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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定

2024-07-11 阅读 7271

置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定

为构建现代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物质保障平台,切实做好现有各种(类)实物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更替、保管,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管理目的

在"物尽其用,有效配置;总量控制,有序更新;新产清晰,台帐清楚;帐实相符,责任到人"的原则下,有效施行实物资产管理责任制。

管理范围

本制度所指实物资产,分为两部份,第一部份是指公司购置的各项办公设备、电器设备、机械设备、交通工具、维修工具等设备,主要包括:车辆、办公桌、椅、沙发、茶几、文件柜、保险柜、书架(柜)、电脑、音响设备、电视机、打印机、扫描仪、投影仪、摄像机、照相机、采访机、复印机、传真机、装订机、碎纸机、验钞机、交换机、电话机、手机、饮水机、净水器、打卡机、微波炉等。第二部份是指公司购置或制作的展板、展柜、展台、活动展架、灭火器、灭火箱等。

管理部门

办公类实物资产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使用部门的负责人为管理第一责任人。

办公区内公用办公设备及家具由总经办负责管理,总经办负责人为管理第一责任人。

库房所有实物资产由总经办负责管理,总经办负责人为管理第一责任人。

管理原则

公司所有资产统一由总经办负责预算、购置、发放和调配;当资产配发给个人时,使用人即对资

产负有保管、维护责任,不得遗失和损坏,当使用人因工作调换或离职人时,对于其所使用、保管的资产应列清册办理移交。

二、管理程序

资产管理程序

公司实物资产按下述程序进行管理:

预算申报--审核审批(含物流部核价)--领款采购--验收入库--编号登记造册--配发领用

--使用管理及维护--统计报表。

1、预算申报:各部门需购买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须在每月18日向总经办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将需购买资产的名称、费用、使用部门做入次月的行政人事费用预算中。如属临时性急需购买资产,由资产申请部门提交申请报告,经总经办进行内部调整。

2、审核审批:做入行政人事费用预算的按预算签批流程执行;临时性购置按预算外审批权限规定签批。

3、领款采购:签批同意后,按财务部借款流程执行。

4、验收入库:所有资产购置回来后,统一由总经办人员核查验收无质量问题后,凭总经理审批认可的行政费用预算表或临时性购买申请报告办理入库手续,并根据批示件项目、数量、规格、价格开具入库单。

5、编号登记造册:对公司购置的实物资产进行统一编号、登记、造册。

6、配发领用:凡配发个人的办公家具及设备,均需给员工建立"个人实物资产登记卡"(见附件),由使用人、领用人签字确认;员工工装、部门专用物品、书籍等在开具"出库单"由使用人签字确认后方可领用,将资产管理落实到每位员工。

7、使用管理:

(1)属个人使用的办公家具及设备(包括个人办公桌、椅、柜、电脑、电话机等的相关物品),均由使用人负责管理。

(2)如资产已经损坏严重、不能再使用的,必须由总经办会同集团综合管理部共同核实后作出报损处理意见,不允许使用人私自遗弃。

(3)公用办公家具、设备由部门员工共同使用,由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管理,台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通知总经办,以便清查、修理、备案。

8、统计报表:总经办每月底对当月实物资产的购置、配发等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制"实物资产购置统计表"。

资产清查

总经办会同财务部每半年对实物资产进行一次清查,并根据清查情况报损或增购资产。

资产借调

本制度所指资产借调指集团系统内部各子公司之间的资产的借用及调配,此项参照集团公司《资产管

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资产借调需通过总经办统一管理,并办理相关的归还及领用手续,以明确具体的责任人。

资产报修

1、办公区办公家具、门锁、照明灯、照明开关、空调等公用设施如有损坏,统一由行政人事部通知

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对其进行修理。

2、办公设备、电器等资产出现损坏,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设备所属厂商对其进行修理;如设备已超出保修期的即通知与我公司签定了办公设备常年维护协议的商家对设备进行修理,如需更换配件的,须向总经办提交更换申请经物流部核价,并经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更换。

3、各部门使用的电脑出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财务电脑部,由财务电脑部专业人员对电脑进行检修;如需更换配置的,须向总经办提交"电脑维修、维护申请表"(见附件),经财务电脑部签字、物流部核价、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更换。更换配件的购置及安装由财务电脑部人员负责完成,完成后由使用人验收并在"电脑维护、维修申请表"上签字。

