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安全用电制度(5)
工程项目安全用电制度(五)
一、在建工程与高压线路的水平距离不少于10米,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与高压线路的垂直距离不少于7米。
二、开关、配电箱应有漏电保护门、锁及防雨设施,电箱进出线,电源开关,保险装置要符合要求,老化破皮不合要求的电线不许使用。线路必须架设在绝缘材料上。
三、新工地的用电线路设计、安装必须经有关技术人员审定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四、电器和机械设备必须有接零接地和防雷设施。
五、电工、机械工必须持证上岗。
篇2:院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及省、市有关用电安全的相关规定。
二、项目负责人督促施工现场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编制本工地《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
三、施工现场严格按《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要求实施安装。安装完成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可供电。
四、施工现场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五、进入现场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按有关要求进行绝缘等方面的检测,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六、施工现场负责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及安全技术资料归档管理。
篇3:加油站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加油站油罐区和加油场地所用的照明灯只可选用防护型和防爆型两种。
2、加油站内一律不准拉临时线,安装照明线应按照电器安装有关规定进行,不得违章安装。
3、加油站禁止使用电热炉、电饭煲、电熨斗等电器。
4、如需要使用电取暖设施器具时,必须上报公司获得同意,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电气设备停电后未断开时,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的有电部分,以防突然送电。
6、对电器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时,不得带电操作,不得使用湿物品或可产生静电物品及金属物品对设备进行维护等工作。对电器设备进行电路部分的维修人员必须持证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