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科工作职责
一、协助中心领导制定信息技术中心的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
二、负责中心日常行政事务,配合中心领导协调各业务科室工作;
三、负责中心计划、总结、报告、请示、公函等起草工作;
四、保管中心印鉴,负责安排中心的内外联系和接待工作;
五、负责中心安全保卫、保密、防火和卫生的督促检查工作;
六、负责中心教职工的考勤、考核工作;
七、协助领导拟定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管理中心经费帐目;
八、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2:炼钢厂综合科职责
1、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途径,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宣传。
2、收集和管理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厂级文件,制度,规程,并传递到相关车工段科室。
3、制定,修订经济责任制和其他制度或标准时,应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容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写入。
4、负责制定长年度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保存相关记录,监督实施效果。
5、负责劳动纪律管理,防止因违反劳动纪律而导致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6、向厂提出安全方面的建议,搞好职工的环境、职业健康防护工作。
7、坚持劳逸结合原则,控制加班加点。对患有职业病及女工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适时调整工作岗位。
收货部制度
篇3:综合科安全生产职责范本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主管厂长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和本厂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主任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者。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结合电力生产部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或修改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改善劳动保护条件。凡因劳动保护原因(数量、质量、周期)发生不安全问题部门要负主要责任。
3、负责监督检查新工人(包括临时工)进入厂内,负责组织劳动纪律教育和工作分配。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的监督检查,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不得将禁忌症、职业病的工人分配到所禁忌的岗位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加强全员(包括临时工)劳动合同管理工作。落实劳务合同中的安全要求,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有权停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工作。
5、负责制定和修改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负责特殊工种需要的临时劳保用品的审批工作。
6、参加人身伤亡事故调查,并按规定进行统计上报。
7、认真落实电力生产部教育、培训计划。按时完成上级和本厂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培训的任务,定期进行职工技术情况分析,提出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进而提高本厂职工技术水平和安全水平。
8、对本厂焊工、起重工等特殊工作人员组织专门培训与考试。
9、参加每年的安、反措施的审定,吸取有关内容编入年度培训计划。
10、深入基层了解安全生产情况,为领导决策及制订党委工作计划提供依据。
11、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做好安全思想的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推广围绕安全生产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12、认真做好保密工作,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13、保证安全生产文件及时下发、传递,并负责催办、查办安全生产文件的贯彻学习情况。
14、要深入生产现场或参加劳动,要自觉执行安规和有关规定,防止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有义务制止和纠正不安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