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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土建工程安全组织技术措施

2024-07-11 阅读 5501

地铁土建工程项目安全组织技术措施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方针,是我单位一贯遵循的施工管理原则。

为保证本工程的施工安全,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国家、天津市以及业主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则和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安全防护体系,健全安全施工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本工程的《安全防护规程手册》,加强安全防护知识与技能的教育培训,以良好的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1、安全保证体系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保证体系,用安全生产制度来约束施工人员的行为,使施工生产自始至终处于安全保证的环境下有序进行。把业务精湛、事业心强、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充实到各层安全岗位,保证这些人员有职有权,充分发挥其监督检查作用,实施超前控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附图"安全保证体系图"。

2、安全技术措施

坚持以预防为主、防管结合、专管和群管相结合,强化预控、预测,防患于未然。施工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结合工程特点,分析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以分部工程为单元,精心编制施工方案以确保施工中每道工序,每一环节的安全。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1)确保现场施工及人身安全的技术组织措施

⑴在交通要道、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及易燃易爆物品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向监理工程师提报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施工,施工中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⑵施工时保护好沿线排水沟、护坡挡墙等设施,如有损坏及时整修、恢复、疏通。

⑶在地面上进行沟坑开挖前,先对施工区域及周围的地下管线缆进行调查,确认其位置、走向,划定施工范围,并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以确保既有地下管线缆的安全。

⑷在高架区段上施工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设置防护网,谨防施工材料、器具坠落砸伤过往行人。

⑸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和使用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检测,不擅自拉线接电。配电箱、开关箱悬挂警告牌并加锁。所有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使用时做好保护接零,安装漏电保护器。室外照明设备、潮湿场所照明设备有防潮措施,手持照明灯具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⑹使用台钻等转动设备禁止带手套作业,加工件一定要固定牢固,防止加工时脱落伤人。

⑺电缆、材料运输排放整齐、固定,有防范措施(如加三角木楔、钢索捆扎等),吊装时选好吊装点,绑扎牢固,防止吊落伤人,损坏电缆。

⑻使用起吊设备,不超载运行,设备钩、链、绳索符合规定。吊装前,制订安全作业指导书,并对吊装机械进行检查,吊装时有专人指挥,施工人员不得站在吊装物下面,不得在附近行走停留。

⑼施工中在必要的时间和地点设置照明和防护、警告信号和看守,以保证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

⑽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发给施工人员必要的劳保用品,包括安全帽、工作服、手套、防尘面具及防寒用品等,保证人身健康和安全。

⑾施工前对雇用力工进行安全施工的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2)确保线路工程施工车辆安全的保证措施

车站、区间行车限界范围内为轨行区,是各个承包商作业、材料运输的公共区,为了保证轨行区的正常施工,降低各工序的相互干扰和保证材料运输安全,制定如下措施:

⑴严格执行业主制定的轨行区施工、运输管理办法。

⑵施工过程中,暂放在站台等处的剩余材料及材料包装物等,收工时清理干净,并带出轨行区。

⑶在轨行区作业时,作业区域两端设置警示红闪灯并有专人防护,遇有车辆通过时,及时移开轨道上的障碍物,人员避让到安全地带,保证车辆安全通过。

⑷施工用材料、机具放置在安全地带,严禁侵入建筑限界。施工人员严禁在线路轨道上坐卧停留。

⑸在线路旁作业的施工人员横越线路时,遵守"一站、二看、三通过"的规定。不带无听孔的防寒、防雨帽。

⑹跨越轨道搬运材料、机具时,集中固定地点,配充足人力并加强了望和防护。严禁钻车、扒车或从车下传递料具。

3)保证交通运输安全的措施

⑴施工机动车辆在国道或地方道路上运行,严格遵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遵守地方政府和交警部门的管理规定,遵守交通秩序,保证运输安全。

⑵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工作,熟悉掌握"行车细则"及施工道路情况,认真执行"行规""管规""交通安全规程"。定期开展评比活动,认真执行"百公里安全奖"制度,防止各类行车事故的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⑶所有机动车辆始终保持完好状态,避免带病运转,做好日常检修和定期保养。

⑷施工所用机械设备、材料存放避免侵入既有公路路面。

⑸运输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的物资时,事先对既有公路的现状进行调查;需加宽道路和加固桥涵时,与当地交通部门联系,征得同意后进行加宽加固,车辆通过后恢复原状。

