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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公司工程管理制度(3)

2024-07-11 阅读 1922

地产公司工程管理制度(三)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的全面管理,确保每个工程项目达到预期的质量、进度、经济目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部负责公司建设工程生产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建设前期管理工作包括前期策划介入、拟定设计任务书、总体规划、地质勘探、单体设计、协助项目报建等工作。

1、前期策划介入

收集并提供项目建设的功能(质量)、进度、投资信息作决策参考,参与制定项目的专业目标(功能、质量、面积等)、工期目标、费用目标。

2、设计任务书

根据前期策划的项目决策,拟定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包含项目概况、总体规划要求及构想、建筑风格构想、建筑功能要求等内容。

3、总体规划

根据前期策划的项目决策,进行设计委托。向设计单位提交设计任务书、建筑红线图、规划局规划要点批文、室外市政管线资料等,由设计单位进行总体规划及单体方案初稿设计,负责设计进度的跟踪,有关设计事项的协调,完成并确认后交综合部进行总体规划报建。

4、地质勘探

根据总体规划要求委托地质勘探,提交工程地质资料作设计、项目建设的依据。

5、设计方案

5.1报建方案设计:根据总体规划批复,提出并汇总方案初稿修改意见,供设计单位修改方案参考,进行报建方案设计。负责设计进度的跟踪,有关设计事项的协调,完成报建方案设计并确认后交综合部进行单体方案报建。

5.2初步设计及联合报建用图:根据报建方案批复,提出并汇总报建方案修改意见,供设计单位深化方案参考,进行初步设计及联合报建用图设计。负责设计进度的跟踪,有关设计事项的协调,完成初步设计及联合报建用图并确认后交综合部进行联合报建。

5.3施工图设计:提出并汇总初步设计修改意见,供设计单位继续深化方案参考,进行施工图设计。负责设计进度的跟踪,有关设计事项的协调,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确认后交综合部送审。

6、协助项目报建

7、参加工程的招标、评标、安标工作。

第四条图纸、技术文件管理

1、图纸会审

组织、协调各单位、部门进行技术交底、图纸会审,形成书面《图纸会审记录》,作为项

目施工的依据。

1.1单位(单项)工程的图纸会审,可根据建设要求、出图情况分专业、分阶段进行会审。

1.2各专业的施工图纸出齐后,必须组织一次综合会审,解决各专业矛盾问题。

1.3图纸会审由工程部主持,设计单位(或专业主管)应对图纸进行技术交底。

1.4《图纸会审记录》由施工部整理,经设计单位、施工、监理单位会签,最后由工程部会签确认后有效。未经会审的图纸不得使用,如工程处自行施工,工程部必须予以制止。

1.5图纸会审流程:

2、工程图纸、技术文件收发制:工程部设专职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发出工程图纸、

技术文件并分类存档。工程部发至工程处、公司其他部门或外单位的工程图纸、技术文件,必须由项目技术总监签字确认,任何没有项目技术总监签发的工程技术文件或图纸均无效,具体流程如下:

2.1项目技术总监确认流程(注:任何没有附《确认表》的文件均为公司不承认文件)

第五条进度的控制

工程部应根据公司的营销计划或项目建设计划,向工程处下达书面的进度目标。总进度目标根据实际需要可分解出分进度目标,如样板房开放、商品房预售、工程专项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等时间目标。工程处施工部在单位单项工程进行前应根据进度目标制定详细的进度计划(包括总计划及分阶段的计划),并以横道图或网络图的方式在现场办公地点表现出来,而且提供给工程部备份,由工程部现场管理专业工程师作平时监控,发现有滞后的情况,密切联系工程处现场管理人员调查并发现原因,及时反馈信息,向工程处发出书面《联系单》,要求作出调整。

1、工程部现场管理专业工程师应每天对各单位(单项)工程进度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措施汇报工程部经理。

2、工程部经理每周应对各单位(单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措施汇报上级部门。

3、工程部每月应对工程工期控制点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措施汇报上级部门。

第六条质量与安全

1、施工方案审批

工程处施工部要提交工程单位单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专业主管工程师进行审核,提出专业意见,反馈到施工部,其中包括:主要的分部分项工程、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以往工程管理没有接触过的)的承包商等等,都应在进场前提供施工方案。

