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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改造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办法

2024-07-11 阅读 4170

旧城改造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现场领导负责保卫工作。有总、分包的施工现场,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的保卫工作制度、各分包单位应接受总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2、现场要建立门卫、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重要工程、重点工程要实行凭证出入制度。

3、料场、库房的设置应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配有必要的防范设施。易燃易爆、贵重、剧毒、放射性等物品,要设专库专管,严格执行领用、回收制度。

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宽度不小于3.5M的消防车道。消防车道不能环行时,应在适当地点修建架转车道。

5、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注意以布局合理,并应经常维修、保养。

6、现场进水管道直径不小于100

篇2:现场消防制度范文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坚持消防工作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消防领导小组和群众消防组织。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对消防工作要明确分工,一旦发生火灾谁负责报警,谁负责消防车的向导,谁负责现场灭火,谁负责对人员抢救等要落实到人,工作有序。

3、施工现场的木制作棚、库房等附近必须设置消防器材和灭火器。

4、群众消防组织成员要树立“火情”就是命令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工程不交工,消防组织不散。

5、认真执行消防措施的规定。

6、加强对消防组织的领导;对领导小组成员和群众消防组织成员的培训,工作由公司保卫处负责。

7、在动火危险区动火应向消防主管部门报批;在危险环境动火应向公司保卫部门报批;施工现场动火,由项目部负责人批准。总之各类动火必须有批准手续和监护。

篇3:施工现场消防制度

⒈现场要分级设立防火负责人。

⒉按规定合理配置灭火器材,任何人不得随意搬迁挪用消防设备。

⒊现场临时设施必须报人保科审批,报消防局消防科才能施工。

⒋宿舍、工棚、仓库施工现场不得生火煮食及生火取暖。

⒌宿舍工棚内严禁使用石油气化炉、电炉、电饭锅、电热器及煤油炉,如需使用报人保科批准,并指派专业人员在指定地点安装、使用。

⒍宿舍、办公室、工棚、仓库(除特需外),人离开一定要熄灯。

⒎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仓库、宿舍照明灯泡不得超60瓦,不得使用有镇流设备的灯具,灯泡要离开可燃物0.6米以上。

⒏在工地现场吸烟处抽烟,烟灰、火柴不准乱丢,要随手熄灭放在烟灰缸内,宿舍内严禁在床上吸烟。

⒐燃料、油料以及一切易燃、危险品,要按规定储存,保管运输使用,有关人员应懂得燃料性能及安全操作规程,储存使用情况要报人保科。

⒑烧焊前要准备好灭火器材(如清水、湿麻包、灭火器等)搬走可燃物品,并观察现场环境,对烧焊时产生的火花可通知对方。烧焊时要有两人在场操作,工作完成或下班前要彻底检查,处理好现场才能离开。

⒒工地现场和办公室、宿舍、饭堂等要配置灭火器材和灭火筒,灭火筒要有定期换药标记,度由公司保卫科监证。

⒓高层建筑要严格执行高层建筑防火规范要求。

⒔发生火灾及时报告“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