⑹遇暴雪、暴雨天或大雾天气能见度太低的情况下,取消原定的派班出车计划。

4)冬季及夜间施工的安全保证措施

⑴冬季施工的安全保证措施

①做好冬季施工的准备工作:在进入冬季施工前对已施工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制定已完工程和在建工程的防护措施;结合冬季施工的原则及本标段工程的特点编制冬季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在冬季施工前对所有施工人员针对冬季施工的特点进行培训。

②加强冬季施工现场防冻措施的检查及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③冬季施工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发给施工人员必要的防寒用品,保证人身健康和安全。

④冬季施工期间,工地备有防冻药品。

⑤冬季施工期间,开挖沟、槽时,注意冻结和解冻而引起的边坡坍塌。

⑵夜间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结合本标段工程特点,原则上不安排夜间施工,如确需夜间施工,为确保施工工程质量、安全,采取以下措施:

①夜间施工,岗前进行安全教育,岗后进行施工小结,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观念。

②夜间进行施工,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内容,制定具体的夜间施工方案和保证质量、安全的措施,对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交底,做到心中有数。施工时加强现场的领导和指挥,任务分配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若遇不明情况,不得擅自施工,及时向现场施工负责人汇报,听从负责人的安排。施工完毕,安质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巡视。

③夜间施工,对施工所使用的工机具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配备充足的交通工具和照明设施,保证照明的可靠、

安全。

④夜间施工需要发电设备时,严格按照"机电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机安全。

⑤夜间施工,加强防护工作,设专职人员进行防护。

5)地下管线及周围构筑物的保护措施

⑴落实项目经理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制订安全生产和应急措施,安排好领导干部值班,组织施工队伍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包括器材、运输工具、通迅工具及劳力等),落实各项安全应急措施。

⑵施工前,对施工区域内及其周围的构筑物进行调查,会同产权维修单位,划定需要防护的范围。需要拆迁的,及时与产权单位签订拆迁协议,进行拆迁。需保留的,采用切实可靠的措施,保证完整无损。

⑶施工前对施工区域内的地下管线、电缆的情况进行调查,不得盲目开挖。对已确认的地下管线、电缆设施的位置、径路,需划定防护施工的范围。并与产权单位签订地下管线、电缆开挖监护协议。

因年代久远、资料不全、无法确认时,应会同产权单位使用地下管线探测仪探查,若不能正确认定,则共同商定防护施工的范围,组织人工挖探。

⑷开挖前,必须在查明的地下管线径路上设立标志或放灰线,并向施工人员交底。开挖工作在产权单位派驻现监护人员的监护下进行。

在已查明的管线、电缆径路两侧各1.5米范围内,不得用机械挖掘。开挖作业派责任性强的路工带领民工进行,挖掘时禁用铁镐和双齿尖耙,做到逐层轻插浅挖,直至地下管线、电缆暴露。挖出的管线、电缆按照产权单位监护人员提出的方法进行保护或迁移。

⑸意外造成地下管线缆损坏时,立即通知产权单位组织抢修,不得隐瞒不报。在产权单位的领导指挥下,迅速投入抢修,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6)治安消防措施

⑴进入工地后,项目部及时明确落实工地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人专(兼)职保卫消防干部及治安保卫组织网络,书面报发包人备案。

⑵认真遵守、执行国家和天津市颁布的治安、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业主制定的《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规范》并服从管理,对本责任区域内的治安稳定、防火安全,实施全面负责,确保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

⑶施工中的治安防火工作,除接受上级主管单位的领导外,主动接受当地公安分局和业主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对公安机关和业主布置的"创建治安合格工地"等工作,积极贯彻执行,对公安部门和业主在检查中查获的各类隐患问题,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整改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⑷项目部配备专职的治安保卫人员,负责治安保卫和消防工作。对在工程区域内所发生的各类案件,治安保卫人员及时掌握和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并予以积极配合,认真处理。加强对民工队伍的管理,防止不法分子混入民工队伍。

⑸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四防"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群众保卫工程建设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在施工驻地,采用各种形式(板报、防火标语等)进行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⑹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贵重物资、重要器材的管理,设置防护设施和报警设备,防止物资被哄抢、盗窃或破坏。

⑺经常开展以防火、防爆、防盗为中心的安全大检查,堵塞漏洞,发现隐患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防止问题发生。

⑻对管理不善、执法不严、防范措施不力而发生火灾、盗窃、破坏建设和设施等重大案件,以及隐瞒不报的,追究有关人员和部门及主管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法律和刑事责任。