1.1施工方案审核程序

2、安全文明施工

工程处应制定并执行安全文明施工制度、措施,工程部参与工程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督促工程处安全文明施工。

3、质量监督及周报制

负责对各建设项目定期检查和对各分项分部工程不定期的巡视、抽查,参加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各单位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发出整改指令,对重要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或关键工序提出质量预控措施,并监督落实。工程处质安部要提交每周的《质安周报》,交由工程部的现场管理专业工程师审核并存档。工程部现场主管每周提交《工程项目周报表》,交由工程部经理审核上交总经理办公室。现场管理专业工程师要和质安员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和沟通,对项目的质量、安全情况要进行全面的了解和监控;对重大的质量、安全事件的处理要起到决策的作用。

4、材料、设备的控制:主要材料及大型设备考察和确定应体现在工程部的工作计划中,作为技术支持,考虑和定板的过程,应由专业主管工程师及工程处供应部及其部门组成的人员全程参加,考察完成后工程部组织有关考察人员编写书面的考察报告(含专业的技术意见),并提供给项目技术总监,反馈到工程处供应部。工程部由项目技术总监根据所有因素作出决策,发出《项目技术总监确认表》。

同时,现场管理专业工程师必须和工程处质安部紧密联系,随时监控材料、设备的使用情况,如发现使用的情况和考察报告不相符,应反馈信息,随时作出处理和调整。

4.1材料、设备的控制程序

第七条合同管理:凡公司各部门和工程处签订的,和工程相关的,所有承包商合同和班

组合同,应在工程部资料员处备份,现场管理专业工程师要熟悉合同情况,监控合同执行情况,有偏差应及时反馈信息,向工程处发出书面意见,要求作出处理和调整。

第八条工程变更;工程变

更以项目技术总监签发的《项目技术总监确认表》及图纸说明为依据(图纸说明应有设计人员签字确认),没有《项目技术总监确认表》及图纸,说明不能实施工程变更,(为配合现场施工安排,可由技术总监口头通知工程变更,事后需及时补确认手续)。工程变更需沟通各专业协调作出,避免出现专业间矛盾,并需将工程变更资料及时反馈到成本核算中心,以便于核算调整。

第九条与公司各部门的《工作联系单》签收办法

工程部和公司各部门的联系方式主要通过书面的《工作联系单》来进行。工程部作为公司和工程处的联系,公司各部门发给工程处实施的方案或计划都必须发至工程部,经过工程部经理助理的审核,加上具体审核意见,并经部门经理签字认可,可发至工程处实施或返回发单部门。同样,工程处发至工程部需要其他部门协助的,则同样由工程部审核签名发出。

另:各分支机构或各部门需独立核算的项目,需要工程处施工,但不属于工程项目造价范围内的,由工程处发出《工程造价确认书》,经各部门或各分支机构认可,由工程处财务部保存,到最后交到结算部门汇总从工程处造价内扣除,使投资控制方面有明确的信息。

第十条协助工程处的收集单项,单位工程竣工档案,并协助工程处办理单项单位工程的移交手续。

第十一条根据相关法律制定商品住宅《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监督售后服务中心、工程处按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对业主履行保修义务;提供商品房装修指引,协助物业公司审核业主装修申请,提出专业指导意见。

第十二条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工程项目验收办证流程

篇2:附属医院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大学附属医院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应当依法依规对主管的1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进行招标。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

2、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3、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4、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5、需要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6、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7、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8、按照合同约定,由医院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主管部门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9、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10、施工材料及设备需符合图纸和清单要求,保证质量。

11、指定专人作为施工现场的工程管理人员,并在施工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责:

(1)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施工规范、相关技术标准等监督施工质量,如发现质量与安全问题应立即通知施工方采取补救措施,并对工程范围、工期、质量验收等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如发现重大的质量与安全问题,应同时上报主管领导。

(2)严格监督施工方履行合同,正确记录施工工期,10万元及以上项目须每日填写施工日志。施工日志在工程结束时连同施工资料一起归档备查。

(3)施工进场材料须经院方3名(或以上)工程相关人员共同验收,并按要求填写《中山一院工程材料验收表》,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重大或重点工程以及专业技术含量较高的材料,还须经各相关科室共同验收后方可进场。

