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地汽车安全技术要求
施工工地汽车一般安全技术要求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汽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执照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实习驾驶员除持有实习驾驶证外,应有正式司机随车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三、开车前司机严禁饮酒,行使中不准吸烟,吃食品和闲谈.驾驶室内不准超额坐人.
四、行车前须仔细检查车辆各部分:
1、转向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2、轮胎气压,螺帽,有无爆裂和松动现象;
3、制动器及离合器应灵敏可靠,变速杆应置于"空档"位置;
4、喇叭及仪表是否灵敏,准确;
5、燃油及润滑油是否充足;
6、车门是否严密,照明及蓄电池电液是否符合规定;
7、冷却水是否充足;
8、引擎,传动部分及车架是否正常;
确认无误方可行车,所有车辆严禁带病出车.
五、汽车在起步,出入工厂,车间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要鸣号,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叉路口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交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
六、汽车在厂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进出大门,车间,库房时速不得大于5公里/小时.
七、在施工工地及车间内行驶要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及人员动向,并应鸣号,低速慢行,随时作好停车准备.
八、长途行驶,出发前必须随车带有足够的修理工具,材料及备用零件.
九、用摇把发动引擎,必须拇指在外,五指并拢,不可以虎口握柄,要防止摇把反击或滑脱伤人.
十、不得以明火预热化油器,油管及油箱.
十一、在车底下进行油润,检查及修理工作时应该将引擎熄火.引擎转动时不得以手接触高压线接头或风扇.
十二、初发动的引擎,须先慢转一,二分钟,不要突然提高转速.
十三、禁止在下坡道或高速度时踏下离合器,关闭电门或将变速杆放在"空档",以免引擎突然加速而严重损坏机件.
十四、不许不踏离合器换挡,也不许在汽车行驶时把脚放在离合器踏板上.
十五、行车中,司机一方面须注意道路情况及交通标志.一方面还应注意仪表指示,同时要听察车辆各部的声音,如有异常应停车检查,不得勉强行驶.
十六、途中遇到因水箱严重缺水而引起引擎温度过高时,应立即熄火,等引擎降温后再加冷水.
十七、途中停歇时,要查看行驶,转向,制动和引擎各部的连接与紧固情况,同时清除轮胎面上嵌入的石子等物.起动前还应围绕车辆仔细检查周围情况,以防有人进入车底.
十八、在泞滑,冰冻的路面上行车最好装上防滑链,并以较低速度行驶,不要做快速急转弯或紧急制动.
十九、通过危险地区或狭窄便桥应先停车,并查视证实可以通过后再运行.最好由有驾驶经验的人在车前10~15米处,面对车子以手势指挥车子慢行前进,并须作好随时停车的准备.
二十、禁止以链条或钢丝绳拖拉无刹车,刹车不良,转向失效,无人操作的车辆.拖车行驶速度不宜过快.
二十一、停车须拉上手刹车.在坡道上尽量避免停车,必须停车时须以三角木或石块将轮胎塞住,防止溜车.
二十二、司机不得擅自交给他人开车,学习人员开车,只许在平坦道路上和来往行人不多的地方,且在驾驶员监护下进行.学习人员操纵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指导驾驶员负责.
二十三、新车及大修出厂的汽车须按规定进行走合期运转.走合期内不准拆除限速器,车速一般不得超过30公里,路面应平坦良好.载重量不得超过额定值的75%,不准拖带挂车.走合期后应按规定进行保养及更换润滑油.
二十四、停车后要作好保养,清洁.冬季未使用防冻液须放掉冷却水,放水后,还应起动几次,以便将积水排尽.季节更换时要作相应保养,更换润滑油,调正调节器及电瓶电液的比重.
二十五、装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得随意停放,中途停放时应有专人看守.
