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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学生守则范文

2024-07-11 阅读 2370

集美大学学生守则【1】

1、实验前应认真按教师布置进行预习,明确实验的目的、要求、掌握实验的内容、方法和步骤。

2、实验前的准备工作,经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验。实验过程中认真观察各种现象,记录实验数据,不能马虎和抄袭。实验完毕必须整理好本组实验仪器,并经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验收后,方可离开。实验后,认真分析实验结果,正确处理数据,细心制作图表,做好实验报告,不符合要求者应重做。

3、实验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喧哗,打闹;不准抽烟、随地吐痰、乱抛纸屑杂物,不准做与实验无关的事,不准穿背心、裤衩、拖鞋(除规定须换专业拖鞋外)或赤脚进入实验室。

4、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和设备安全。

5、爱护国家财物。节约水电和药品器材,不得动用他组的仪器、工具材料。凡损坏仪器、工具者应检查原因,填写报损单,并依照管理办法赔偿损失。

集美大学录取规则【2】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工作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新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录取政策和纪律。

第十三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之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105%之内。

第十四条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必录和选录线。

第十五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一、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的要求执行。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海船员{2012]678号)文件精神,我校航海技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5cm(含)以上、女生身高160cm(含)以上,双眼裸视力4.7(含)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含)以上,无色盲色弱;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要求身高155cm(含)以上,双眼裸视力4.6(含)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含)以上,无色盲。

三、新生入学后须进行部分体检项目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档案退回其生源地。

第十六条专业调配原则

1、按平行志愿方式进档的考生中,投档分高于本校同批次、同科类各专业录取最低分3分(含)以上并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除了身体条件或政审不合格外,原则上应在校内调剂录取。

2、按志愿优先方式进档的考生中,投档分高于本校同批次、同科类各专业录取最低分10分(含)以上并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除了身体条件或政审不合格外,原则上应在校内调剂录取。

3、学校根据进档生源情况,先行确定部分第一专业志愿生源超过计划数较多的专业为第一轮预录取专业,结合“分数级差”的方式,按1:1进行预录取。

4、第二轮预录取时采用“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调配,在考虑保护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的同时,结合考生专业志愿,调剂录取必录线以上的考生。生源多的专业可往生源少的专业调剂,录取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合理。

5、专业级差的分值设定:按平行志愿方式进档的考生,录取时本科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与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3分;按志愿优先方式进档的考生,录取时本科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与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10分;参考专业间不设级差,视为平行志愿。

6、根据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教育技术学(师范类)、汉语言文学(师范类)、英语(师范类)等六个专业的特殊性,为保证学生专业思想的稳定,经学院研究,原则上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原则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执行。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

一、音乐学、舞蹈学、艺术设计专业:我院确认各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依据2011年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文考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如有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为准。2011年我院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为初步计划,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可在省际间进行调整。

二、社会体育专业:我院确认各省体育类专业联考成绩,依据2011年考生所在省划定的体育类文考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如有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为准。

第十八条我院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如与各省招生办制定的相关原则冲突,按各省招生办制定的录取原则执行。

第十九条预科生转入根据当年的招生情况,学校确定相应的专业和计划数供学生选择,专业调配以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

第二十条除外语类专业仅限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外,其余招生专业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我校主要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报考英语、日语、翻译专业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口试,考生须参加且成绩合格。

篇2:卫校学生实验实训守则

卫校学生实验、实训守则

1、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实验、实训课,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实验者,按旷课处理。

2、进入实验、实训室必须着装整齐。医士班的学生必须穿白大衣,护士班的学生必须穿白大衣、护士裤并戴护士帽和口罩,其余物品及衣物必须放到走廊的储物柜中,否则不允许进入实验、实训室。

3、所有进入各实验、实训室学习的学生均应遵守管理规定,保持实验、实训室的安静、卫生、整洁,严禁在室内喧哗、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以保持实验、实训室良好的学习环境。

4、进入实验、实训室后要服从授课教师和实验、实训教师指挥,严格按实验、实训操作规程进行,提高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提高实践操作技能。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待查明原因,并作出妥善处理后,才能继续进行实验、实训。

5、要爱护实验、实训室的一切财物、凡与本次实验、实训无关的仪器设备和物品,一律不准动用。

6、凡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动用其它仪器设备及物品,致使损坏者,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或处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赔偿损失。

7、实验、实训结束,各组将实验器具归放原位,擦拭或清洗干净,清点数量并记录。值日生做好实验、实训室清洁工作,关好门窗、水电,经实验、实训教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8、凡在实验、实训室进行实验的学生,必须遵守本规则,否则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参加实验、实训。

实训中心

篇3:会计电算化实训室学生使用守则

学院会计电算化实训室学生使用守则

一、严禁赤膊、穿背心、拖鞋等进入实训室;

二、按时上下机,不准迟到、早退,有事需认真履行请假手续;教学上机时非本班学生一律不得进入;

三、进入实训室后必须对号入座,服从指导老师和实训室管理员的调配,不得擅自调换座位;学生上机如确有原因需更换机器,必须征得教师同意后按指定位置上机;

四、保持实训室内安静、整洁。不准大声喧哗,不聊天、嬉笑、打闹、玩游戏和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五、爱清洁讲卫生,在实训室内严禁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吃东西,不乱丢垃圾,不准在桌、椅、墙壁上乱涂乱画;

六、不得利用电脑或其他信息技术散布不当言论,影响学校声誉或扰乱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不得利用电脑或其他信息技术传播电脑病毒或非法进入他人电脑系统;

七、爱护实训室内设施,爱护公物及他人的物品,不乱摸乱动,不准击打室内的桌凳、设备、地面、墙壁等,严禁私自拆卸、改装实训设备;

八、如遇计算机或其它设备发生故障损坏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向老师报告,听候老师或实训室管理员安排;

九、上机结束后,把凳子摆放整齐,做好机位周围的清洁工作并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