4、车辆报修时需在维修前,上该车管理责任人填报"车辆维修报审表",经总经办审查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再送修;送修厂家必须为公司指定的该车辆的维修商;维修中业格按审批事项进行维修,实行专人负责(报修车辆管理责任人)送修、监修、检验、出厂签字、接手出厂等,以明确相关责任;维修后,应及时如实按公司规范表单进行登记,以备存查。

资产报损

公司所有资产送修后凡不能维修或无维修价值(如维修费用过高等),均由总经办统一作报损(废)处理。具体流程:

使用部门填写"实物资产报损(废)申请表"(见附件)--总经办会同相关专业技术部门核实

并签处处理意见--总经理签批--作报废处理

资产折旧

资产折旧由财务部按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三、办公设备、家具的管理

对资产的日常保管,实行"归口管理"的原则,即实行"谁使用,谁保管"的办法,一旦发生遗失、

毁损,具体使用人、部门经理承担相应的责任。

办公设备的管理

1、电话:公司电话是联系业务及沟通各项工作的工具,各部门所使用的电话机,由使用人负责维护、

管理;部门共用电话由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管理。

2、传真机:公司公用传真机由总经办负责管理、维护,直接管理责任人为前台;其余各部门使用的传真机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维护。

3、复印机:复印机由总经办负责管理、维护,直接管理责任人为前台,负责对新进人员的使用指导、定期保养、加粉、换鼓、检修等等。

4、打

印机:打印机由总经办负责管理、维护,直接管理责任人为前台,负责对其进行定期保养、加粉、换鼓、检修等等。

5、电脑及数码产品:各部门的共用电脑须指定专人进行统一管理、定期维护;各部门专人专用的电脑由使用人对其进行保管、维护,并定期清洁表面;各部门电脑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正确的电脑操作规则,不得对电脑软、硬件设置进行任何增删、改动。总经办网络管理技术人员负责公司所有主机箱的封箱贴条工作,条签上必须如实标明主机内配置、使用人、检查人并加盖总经办章;总经办网络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随时查看所有电脑的使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电脑部件进行维护。数码相机等数码产品因使用性质,由对外推广部负责管理并办理相关借用归还手续。

6、饮水机、净水器:公司公共区域内的饮水机、净水器由总经办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维护;其余各部门使用的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维护、管理。指定的管理专人负责饮水机的日常开关,定期对饮水机及净水器进行清洗及更换过滤网等。

7、其它办公设备

公司其它办公设备如装订机、验钞机、UPS电源等等均由物品使用人或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及维护。

办公家具的管理

1、办公桌、椅:新员工入职后公司将桌、椅配给员工时,员工即在"个人实物资产登记卡"上签字

确认,使用人即对资产负有保管、维护的责任。

2、沙发、茶几、文件柜、书柜等:公司公共区域接待使用的由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各部门使用的由使用人负责管理;部门共用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

3、窗帘、隔断等:公司公共区域的由总经办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各部门使用的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四、其它

篇2: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zz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各部门、各驻站(以下简称)。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级核算、分级负责和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卡相符。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1个会计年度的为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且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的资产。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设立与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相适应的部门,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财务资产部门及使用部门共同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相关管理工作。

(一)公司根据资产的不同经营性质确定不同的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增加、减少、调拨、盘盈、盘亏等业务工作,归口负责组织固定资产的报废、鉴定、上报审批等管理业务。

(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为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部门。

(三)财务资产部门为固定资产各类账务的处理部门。

第六条公司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即综合办公室是油品调运分公司非经营性固定资产主管部门。

综合办公室对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的主要管理职责为:

(一)负责组织机关各部门和油品调运分公司办公室编制公司年度非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二)负责公司所有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的采购,组织机关财务资产部、资产使用部门及相关专业部门进行入库验收,并建立实物台账,按要求定期编制有关统计报表;

(三)负责收集整理公司所有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的档案、资料,及时归档;

(四)负责监督、检查公司所有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审核或提出调拨、更新、检测、维修和报废鉴定等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及时办理验收;

(五)参与公司所有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定期与财务资产部、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协管部门、资产使用单位进行账实核对。

