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主体工程现场周边及洞口安全防护措施
住宅项目主体工程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周边及洞口
(一)、周边及洞口安全防护措施
本工程现场狭小,南临省****公司工地,东邻***修造厂,按照兰州市文明施工的要求,为减少粉尘、噪音污染,从首层起设全封闭式防护架,采用密目网封闭,随楼层递增,层层隔离,且防护必须高于操作面不小于1.2m。为防止掉物伤人,4#、5#楼各选一单元入口为安全通道,在单元入口处搭设双层防护棚,并在通道口设安全通道警示牌。在阳台、料台、雨棚、挑檐边均设两道带有鲜明颜色的防护栏。详细内容如下:
1.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内容
四口是指: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是指: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楼层周边、上下通道斜道两边、斜料平台的外侧边。
2.四口、五临边的防护特征
1)可塑性大:四口、五临边防护一般是随着建筑工程的进度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一般来讲,装饰工程完工后各种防护也就拆除了。
2)危险性大。四口、五临边作为洞口和高工作业露出建筑物的临边洞口,作业时的危险性大,不加强有效防护或防护不当都将使人与物遭受坠落打击的危险。
3)施工现场环境复杂,又是多工种交叉作业,这无疑给安全管理增加了难度,稍有疏忽极易造成对人与物的危害。
3.安全技术措施
1)针对工程特点,认真做好生产前的准备工作,确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思路。
2)领导重视、抓安全生产决不手软;建立安全奖罚制度,完善各类安全设施,抓好现场安全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安全管理为核心,克服工作随意性,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
4)预防为主,增强生产过程中的事前、事中、事后安全过程的控制,防止隐患的生产和发展。
5)编制高处作业临边防护措施,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
6)操作前接受安全教育、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高空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7)明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目标,实施目标管理。
4.四口防护
1)楼梯口设置防护栏杆:
地面通道口(安全通道、楼梯口通道)上部设间距为600
篇2:临与洞口作业安全防护规定
临边与洞口作业安全防护规定
第一节临边作业
第3.1.1条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二、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三、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四、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五、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第3.1.2条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毛竹横杆小头有效直径不应小于70mm,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80mm,并须用不小于16号的镀锌钢丝绑扎,不应少于3圈,并无松滑。
二、原木横杆上杆梢径不应小于70mm,下杆梢径不应小于60mm,栏杆柱梢径不应小于75mm。并须用相应长度的圆钉钉紧,或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要求表面平顺和稳固无动摇。
三、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钢管横杆及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孔固定。
四、钢管栏杆及栏杆均采用声48×(2.75~3.5)mln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五、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第3.1.3条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O~1.2m,下杆离地高度为O.5~O.6m。坡度大于1:2.2的层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二、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人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2.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L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与竹、木杆件拴牢。
3.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人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
三、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相干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四、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rn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五、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第3.1.4条临边防护栏杆的力学计算及构造型式见.附录二。
第二节洞口作业
第3.2.1条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一、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二、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三、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四、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第3.2.2条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盖板应防止挪动移位。
二、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三、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四、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五、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六、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七、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
八、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九、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第3.2.3条洞口防护栏杆的杆件及其搭设应符合本规范第3.1.2条、第3.1.3条的规定。防护栏杆的力学计算见附录二之(一),防护设施的构造型式见附录三。
篇3:住宅施工现场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方案
住宅工程施工现场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方案
一、工程概况
1、沪东新村北区而街坊商品住宅工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莱阳路,临近浦东大道。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8008.23平方米,由9幢号房及一地下车库组成,本工程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0.1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建筑抗震设防丙类,25#、34#、35#底层框架-剪力墙结构的框架和剪力墙的抗震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结构类型为六层砖混结构,商铺层高3.3m,住宅楼层高2.8m,地下车库3.8m。脚手架采用双排落地脚手架。
楼层内各种预留洞、进料口、管道坑、沟、槽等,高处作业施工过程中的各类防护起到指导性的作用。本工程的危险源较多,其中绝大多数是关于临边防护问题的,对此本项目部应从施工初期就明确防护要求,落实责任,加强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确保工程顺利的进行。
2、本工程安全目标:创区标化工地,争创上海市标化工地、文明工地,上海市安保体系贯标工地,事故发生频率控制在1.5‰以内,重大伤亡事故为零,杜绝死亡、交通、安全、设备等重大伤亡事故。
二、方案编制依据
1、本方案编制依据:(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2、检查验收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三、本工程特点
1、本工程双排落地脚手架拆除时后的临边防护。
2、本工程的通道防护棚与机械设施和设备的防护作业棚。
3、本工程临边如: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阳台等临边防护。
四、具体实施过程的控制和基本规定
1、项目部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没有落实不得进入施工。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备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悬空和攀登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施工中队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隐患和缺陷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
5、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6、防护棚搭设和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7、因作业需要时,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五、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
1、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屋面与楼层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每层阳台、进料台等地方设置临边防护栏杆,安全防护措施。
3、每层施工的楼梯口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护栏。
4、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支设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六、洞口防护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桩孔上口、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上人孔、天窗、地板门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3、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七、其他交叉作业的防护
1、支模、粉饰、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以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模板、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3、模板不用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米,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4、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八、技术措施方案
1、高处作业安全设施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桡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杆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
2、防护栏杆应有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1.2米,下杆离地面高度为0.5-0.6米。
3、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或者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厘米的挡脚板或40厘米的挡脚笆,挡脚板或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地面空隙不应大于10mm。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4、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做全封闭处理。
九、检查与验收
1、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与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可分层或分阶段进行。
2、安全防护设施由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验收。
3、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4、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做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