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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2024-07-11 阅读 4639

为加强和提高从业人员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基本知识,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措施,职业健康监护,个体劳动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和维护,岗位操作规程等内容。

三、培训课时

上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

四、培训方式

内部培训或外部委托培训。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篇2:公司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规范

公司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

1、积极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职业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的技能。

2、严格执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转岗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职工遵守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当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导致职业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3、开展日常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及安全生产例会,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4、结合事故案例开展职业卫生教育。

5、专(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员必须参加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安全培训。

6、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员每年结合生产特点开展国家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学习和培训;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国家安监总局规定的其他内容。做好学习培训记录。

篇3: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控制、预防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发挥我矿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等媒体,发挥矿区宣传栏和文艺团体的作用,广泛、深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全矿员工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参与和支持,为加强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营造浓厚的氛围。每年5月份周密策划《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职业病防治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抓好对各单位负责人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由教育培训科举办职业卫生培训班,要求灵新煤矿法定代表人、负责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具体管理人员和职工参加。通过学习培训,使各单位明确职业病防治的法定义务,提高各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促使各单位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法》,依法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督促各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安全管理科监督检查各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将《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到基层、连队、班组和每一个职工。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让职工知情、知法,了解自己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4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