第七条公司经营性固定资产由资产使用部门进行管理。大车队是公司所有经营性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部门。

大车队对经营性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组织编制、汇总、审核公司年度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汇总公司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总计划,做好与工贸公司对接工作;

(二)负责组织公司经营性固定资产的采购,组织财务资产部门、资产使用部门及相关专业部门进行入库验收,并建立实物台账;

(三)负责收集、管理公司所有经营性固定资产、工程项目的档案、资料,及时归档、保管;

(四)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经营性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审核调拨、更新、维修、改造、报废等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及时办理验收;

(五)参与公司经营性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定期与财务资产部门、资产使用部门进行账实核对。

第八条财务资产部是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价值的管理和核算。

(一)参与入库验收,及时备案固定资产台账,并及时制作固定资产卡片;

(二)参与审核固定资产购置、维修、报废和处置等计划,准确确认资产价值、报废价值、维修费用等,并及时作出账务处理;

(三)负责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四)负责固定资产的分析与管理,负责资产报表的编制、上报,确保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及残值

第九条公司固定资产的分类、编码执行集团公司制定的《固定资产编码规则》及《固定资产目录》的规定。

第十条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净残值率执行集团公司统一规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一条必须按月足额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若需要采用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中的一种或者几种方法,由公司财务资产部统一上报工贸公司财务资产部门核准,并报经当地税务部门批准。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增加与计价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增加包括:购置、自行建造、投资者投入、融资租入、接受捐赠、更新改造、盘盈、抵债、非货币性交易、无偿调入等增加的固定资产。

第十三条根据固定资产增加形式的不同,采取不同的计价方式,具体如下:

(一)外购固定资产的价值,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投资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完工的在建工程,应及时办理结算及验收手续,转入固定资产;因故未能及时办理的,财务资产部门在工程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后,应按工程概算、造价或者实际成本暂估入账。

(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确定。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实际上已经转移了与固定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认定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在租赁开始日,租赁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中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作为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五)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捐赠方提供的凭据金额加上相关税费确认价值。没有提供凭据的,一是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确认;二是按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认。如受赠的是旧的固定资产,除按照上述方法确认外,减去该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六)更新改造的固定资产,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必要支出,扣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

(七)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该项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八)接受债务人以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固定资产的,按应收还在劝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涉及补价时,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认;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认。

(九)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涉及补价时,收到补价的,按换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确认;支付补价的,按换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相关税费和补价确认。

(十)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购置

第十四条公司固定资产购置必须纳入本年度综合计划和财务预算,在预算范围内购置。

第十五条固定购置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审核、审批

1.油品调运分公司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和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填写油品调运分公司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经固定资产协管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审核。

2.机关各部门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和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填写机关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提交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审核。

3.固定资产主管部门根据工贸公司下达的投资计划及工贸公司固定资产使用部门需求,提出购置意见(购买资产或从其他部门进行调拨等),判断是否需要购置,如需购置时,汇总形成公司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财务资产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公司经理办公会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上报工贸公司进行审批。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

1.根据工贸公司的批复,需要招标的,应依据公司招标管理相关规定组织招标采购,不需要进行招标的,应遵循比质比价原则进行购置。固定资产的采购由公司大车队、综合办公室负责。经公司授权后,油品调运分公司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可由油品调运分公司办公室组织实施。

2.租赁资产的,按照第十一章规定执行。

3.在公司内部进行资产调拨的,按照第九章规定执行。

(三)固定资产的验收及领用

固定资产购买到货后,由公司固定资产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领用单》(各一式三份)、财务资产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卡片》(各一式三份),由资产主管部门、使用部门、财务资产部门各留存一份:

1.验收合格后,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单》、《固定资产卡片》,与固定资产一并移交至使用部门。固定资产领用单需经固定资产主管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2.《固定资产验收单》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固定资产编号、规格型号、出厂日期、金额、生产厂家,验收内容、验收意见,并由验收部门和验收人签字;财务资产部门根据验收单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资产主管部门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购置或投产先后顺序统一进行编号,各项固定资产编号唯一。

