挂停电牌。

五、正常操作

第8条严格按规定对机器进行“四检”(班检、日检、旬检、月检)和维护保养工作。

第9条润滑油、齿轮油、液压油牌号必须符合规定,油量合适,并有可靠的防水、防尘措施。

第10条液压系统、喷雾系统、安全阀、溢流阀、节流阀、减压器等必须按照使用维修说明规定的程序进行维修并将其调整到规定的压力值。

第11条机器要在井下安全地点加油,油口干净,严禁用棉纱、破布擦洗,并应能通过过滤器加油,禁止开盖加油。

第12条需用专用工具拆装维修的零部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严禁强拉硬扳,不准拆卸不熟悉的零部件。

第13条油管破损、接头渗漏应及时更换和处理。更换油管时应先卸压,以防压力油伤人和油管打人。

第14条所有液压元件的进出油口必须带防尘帽(盖),接口不能损坏和进入杂物。

第15条更换液压元件应保证接口清洁。螺纹联接进应注意使用合适的拧紧力矩。

第16条液压泵、马达、阀的检修和装配工作应在无尘场所进行,油管用压风吹净,元部件上试验台试验合格后戴好防尘盖(帽),再造册登记入库保管。

第17条紧固螺钉(栓)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并应按规定力矩拧紧。采用防松胶防松时,必须严格清洗螺钉及螺钉孔。

第18条在起吊和拆、装零部件时,对接合面、接口、螺口等要严加保护。

第19条电气箱、主令箱和低压配电箱应随掘进机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理,各电气元器件、触头、接插件联接部分,接触要良好。

第20条隔爆面要严加保护,不得损伤或上漆,应涂一层薄油,以防腐蚀。

第21条电气系统防爆性能必须良好,杜绝失爆。

第22条电机的运转和温度、闭锁信号装置、安全保护装置均应正常和完好。

第23条在机器下进行检修时,除保证机器操作阀在正确位置锁定外,还应有至少一种机械防尘装置。

第24条机器在中、大修时,应按规定更换轴承、密封、油管等。

第25条设备外观要保持完好,螺丝和垫圈应完整、齐全、紧固,入线口密封良好。

第26条严格按规定的内容对掘进机进行日常和每周的检查及维护工作,特别是对关键部件须经常进行维护与保养。

第27条应经常检查和试验各系统的保护和监控元件,确保正常工作。

六、收尾工作

第28条维修工作结束后,应对掘进机进行全面检查,并参照出厂验收要求试车,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司机使用。

第29条清理好机器表面,并将工具及技术资料整理好,放置在专用工具箱内,妥善保管。

第30条维修人员应将机器存在问题及维修情况向司机和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并做好维修记录,存档备查。

篇2:掘进机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掘进机维修工必须掌握相关业务技术知识,熟悉掘进机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和所在工作面的避灾路线,熟练掌握掘进机的维修保养和故障处理技能,并依法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一、岗位职责

第1条维修前,认真检查掘进机周围的顶板支护、通风、瓦斯情况,确保工作区域安全。

第2条掘进机维修时,必须将掘进机头落地,并断开电源开关和磁力起动器的隔离开关,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牌,严禁其他人员在截割臂和转载桥下方停留或作业。

第3条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对机器进行润滑、维修保养,不得改变注油规定和换油周期。

第4条严格按照规定对机器进行“四检”(班检、日检、旬检、月检)和维护保养工作。

第5条电气系统防爆性能必须良好,杜绝失爆。

第6条电机的运转和温度、闭锁信号装置、安全保护装置均应正常和完好。

第7条设备应保持完好,螺丝和垫圈应完整、齐全、紧固,入线口密封良好。

第8条维修工作结束后,应对掘进机进行全面检查,并参照出厂验收要求试运转,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司机使用。

第9条维修工应将机器存在的问题及维修情况向司机和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并做好维修记录。

二、责任追究

第10条下列情况之一的,对掘进机维修工按严重“三违”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班中睡岗、脱岗、离岗的;

(二)隐瞒事故真相的;

(三)酒后入井上岗作业的;

(四)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下井带烟草、点火物品及井下吸烟,不带自救器、安全帽,穿化纤衣服入井的;

(五)设备存在重大不安全隐患,不汇报、不处理,强行冒险作业的。

(六)维修掘进机与截割平行作业的。

(七)掘进机维修时,不停电闭锁,截割头不落地的。

(八)不执行停送电制度的;带电检修、搬运设备的;电气设备失爆,保险丝用铜(铁)丝代替的;电缆明接头的。

第11条不按规定要求润滑机器,随意改变机器注油规定和换油周期的,对掘进机维修罚款100元。

第12条正常情况下,不按规定对机器进行班检、日检、旬检、和月检的,对掘进机维修工各罚款50元。

第13条电机的运转和温度异常,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闭锁信号装置和安全保护装置不完好的,对掘进机维修工各罚款200元。

第14条对设备存在问题和检修情况,未向司机交待或未做记录的,对掘进机维修工各罚款50元。

第15条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规定作业,未造成任何后果的,对其罚款100元/次。

篇3:掘进机维修工安全责任制(新)

1、做好本岗位的安全自主管理。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认真落实班前预想、安全确认、班中巡查和班后验收制度;本质安全型人(要安全、会安全、能安全的人)

2、带头执行、落实严格落实《事故应急调度制度》、《安全确认制度》、《开工许可制度》、《零星作业人员汇报制度》、《隐患汇报制度》等五项制度。

3、积极配合区队开展走动式安全培训,手指口述,五级问责,质量标准化创建等安全管理工作。

4、精通机器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具有一定的机械、电气基础知识和维修技术,爱护机器设备。

5、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对机器进行润滑及维护保养。

6、维修前应切断电源,认真检查掘进机周围的顶板、支护、通风、瓦斯情况,确保工作区域安全。

7、严格按规程规定进行班检、日检、旬检、月检和维护保养工作。

8、所使用的润滑油、齿轮油、液压油牌号必须符合规定,并有可靠的防水、防尘措施。

9、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维修作业,维修过的机械设备要达到完好标准,电气系统防爆性能良好,严禁“失爆”。

10、维修结束后,应对掘进机进行全面检查,并参照出厂验收要求试车,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司机使用。

11、小班电工和当班迎头工人共同把关抓好生产环节,凡拉机尾,加连杆、H架、托滚等一律由小班配合当班机电工把工作做好。干多少窑加多少架子,否则将给小班进尺班、当班机电工给予处罚;

12、机械使用过程中严禁野蛮操作,链板机必须掏回头煤,违者将给予200元罚款;凡因工作失误或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机电故障影响生产的,使其情节轻重,将给予罚款500—1000元;

12、大班检修人员要树立“以生产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有“我检修我说了算”的思想,随意停头,原则上检修在早中班交接班时间为定点检修。中班人员到后,将停止检修进行生产;在迎头架棚时,再进行检修。任何人不允许以任何理由,为了自身早上井而停头检修,一经发现将给予200元罚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