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隧道铁路工程应急救援计划措施

隧道铁路工程应急救援计划措施

2024-07-11 阅读 7772

铁路隧道工程应急救援计划、措施

一、工程概况:

1、地理位置

zz枢纽渝遂铁路引入线三标**隧道位于zz市**区**镇**村,212国道西约100米,从国道经便道至隧道约10分钟路程,交通便利,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人员物资运输不会受到影响。

2、地质地貌情况描述

**隧道里程从DK142+225.46~DK142+719,围岩类别为III~V级,地质条件较好,丘陵地貌,下伏基岩为侏罗纪中统沙溪庙组泥岩夹砂岩。岩体为泥质结构及砂质结构,质较软,表层易风化剥落。砂岩层为中厚层~巨厚层状,粉砂质结构,泥质胶结,节理发育,表水不发育,地下水量较小。隧道为单线隧道,净高9.49m,开挖宽度7.34m。

隧道周边有几户散落居民,遇紧急情况不会影响到居民的正常生活。

隧道出入口地段岩层较好,无不良地质现象,隧道所在山体地表水排泄有原地表和人工修造的沟渠,无洪水和泥石流危害。

3、应急内容

本隧道不良地质段在隧道中部,DK142+515~550段,该段埋深较浅,最薄处7米,地表为一农田水塘,施工中可能会出现塌方、透水事故。故本预案主要针对隧道塌方、透水事故制定。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应急指挥中心

组长:项目经理z

副组长:副经理z

项目总工z

工委主任z

组员:财务科:z

物资设备科:z

技术科:z

安质科:z

隧道工程队:队长z

车队:队长z

办公室:z

2、职责

组长负责全面布置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演练、实施、启动及终止等全面指挥。

副组长、总工z负责组织相关科室人员编写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培训的组织、宣传、教育等工作。

副组长、副经理z负责协助组长进行现场指挥及人员调配等工作。

副组长z负责救助伤员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财务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提供,在工程施工中,应急救援专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物资设备科负责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储备保养维修工作。技术科负责紧急情况下的措施制定。安质科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安全技术篇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监督、指导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文件的上传下达工作。

隧道施工队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现场操作,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领导下统一行动,进行救援活动。

车队队长z负责在应急救援中的车辆调动,一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车辆调动到位,平时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保养,加强参见应急救援车辆司机的安全教育和应急救援的演练工作。

办公室负责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和完善并负责考核。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如果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协助工会及时救助受伤人员。

三、具体内容

1、塌方的预防

针对可能产生的塌方,要求施工队在施工时应该严格按照"新奥法"理论及隧道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严禁盲目冒进,尤其是隧道浅埋段要按照"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勤量测、快衬砌、勤排水"的方法施工。

①、在施工中应符合以下规定:

a、按照喷锚构筑法的基本要求进行开挖了,合理指定开挖方法,同时采用光面爆破技术,减少对围岩的扰动。

b、在开挖过程中,发现任何特殊情况时,应及时暂停施工,待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c、初期支护必须及时施工并保证工程质量,在特殊情况下,应采取特殊的支护措施。

d、二次衬砌不得严重滞后初期支护,在隧道浅埋段宜紧跟开挖,并作好系统排水设施的施工,保证排水通畅,衬砌背后不积水。衬砌应根据量测结果制定最佳施作时间。

e、积极开展监控量测工作,及时反馈资料,指导施工。

②、在隧道施工中,加强技术管理,保证围岩及支护的稳定,并做好以下工作,预防塌方的发生:

a、全面了解设计提供的地质情况,并及时与现场实际情况对比,掌握设计意图。

b、加强地质的超前预报工作,发现开挖面前方有异常情况时,及时研究并采取相应对策措施。

c、软弱围岩、特殊岩土和不良地质段,根据隧道施工组织设计采取正确的开挖方法和有效的支护手段。

2、塌方的整治

①、处理塌方前,应采取以下措施,加强防排水工作:

a、地表沉陷和裂缝,应采取注浆填充和加固,或采取不透水土壤夯填紧密,开挖截水沟,防止地表水渗入塌体。

b、通过陷穴口的地表四周应挖沟排水,搭设防雨棚遮盖穴顶,洞内衬砌通过塌方后,陷穴应及时回填,回填应高出原地面,并封好穴口,做好排水。

c、坍体内有地下水时,采用管、槽引至排水沟排出,无法进行引排时可采用注浆堵水。

②、隧道塌方的整治:

a、发生塌方后,应及时处理,不得随意拖延时间。处理前,仔细观察塌方的范围、形状、数量大小及坍体的地质状况、地下水的分布,活动情况等,分析塌方发生的原因,研究制定处理方案。

b、隧道塌方应根据发生的部位、规模及地质条件,采取"治塌先治水、治塌先加强"的原则,采取喷锚支护、注浆、管棚、加强二次衬砌、设置护拱等技术措施,不失时机、不留隐患的进行处理。处理过程中要切实执行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③、塌方处理完毕后,为防止其再次发生,隧道的开挖及支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a、在塌方影响的范围内,应严格按照"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的原则组织施工。

b、开挖时,宜采用台阶法或分部开挖法,开挖进尺控制在1.0m左右,开挖后,及时支护。支护应以锚喷支护为主,宜采用自进式锚杆等早受力锚杆,并根据现场注浆加固效果和管棚支护效果,采用钢筋网、钢架和钢纤维喷射混凝土。

c、塌方地段的衬砌,视塌方的大小和地质情况,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架混凝土予以加强。衬砌完成后,应及时施做护拱和回填。衬砌背后,应采取填充注浆处理。