3.其中固定资产领用单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生产厂家、出厂编号、规格型号、移交数量、移交时间、使用部门等信息,固定资产卡片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生产厂家、出厂编号、规格型号、原值、折旧年限、预计残值、使用部门等信息。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保管与盘点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保管遵循“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由使用部门负责。使用部门或使用人是第一保管人和日常保养人,在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发生更替时,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与实物相符,对所管辖固定资产的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第十八条公司固定资产盘点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盘点时间: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公司级固定资产盘点,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如资产保管人员离任时还应进行专项盘点。油品调运分公司可根据自身管理需要,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机关相关部门可协助盘点。

(二)盘点组织及职责:财务资产部门负责制定盘点计划和方案,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具体参与实施,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及人员配合盘点,其他相关部门协助盘点。

(三)盘点工作应逐项清点实物,将实物与账、卡相对照,查清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和技术状况,填制《固定资产盘点表》(一式三份),分别留存于财务资产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使用部门。

(四)在财产清查中,对固定资产盘盈要查明原因,由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填写书面报告,经参与盘点的相关部门会签后报主管领导审核、经理办公会审批。

固定资产清查盘亏和毁损,由固定资产主管部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经经理办公会审批后书面上报工贸公司批准。

(五)财务资产部门根据盘点结果和申请报告的批准结果,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调整账务结存数,并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第七章固定资产的维修

第十九条为了保持固定资产良好的工作状态,充分发挥其效能,应做好固定资产的修理和维护工作。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由使用部门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发生的经常性修理费用作为损益性支出处理,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第二十一条公司大修理费用按照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及技术状态,确定大修理间隔期,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编制年度大修理计划和预算,报公司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审核并逐级上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按照确定的年度大修理费用预算总额,严格控制大修理费用。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根据固定资产使用状况提出维修申请及维修费用预算,根据维修费用预算金额大小填写不同的固定资产维修申请表,并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机关固定资产维修和油品调运分公司维修费用预算超过10000元(含本数)的维修申请执行以下审批程序:

1.油品调运分公司维修申请表提交本单位固定资产协管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后,上报固定资产主管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财务资产部负责人、总会计师、经理依次审核、审批。

2.机关维修及各驻站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固定资产主管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财务资产部负责人、总会计师、经理依次审核、审批。

(二)油品调运分公司维修费用预算低于10000元时,提交维修申请表至固定资产协管部门、财务资产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审批后的意见,组织维修工作,维修结束后须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维修发票报财务资产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维修属于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规定范围之内,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招标。

第八章闲置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闲置的认定:

(一)已连续停用一年以上或购进二年以上不能投产的固定资产;

(二)变更计划后不使用,但仍有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

(三)工程项目竣工投产后一年不需使用的固定资产。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闲置的申报、审批程序:

(一)分公司有符合固定资产闲置认定条件的固定资产,填写《闲置固定资产申报表》,上报固定资产主管部门;

(二)固定资产主管管理部门根据上报的《闲置固定资产申报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定,结合设备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平衡;

(三)固定资产主管部门根据会审平衡情况提出意见,经主管领导审核,报请公司经理审批后实施。

第二十七条闲置固定资产的保管

(一)经申报批准后的闲置固定资产,小型设备应集中保管,由申报单位按通知送到闲置库,送库前必须进行保养、完好配套并办理入库手续。

(二)对于大型设备,一般存放在各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应作好维修保养工作,不得随意拆卸设备附件,保证设备完好,并加盖防尘防湿罩,以确保随时能够调出使用。

(三)闲置固定资产重新启用时,在本单位使用的经主管领导审批即可使用;调出本单位使用的,遵照固定资产内部转移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闲置固定资产的处理

(一)固定资产的处理是指对闲置、不需要、达不到技术要求的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等;在本单位已无利用价值,在整个单位也无调剂利用价值,但尚有市场价值的固定资产,通过市场进行变现的一种行为;

(二)闲置固定资产的处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分公司固定资产主管部门至少每季度应将经营上认为无价值的闲置固定资产予以整理,填制《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拟定处理意见后呈报主管领导、经理审批后上报工贸公司审查。

(四)固定资产变价处理收入应上缴本单位财务资产部门做账务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挪作他用。

第二十九条闲置固定资产处置的程序

(一)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对将要处置的固定资产提出处理方案,固定资产协管部门做好协助配合工作;

