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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临时用电措施

2024-07-11 阅读 5787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具体措施:临时用电

本项工作主要由电机专业工程师负责:执行《临时用电标准》、《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另重点强调如下:

(1)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规范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现场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供电。

(2)要有完整、独立的临电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及验收手续,报批后组织实施。建立相关的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具体见文明安全施工内业资料管理规定)。施组中必须有配电系统线路走向图、配电箱分布图、配电箱内部系统图、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安全用电防火措施。

(3)用电线路、用电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或埋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4)配电箱材质要符合规范要求,存放位置合理并有防雨防砸防尘措施。箱内无杂物,电器完好并标明用途,开关选型合理。总箱漏电电流不大于75MA,开关箱漏电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均不大于0.1S。

(5)机械接零线应齐全有效,高大设施的避雷装置齐全有效,施工现场、生活区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并保证照明。

(6)所有临电设施必须由项目统一采购配置。临电设施布置要和现场平面图一致。

(7)现场消防电源必须设在现场总配电箱内总开关的上口,即消防电源不受现场总箱的控制。

(8)临电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必须使用专用保护电缆,各类照明灯具电源线必须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绞线,行灯和低压灯的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外电气安装要求。

(9)现场金属架构物(照明灯架、垂直提升装置、超高脚手架)和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即50m设置一个接地点,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架体设置环形避雷线将所有钢管有效连接。电焊机必须使用专用漏电保护器,同时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

(10)电梯井内、建筑物内楼梯、施工作业面等阴暗处必须设有足够的照明。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11)现场生活区、临时库房和结构内的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防水、油漆等有易燃易爆危险的作业必须使用防爆灯照明或不装设任何照明设施。

(12)漏电保护器的必须采购公司合格分供方的合格产品,并有试验记录。

(13)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14)配电箱及防护笼子需做好明显标志,并有防砸措施。

篇2:轨道交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无锡轨道交通施工临时用电安全,规范临时用电行为,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临时用电专项方案

第二条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经监理审核并报业主批准后方可实施,其内容必须包括以下方面:

1、用电机具明细表及负荷计算书。

2、现场供电线路及用电设备布置图,布置图应注明线路架设方式,导线、开关电器、保护电器、控制电器的型号及规格。

3、接地装置的设计计算及施工图。

4、发、配电房的设计计算,发电机组与外电连锁方式。

5、大面积的施工照明,150人及以上居住的生活照明用电的设计计算与施工图纸。

6、安全用电检查制度及安全用电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写)。

第三条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3、临时用电安全检测记录。

4、用电维修工作记录。

第三章临时用电现场布置

第四条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第五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一、二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三级配电箱在比较集中的地方应设重复接地。

第六条塔吊、龙门架、搅拌机等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零)保护。

第七条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漏电保护器应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匹配。

第八条开关箱与二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第九条各级配电箱内应设专用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不得相互混接;箱内电气元件应排列整齐、牢固,配线横平竖直、美观,并且绑扎牢固;箱底引出线口应加橡皮绝缘互套,箱门应配锁。

第十条各级配电箱周围2米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并且应设防雨措施。

第十一条室外照明灯具应采用防水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保护接零。

第十二条手持照明灯具、地下室、金属容器内、潮湿等场所,照明时必须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36V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变压器。金属外壳有可靠的保护接零。

第十三条照明电线不能栓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塔吊等其它金属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

第十四条架空线路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米,过道路不低于6米。

第十五条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

第十六条橡皮电缆应采用埋地穿保护管及沿墙或电杆等敷设,在沿墙或电杆敷设时用绝缘子固定,在金属构件上敷设时,应与金属构件之间做绝缘处理。

第十七条电缆、电线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固定。

第十八条塔吊、龙门架、人货两用电梯等起重设备,在超过30米时,应有防雷措施。

篇3:现场临时低压用电电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

  1、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上岗,从事作业的难易程序,须符合电工等级要求。对难度较大、较复杂的电气工程不得由低等级电工完成。

  2、电工必须熟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要定期检查、校检。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带危险作业,必须有人在安全距离外监护。

  4、电力传动装置的调试和维修时,除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外,在开关箱外应悬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标志牌,并有专人监护。

  5、配电系统必须采取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标照用途,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6、独立配电系统应按有关标准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同时,应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