篇2:汽车电工安全技术规程
1、必须遵守矿山一般安全规程。
2、工作前,必须检查使用的设备、工具、仪表等是否符合使用要求,否则禁止使用。
3、工作时,禁止将拆卸下来的电线头搭接到车体上,禁止触碰运转的机件,必须站稳扶牢。
4、进入车下进行修理作业时,必须将车辆的车轮掩牢,与司机联系好,得到许可后,方可进行。
5、所有车上电线的接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不得有裸露现象。
6、使用通用设备、工具必须遵守其安全规程。
7、配制电解液时,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好各种防护用品,硫酸必须沿容器的内壁缓慢倒入,并慢慢搅拌,禁止将蒸馏水直接倒入硫酸溶液中。
8、充电过程中,必须每15分钟检查一次充电电流、电压和电瓶温度,温度不得大于65度。
9、使用的手持行灯必须是24伏的安全电压,潮湿地点为12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3:运矿汽车司机安全技术规程
1、必须遵守矿山一般安全规程、厂内道路运输安全规程及交通规则。
2、运矿汽车司机,必须经过六个月专业理论知识和安全技术培训(电动轮和机械车两种车型),转入实习驾驶员,在指定司机的监护下,分别在电动轮和机械车两种车型上实习三个月,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驾驶运矿车辆。
3、禁止将运矿汽车擅自交于非专业司机驾驶。
4、驾驶室内禁止超员(只限两人),室外任何部位禁止乘坐或放置其它物件。(除调试车辆,但必须调试牌)
5、箱斗内及护板上禁止任何人员乘坐,禁止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6、车辆上必须配备齐全灭火器材,并保持完好。
7、进行维修、保养时,必须悬挂标点检牌及取下车钥匙,未经修理人员许可,禁止动车。
8、维修、保养后的车辆,必须经车管人员的检查合格,取走作业牌后,方可动车。
9、上下车时,应检查车梯踏板、扶手、栏杆等有无断裂、开焊处及冰雪、油污等易滑物,站稳扶牢,禁止跳上跳下。
10、车辆起步前,必须检查各种仪表、开关、方向、灯光、喇叭及制动器等是否正常,检查主风缸截止阀是否打开,若有缺陷和制动气压不足5公斤/平方厘米,禁止起步。
11、起步时,必须检查车辆周围有无其它来往的车辆、行人及障碍物等,确认无误后,方可鸣笛示警,缓慢起步行驶,驶出停车场后,必须试验车辆的制动和转向。
12、车辆行驶到转弯、岔道口、桥涵及视线不清路段时,必须减速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过铁路、公路道口时,应认真了望,作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13、禁止超速行驶,车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同方向两车前后必须保持30米的距离,视线不清及道路泥滑时(烟尘粉尘大、结冰、下雪、下雨、大雾),平路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下坡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两车前后距离平路不小于50米,下坡不小于70米,当视线不足20米时,应靠右停车,打开车辆前后指示灯,司机不得离开驾驶室。
14、行驶途中因故需要停车时,必须选择道路宽敞的地段靠右停车,并打开黄色指示灯,司机不得离开驾驶室,禁止在转弯、岔道口、桥涵附近及高压线下和陡坡道上停车,因车辆发生故障必须在陡坡道上停车时,必须给上停车制动,并采取止轮措施。
15、通过各种高低压线路时,必须减速缓慢行驶,顶部与线路必须保持安全距离:6000V为1米;380V为0.7米。若发生刮碰电线事故,在未确定脱离危险时,禁止司机及其它人员上下车,禁止碾压各种电缆及管道。
16、拖拉故障车辆时,故障车辆的转向、制动系统必须灵敏可靠,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和安全监护,选择好符合使用要求的钢丝绳或拖车杆,按规定进行绑挂、栓扣及连接,两车之间禁止任何人员通过和停留,夜间禁止拖拉故障车辆。
17、各种运矿汽车禁止超车,遇有故障车辆时,应认真了望,在确认故障车靠右停放稳妥及前方150米距离内无来车时,方可超越故障车。
18、下坡时,禁止熄火或空挡滑行,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行驶途中禁止随意停车时,车辆轮胎外缘距掌子面边缘必须保持5米以上的距离,车辆在行驶途中,禁止将驾驶室左侧车门打开。
19、驶入修路地段时,应减速慢行,鸣笛示警,服从修路人员的指挥,遇有爆破时,必须服从爆破警戒人员的指挥,禁止强行通过。
20、驶近电铲装车地点前,必须试验车辆的制动,观察气压仪表,车速要慢,不大于5公里/小时,与其它待装车辆必须保持50米的安全距离,严禁无故进行倒车作业。
21、必须在确认装车地点没有车及推土机作业,且得到电铲发出的倒车信号后,方可进入装车地点(铲窝),一般情况下采取左进右出回转方式,如因采场工艺条件限制,可采取折返式装车,但必须有专人指挥和监护,以电铲和车辆的左侧为参照物。
22、车辆进入装货地点后,必须使用锁定装置,电动轮长时间等待装车时,必须同时使用停车制动,任何情况下司机离开驾驶室,车辆必须使用停车制动。
23、在电铲装货旋转范围内等待或装车时,禁止司机上下车和到驾驶室外部,禁止将头、手伸出窗外和开门探身了望,特殊情况必须与电铲司机取得联系,得到许可后,方可进行。
24、运矿汽车与电铲联系信号为:
一声为前进或停车;
一短声为电铲装完车的起步信号;
二短声为倒车信号;
一长一短为收车停止作业信号。
25、进入翻卸地点作业时,车速不大于5公里/小时,必须确认翻卸标志和指挥工站立的位置,以指挥翻卸标志进行回转调头,无翻卸标志,禁止作业,车辆调头后,必须服从指挥工的指挥,进行倒车作业,无人指挥禁止倒车和翻卸作业。
26、翻卸标志为红白相间的铁架,白天上面插红旗;夜间设闪烁的红灯。
指挥信号为:白天红绿信号旗,绿旗左右摆动为倒车;红旗上下摆动为停车。夜间使用信号灯,绿灯左右摆动为倒车;红灯上下摆动为停车。
27、翻卸地点挡墙不符要求,有下沉、裂纹、伞檐等危险现象时,应距崖边5米外翻卸。
28、在翻卸地点进行倒车作业时,车辆应倒正,与挡墙或崖边成直角,两后轮应同时靠住挡墙后方可进行翻卸。
29、在转载台翻卸时,运矿汽车不得与电铲在同一垂直段面上同时作业,禁止与推土机在同一翻卸地点同时作业,翻卸后,箱斗未落回原位,禁止起步开车。
30、停车时,必须使用停车制动,与相邻的车辆保持3米以上的距离,禁止对准库门停车。
31、运矿汽车进行加油作业、处理发动机故障或在油库等有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停车时,必须熄火,禁止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