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水电站施工现场安全要求

水电站施工现场安全要求

2024-07-11 阅读 4124

水电站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要求

项目部以SD267-88《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及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区”活动,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考核、评比,努力创造安全文明的生产环境。

(1)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安全文明生产纪律,进入施工现场者按劳保规定着装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人员统一着装、统一挂牌及统一安全装饰,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入口处必须设置明显的施工企业名称、工程概况、项目负责人、安全文明生产纪律等标示牌;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特殊工作部位实行挂牌出入制度;

(3)施工用房和生活用房要严格按规划建造,严禁乱搭乱建,保持房建清洁卫生,排水通畅,无淤泥、无积水、无白色污染物;

(4)施工道路平整、畅通、安全标志、设施齐全;

(5)风、水、电管线、通讯设施、施工照明等布置合理,标识清晰;

(6)施工机械设备定点停放、材料工具摆放有序,工完场清,车容机貌整洁,消防器材齐备、通道畅通;

(7)施工用各类脚手架、吊篮、通道、爬梯、护栏、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完善、标准、可靠,安全标志醒目;

(8)积极开展尘、毒、噪音治理,合理排放废渣、污水;

(9)加强生活、生产区的防火管理,各类消防器材安排专人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以满足AQC*446.5《消防安全管理程序》的要求。

(10)工程项目的所有临建设施在施工前,按制定规划、施工措施及施工的具体安排,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11)生活区清洁卫生,环境美化。

按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建设工程达标投产的要求组织本合同的安全文明施工,在合同工程款中拿出一定费用用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考核和奖惩。

篇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第一条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条项目部应在开工前15日内备齐相关资料,到当公安局消防科报审备案,并办理《消防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项目部应建立消防规章制度和消防组织,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施工现场的义务消防人员,要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并将培训资料存入内业档案中。

第四条施工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不于3.5米,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第五条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位应配备不少于4具的灭火器,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灵敏有效。

第六条施工现场消火栓应布局合理。消防干管直径不小于100毫米。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地下消火栓必须符合防火规范。

第七条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毫米,每层设消火栓口,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消防竖管作为施工用水管线。消防泵房应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设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设专人管理,保证消防供水。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第八条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用火前,要对易燃、可燃物清除,采取隔离等措施,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第九条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第十条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配电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第十一条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库房应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第十三条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进度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废弃材料应及时清除。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

第十七条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必要时设专人看护。

第十八条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

第十九条生活区的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用火要经审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使用规定,用火点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间内,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检查有无泄漏。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地方法规不符,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地方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篇3:钻孔桩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要求

(一)钻孔桩施工一般安全要求

1、施工前要对钻机进行全面检修,钻机、钻具和吊钻头的钢丝绳,必须符合施工要求。

2、钻机就位时,钻孔位置如果土质比较松软,应夯实地面或铺设木排垫平,防止地面出现较大沉陷,保证钻架的安全稳定和钻孔的垂直度。钻架顶端应用缆风绳对称张拉,地锚应牢固。

3、钻孔时,不得过快或骤然改变钻速;孔内弃土不得堆积在钻孔周围,工人在孔口附近作业要防止跌落。

4、钻孔桩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附近泥浆池应设有围挡,钻孔结束后要立即回填,严禁小孩在附近玩耍或进入戏水。溺水淹亡事故(两起)

5、停钻后,钻头应提出孔外安全放置,孔口应遮盖防护。

(二)冲击钻机造孔的安全规定

1、所用的钻头、卷扬机、钢丝绳等应配置适当。冲击中,钢丝绳的松驰度应适宜,制动良好。

2、冲孔时,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冲击区范围内。当检测钻孔或其它近孔口作业时,应停止冲击钻作业。

3、提升钻头到接近护筒底缘时,应减速平稳提升。

4、岩溶地区施工必须采取防塌陷安全措施。

(三)旋转钻机造孔的安全规定1、旋转钻机进钻时,高压胶管下不得站人。

2、水龙头与胶管连接处应用双夹卡住。

3、钻机旋转时不得提升钻杆。

4、加接钻杆时,连结螺栓严禁用普通螺栓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