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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分公司项目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024-07-11 阅读 4008

中建分公司项目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禁止冒险作业,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下达安全生产任务。

2、对所分管施工现场的环境、安全生产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机、电、架、"四口")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的责任。

3、认真执行各项安全规程制度和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好书面安全交底,遇到生产与安全相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4、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活动,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5、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6、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篇2:基建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条贯彻执行国家和上及主管部门关于建筑业的政策、法规、条例及公司和矿,科里有关规章制度,熟悉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企业技术标准。

第2条熟悉图纸,组织图纸自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

第3条编制控制性进度计划,合理按排劳动力,做好流水施工茬口的衔接,提高经济效益。

第4条正确处理进度、质量、安全、效益四者之间的关系,参加部分分项工程的验收,督促三级检查。

第5条完成科、矿、公司交给的其它任务。

篇3:开拓科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熟悉煤矿有关安全法规及技术政策,协助科长和技术员搞好科务和技术工作。

2、熟悉本科的各项规章制度,作好会议记录和培训记录。

3、收集和整理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技术资料,并负责存档。

4、协助技术员做好各项技术监测及实验填写记录表,上报有关领导。

5、参加矿组织的安全检查和科室安全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