(4)隐蔽项目要及时验收,并填写《中山一院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隐蔽工程和其他现场签证须经3名(或以上)工程管理人员共同验收合格(或见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工程竣工后,由工程主管职能科室将相关资料复印件交各技术对口管理科室,保修期满后办理管理移交手续。

12、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验收包括分段验收、工种验收和隐蔽验收等,需办好相关手续做好相关记录。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13、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篇3:C集团公司项目工程变更监督管理制度

zz集团公司项目工程变更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变更管理,规范工程建设中的变更行为,控制工程投资和工期,根据县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建设应严格按概算、预算控制,原则上不允许发生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真实、经济和及时的原则,按照本规定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工程变更是指:

(一)工程设计变更;

(二)涉及工程费用增减的施工组织设计变更;

(三)材料与设备的换用;

(四)无价材料价格及暂定价的签证;

(五)工程量和费用的增减;

(六)工程质量标准的改变;

(七)其它实质性变更。

第四条工程变更应该以提高工程质量、节省投资、节约资源和推动技术进步为目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范,符合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要求,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第五条工程变更等级分为一般工程变更、重要工程变更、主要工程变更三种:

一般工程变更是指单项变更增加工程投资(超出合同价,下同)金额在5万元(含)以下,且累计变更金额在工程预算批复数以内的工程变更。

重要工程变更是指单项变更增加工程投资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累计变更金额超过预算批复数但在概算批复数(含)以内的工程变更。

重大工程变更是指累计变更金额超过概算批复数(包括重大的工程事故处理)的工程变更。

第六条工程变更审批权限

一般工程变更由集团公司负责审批,并在当月汇总后报县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审计局备案。

重要工程变更由县财政局会同发展和改革局、审计局负责审批。

重大工程变更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财政局、审计局负责审批。工程变更金额超过概算批复数50万元以下的,增加概算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财政局、审计局审定后批复;工程变更金额超过概算批复数50万元(含)上的,增加概算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财政局、审计局审查并报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查领导小组审定后批复。概算调整后,财政部门相应调整项目预算。

第七条集团公司在审核一般工程变更和报批重要工程变更时,需填报工程变更报告单一式六份,说明变更原由、内容及预算金额,并附如下资料:

(一)经设计和监理等单位签字认可的工程变更单及附件资料;

(二)工程变更预算单及工程量计算表;

(三)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适用变更的条款,变更前、后的施工图;

(四)其它相关资料。

第八条重大工程变更由集团公司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对工程变更进行内部审查后,向县发展和改革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同时抄报县财政局、审计局,说明变更原因、内容及概算拟调整金额,并附送如下资料:

(一)工程变更概预算书;

(二)工程设计变更方案及变更前、后施工图纸;

(三)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意见;

(四)其它相关资料。

第九条工程变更报批期限

一般工程变更,集团公司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重要工程变更,联合审查小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重大工程变更,应在10个工作日(确需委托咨询评估的,不含委托咨询评估时间)内审批完毕或审查后报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查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条工程变更审批后,由监理工程师向施工单位发出变更通知,施工单位根据变更内容组织施工。

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工期、费用增减的,由集团公司和施工单位预先书面协定并同步按审批权限报批。但施工单位因组织施工需要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项目施工过程中,遇暗塘、暗沟、流沙、软基等不可见且急需处理的地质情况及地震、台风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时,为保证工程建设进度,集团公司提请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临时会议,商定处理方案,形成书面意见后边实施边报批。

第十二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量计算应当在分项工程被隐蔽前完成复核,并附详图和工程量计算式,并提供有明显尺度的影像资料,经办人和复核人应在附件上签字。复核必须要有具体意见,禁止仅签原则性意见或只签名无具体意见。

工程变更洽商记录和隐蔽工程签证必须手续完备,不允许事后补办。变更报告不得随意涂改,并注明日期。不得用直接在施工图上修改签字的形式来代替工程变更报告单。

第十三条因工程变更发生工程费用增减的,单价或费率应执行中标价;合同价外新增项目的单价,根据招标文件相应基础价、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定及中标下浮率重新组价。

第十四条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其工程变更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本规定同步报批。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