⑼建立消防领导组和义务消防队,明确防火责任者,逐级落实消防责任制,建立消防档案;对义务消防队每年进行两次以上的培训,提高消防能力和素质;定期开展安全防火大检查,进行防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防火意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驻地、施工现场和关键部位按规定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保证器材处于完好状态并定期进行检查。

⑽在物资仓储地、驻地以及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做好易燃、易爆器材的领、取、退、管工作,并建立严格的制度。

⑾一旦工地上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火灾事故,在积极处置、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向公安部门和业主报告,接受调查、处理。所造成(包括对业主)的损失,由我单位承担。

篇2:岗位责任制度:土建工程师

1、负责部门经理分管的现场专业管理工作;

2、参与工程项目的前期开发,对项目开发利用提出建设性的工程设计方案;

3、参与审查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可行性,并提出建设性方案。

4、参加施工图纸的会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5、负责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修改要求;

6、负责检查开工前准备工作,核检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向经理提出建议;

7、对施工过程中各施工队伍、监理单位执行合同协议相关条款、设计施工图及施工规范的情况,严格按工地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人、事、物进行监督管理,及时了解工程进度、质量情况;

8、负责工地现场值班,平行管理、跟踪,协助承建单位做好工地的安全工作,发现承建方有违规,向经理提出整改意见;

9、负责监督监理单位对各种原材料随机抽样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试验,坚持要求对所有原材料进行先试验后使用的原则,保证工程质量的可靠性,杜绝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用在工程上;

10、负责编写工地日记,详细记录工地每天发生的情况;负责工程材料见证。

11、负责核对建筑物在定位、标高、轴线和布局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和合同的要求;

12、负责监督监理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及质量验收标准,对工程质量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随时随机进行抽查,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加强工程质量的预先控制工作,及时返馈工程质量信息给项目部主管;

13、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负责向经理建议对施工单位下达工程部整改通知、返工通知、停工令、复工令、备忘录等指令;

14、与有关部门配合,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量清单;

15、与有关部门配合,根据其权限对负责单位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变更工程签证单的检查、复核工作,保证签证单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16、了解市场材料信息,进行材料的市场调查的比较,建议工程材料的选用;

17、负责落实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整改通知,负责隐蔽工程(地质情况、基础工程、钢筋、各种管网暗敷、卫生间渗漏试验等)验收,及参加工程竣工验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18、负责传递与落实开发项目工程以及配套工程、附属工程的有关施工技术联系,收集相关单位的各种工作联系函和有关技术资料;

19、审查承建方的竣工资料,做好工程资料的移交工作;

20、负责组织工程保修期间的工程维修工作;

21、学习新规范,了解市场新工艺;

22、与有关部门配合,完成协调工作;

23、完成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24、向部门经理报告上述工作有关事宜。

篇3:某矿土建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负责编制土建工程施工计划及单位工程相关手续办理。

第二条负责土建专业有关图纸和资料的审查。

第三条负责土建工程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编制工作。

第四条参与土建专业施工图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

第五条参与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等;

第六条严格按监理规范对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质量控制:

(1)检查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施工的质量保证措施,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方法和工序安排提出建设性意见;

(2)随时监督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

(3)对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报送的设计变更文件进行审查;

(4)检查原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以及计量器具的工作状况;

(5)协助监理单位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进行监督;

(6)参加单项、单位工程的月度、季度及年终检查和验收;

(7)协助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质量缺陷及检查整改情况,对重大质量隐患的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

第八条进度控制

(1)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月、季、年度工程进度计划,并参与监理单位对进度计划的风险分析;

(2)监督检查进度计划落实情况,发现偏差及时督促纠偏,确保工程施工如期进行;

(3)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产生较大偏差时,应协助监理单位及时分析原因,制定调整措施和方案,并监督实施;

第九条投资控制

(1)参与对设计图纸文件的审查和优化,合理降低工程造价;

(2)在工程施工中协助有关部门对工程造价目标进行分析,为公司制定防范性对策提供依据;

(3)对超出定额或预算部分的工程量进行准确计量;

(4)做好施工记录和原始资料积累,为工程结算和费用索赔提供依据;

第十条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设施的维修保养以及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事故隐患的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

第十一条加强现场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搞好文明生产;

第十二条及时收集整理施工原始资料,为今后矿井生产提供技术服务;

第十三条按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做好土建及其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