四、应急配置

应急人员:综合工程队、隧道工程队各选30名经验丰富的职工。

贮备的应急物资:工字钢20吨、方木50m3、钢管30吨、钢筋30吨、水泥50吨、砂石料100m3。

应急设备:装载机两辆、自卸车四辆、输送车三辆、挖掘机一台、喷锚机一台、电焊机三台。

应急资金:设10万应急款,专款专用。

应急措施

①、采用电话或传真的通讯方式向上级部门汇报。

②、急救医院暂安排在就近的zz嘉陵医院。

五、联系方式

①、工地二十四小时有专人值班,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马上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接报人迅速向应急指挥中心组长汇报,组长不在向副组长汇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②、应急指挥中心联系人:z

③、应急指挥中心地点:项目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

六、应急要求

应急计划制定后,召开塌方专题会议,加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意识,认识事故的严重性,要求责任落实到人,完善后勤保障,积极应对一切可能发生的不良后果。

**局集团五公司西南分公司

二O**年一月五日

篇2: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条例

第1条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

第2条铁路运输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应当遵守铁路运输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防止和避免事故的发生。事故发生后,铁路运输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准确地报告事故情况,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铁路正常行车。

第3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事故应急救援、铁路线路开通、列车运行和事故调查处理。

第4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列车脱轨辆数、中断铁路行车时间等情形,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三)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第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的;

(三)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的;

(四)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五)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第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的;

(三)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的;

(四)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的;

(五)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的。

第7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为一般事故。除前款规定外,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可以对一般事故的其他情形作出补充规定。

第8条本章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9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应当立即报告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或者公安机关。有关单位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事故发生地铁路管理机构。

第10条铁路管理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并立即报告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对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并通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或者有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铁路管理机构还应当通报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11条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区间(线名、公里、米)、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

(二)发生事故的列车种类、车次、部位、计长、机车型号、牵引辆数、吨数;

(三)承运旅客人数或者货物品名、装载情况;

(四)人员伤亡情况,机车车辆、线路设施、道路车辆的损坏情况,对铁路行车的影响情况;

(五)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七)具体救援请求。

第12条事故发生后,列车司机或者运转车长应当立即停车,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对无法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进行处置。为保障铁路旅客安全或者因特殊运输需要不宜停车的,可以不停车;但是,列车司机或者运转车长应当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接到报告的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应当立即进行处置。

第13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并在事故调查组成立后将相关证据移交事故调查组。因事故救援、尽快恢复铁路正常行车需要改变事故现场的,应当做出标记、绘制现场示意图、制作现场视听资料,并做出书面记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相关证据。

第14条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铁路管理机构以及其他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15条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人身伤亡是不可抗力或者受害人自身原因造成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违章通过平交道口或者人行过道,或者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造成的人身伤亡,属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

第16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及其职工不立即组织救援,或者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的,对单位,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或者铁路管理机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或者铁路管理机构处4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3:客车事故救援应急制度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公路交通事故,预防和最大程度的减少公路交通事故,高效有序的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尽快恢复公路运输正常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重于抢、有备无患”的方针落到实处。确保一旦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道路运输机构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实施救援,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突发事件危害降到最低点。

2、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二、及时报告减少损失原则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发生事故的部门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单位进行汇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采取一切应急安全控制措施,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和智慧,竭尽全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防止事态扩大、减小社会影响、尽快恢复运输生产。

1、统一指挥积极配合原则

在公司应急管理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全面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管理职能作用,联劳协作,保证信息畅通,安全、高效、妥善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逐级负责原则

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各级领导要亲自指挥,指派现场负责,明确负责人的责任和权力,各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凡因工作失误、措施不力等原因而影响事故处理工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三、指挥组织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中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按照“统一指挥、属地负责、条块结合、资源共享”的原则,明确职责与任务,开展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道路运输应对工作。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经理

副组长:分管安全副经理

成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领导道路运输有关应急保障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公司制定的应急保障预案及预案演练,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副组长及其他成员赶赴现场指导和协调施救中有关保障工作。

四、急救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1、发生事故后,值班领导务必在30分钟内将事故概况及初步判明的原因汇报公司主要领导;不能判明原因时,应立即将事故现场如实汇报。

2、事故报告内容如下:

(1)事故发生的事件、地点、区间(线名、公里、米)、线路条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

(2)发生事故的车辆种类、车次、机车型号、部位、牵引辆数、吨数、计长及运行速度。

(3)旅客人数,伤亡人数、性别、年龄及救助情况,是否涉及境外人员伤亡。

(4)货物名称、装载情况,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情况。

3、救护和医疗

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按照本单位应急预案中确定的医疗救护站,迅速联系地方医疗机构,配合协助医疗部门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及时协调有关医疗救护、医疗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置进行支援。

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发生交通事故,事故现场存有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等危及人生安全的物品时,对进入现场有关人员,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发放必要的防护装备和用品。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请求,及时组织、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5、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由地方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指挥疏散现场群众,防止发生人员伤害。

要求: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接到报警后要对报警电话进行记录,同时对具体情况要问清楚,马上向有关领导进行报告。

各分工领导接到应急领导小组的命令后,要尽快赶往事发地,同时按分工开展工作,从有关领导下达指令到准备工作就绪,到事故车辆出发必须在30分钟之内完成。

现场指挥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到现场后先救人,再救货物、行李、车辆,统一指挥,紧张有序,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现场作业要注意安全,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坚决杜绝二次事故的发生,要安排专人注意过往车辆及群众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