(二)机关财务资产部提出审核意见;

(三)经理办公会审核同意,并形成会议纪要;

(四)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工贸公司资产管理部门;

(五)经工贸公司批准后由固定资产主管部门会同固定资产协管部门、财务资产部门、党群工作部等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章固定资产内部转移

第三十条为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在必要的情况下,工贸公司机关及内部各单位之间可进行固定资产调拔转移。工贸公司与集团公司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固定资产调拨时,按照工贸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公司内部转移程序:

(一)经审批同意进行内部调拨的,由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开具《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由调入、调出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财务资产部门更改固定资产卡片信息,调入、调出双方按调拨所列内容进行现场交接。调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或借故拖延。

(二)《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一式四份,调入、调出单位各保留一份,固定资产主管部门、财务资产部门各保留一份。如调入、调出部门中涉及油品调运分公司时,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固定资产协管部门通报调拨结果。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及时调整固定资产台账、档案等信息,财务资产部门及时调整固定资产账务的相关信息。

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调拨后,由调入单位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章固定资产的报废

第三十三条固定资产报废条件

(一)已超过使用年限,折旧已提足且丧失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

(二)技术性淘汰,性能达不到使用要求,且无法恢复性能或论证后改造价值不高的固定资产;

(三)因遭受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其使用价值(因事故造成报废,必须附有灾情和事故处理报告)的固定资产;

(四)因规划变更、改造扩建要拆除的建筑物或系统工程。

第三十四条固定资产报废程序:

(一)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详细说明报废理由;

(二)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对所申请报废的资产,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鉴定和条件评定,签署意见后报财务资产部门。

(三)财务资产部门确认资产报废账面价值、已提折旧、资产净值,固定资产主管部门根据财务资产部门提供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已提折旧、资产净值对固定资产减损情况,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1.已到报废年限没有形成损失的,由固定资产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后上报工贸公司。

2.未到报废年限,形成资产损失的,上报工贸公司审批(其中单项资产在100万元以下的可汇总集中报批,超过100万元的单项资产和成套设备、主要装备可单独报批),待批复后再做处理。

(四)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将审批后的报废申请,交财务资产部门做账务处理,有残值收入的,应将收入全额上交财务资产部门,不得私自留用。

第三十五条固定资产报废需要上报的资料:

(一)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说明固定资产报废原因、清理费用及损益、责任追究等情况;

(二)固定资产报废明细表、卡片、明细账页等;

(三)固定资产报废的依据或能够说明该固定资产必须报废的证据;

(四)相关专业质量检测和技术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

(五)上级单位或本单位的审批文件或会议纪要。

第三十六条处置固定资产报废残料时,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由主管领导、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及财务、审计、监察、技术等部门组成的处置领导小组,增加收入,降低资产损失。

第十一章固定资产的保险、抵押、租赁及减值

第三十七条公司主要设备、房屋、车辆等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按照集团公司《资产保险管理办法》办理保险手续。

第三十八条公司固定资产的抵押,需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同意后,由公司综合办公室以正式文件上报工贸公司财务资产部审核、集团公司审批,经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后方可抵押。抵押事宜统一由集团公司负责办理,公司不得私自抵押。

第三十九条固定资产的租赁参照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固定资产减值参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财务资产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篇3:固定资产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安全生产政策,严格执行上级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协助制订或修订相关作业和本部门各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负责编印装卸机械、车间设备月度维修保养计划并及时下发;

3、负责统计、填报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完成时间、返修率等;

4、负责办理固定资产调拨、封存、报废等手续;

5、审核设备资产购买合同稿,发送合同,办理合同相关手续;

6、核对部门设备和实绩表;

7、办理特种设备的有关手续;

8、按期完成和报送各类统计报表,下发各类通知,做好公司精神上传下达;

9、负责建立、管理公司的设备固定资产台帐,以及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登记、填表及造册工作;

10、与相关部门商讨设备改造处理方法,提出有效处理意见。

11、组织锅炉、压力容器、车间设备等设备维修和保养;

12、负责组织压力容器的申报、验收及年审工作;管理工作;

13、参与锅炉、压力容器、车间设备等设备更新、改造和报废技术鉴定工

14、负责本岗位责任范围内安全、防火及卫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