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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八到位规程

2024-07-11 阅读 4054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要做到“八到位”

就一个施工项目而言,“安全生产”是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文明施工”又直接关系到能否安全生产的关键所在。所以,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者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思想,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首先,针对人得不安全行为进行教育,培训和行为的规范,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配备荒足够的安全防护用品,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其二,针对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要做好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设备材料、配件、架料等堆放整齐有序,做好三区的分隔,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用好“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做好“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上下跑道及斜道的两侧边,卸料平台的侧边)的防护。施工现场的用电,应按照审批后的临时用电方案实施;对施工机具、设备定期的监察、保养和维修。

其三,针对管理的缺陷,应进行预测,分析安全文明工地的实施过程会出现什么样的不安全、不文明的因素。定相应的对策,控制不安全、不文明因素。项目安全员应进行每日巡视、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纠正且向项目经理报告,发现违章操作者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在实施安全文明工地创建过程中,请有关专家到现场来指导、检查,对推进安全文明工地的创建工作将起到事半功倍的奇效。

总之,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就必须“八到位”,即:安全生产刺划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到位、安全生产职责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班到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位、安全生产资金到位、安全生产检查、整改、落实到位。

篇2: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程

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进行全面管理,确保工程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安全施工管理

4.1事前控制

4.1.1及时为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用的水文地质,地下管线设施等资料和其他必要条件。

4.1.2工程开工前,检查相应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市政公用设施等安全防护情况。

4.1.3审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的要求。

4.1.4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4.1.5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安全目标和措施,并要求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4.1.6检查施工单位设置的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当持证上岗,并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4.1.7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4.1.8检查施工单位使用的施工机具,不合格的施工机具不得投入使用,并填写《施工单位机械设备证明文件统计表》。

4.1.9检查施工单位特殊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填写《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工种人员资质证明文件统计表》。

4.2事中控制

4.2.1检查用地红线范围内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临时占用的场地和道路,应当全部用于施工,不可挪作他用。

4.2.2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定施工技术措施,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4.2.3检查施工单位建立的专业检查、职工自检和安全自检的制度执行情况。

4.2.4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季节和生产情况的变化,组织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整改。

4.2.5检查施工安全措施,现场设置的机具、机构或设备应要求施工单位定期维护和保养。

4.2.6检查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预防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急救的措施。

4.2.7检查施工单位施工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情况,要求建立工地使用火审批制度。现场应设置符合消防规定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当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4.2.8定期会同监理单位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在监理例会上向施工单位指出,要求按时整改。

4.2.9督促施工单位于建筑工程完成基础分部工作量50%、主体分部已结顶、装饰分部工作量的30%时,及时到安监机构申请安全达标验收,验收合格的,将安全达标牌悬挂在施工现场的显着位置。

4.3事后控制

4.3.1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技术资料设专人管理及归档的情况。

4.3.2重大事故发生后,应要求施工单位积极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立即向市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同时,项目工程部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事故情况。

5.文明施工管理

5.1事前控制

5.1.1在施工方案确定前应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防汛设施、道路、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文明施工。

5.1.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工地文明施工部分,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5.2事中控制

5.2.1检查工地周围的遮挡围墙,按要求围墙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采用预制板或砖砌筑,封闭严密,并粉刷涂白,保持整洁完整。

5.2.2督促施工单位设置施工标牌,并放置于主通道醒目位置。

5.2.3检查工地排水系统,要求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污染、堵塞下水道和河道。

5.2.4检查施工单位临时舍施,要求按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进行分隔。

5.2.5检查建筑材料、机具设备按工地总平面图的位置在固定场地整齐堆放,不得侵占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

5.2.6检查施工现场道路是否畅通,场地是否平整,有无大面积积水。

5.2.7夜间施工作业,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事先向环保部门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

5.2.8要求工地出入口内应用砼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冲洗后出场。

5.2.9按政府主管部门规定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

5.3事后控制

5.3.1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造成下水道和其他地下管线堵塞或损坏的,应要求立即疏浚或修复;对工地周围的单位和居民财产造成损失的,应由施工单位承担济济赔偿责任。

5.3.2建筑工程完工后,要求施工单位按要求及时拆除工地围墙、安全防护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洁。

6.编制依据

6.1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6.2杭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6.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6.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8.质量记录

8.1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工作人员资格证明文件统计表(GT/QR?15-03)

8.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GT/QR?15-05)

8.3施工单位机械设备证明文件检查表(GT/QR?15-06)

8.4工程管理日记(GT/QR?15-10)

8.5施工方案审批表(GT/QR?15-11)

篇3:工程安全文明监理方法规程

工程安全文明监理方法

4.1、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4.2、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4.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4.4、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4.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4.6、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4.7、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4.8、现场监督与检查:

⑴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规程操作;

⑵对主要结构、关键部分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⑶对每道工序检查后,作好记录并给予确认;

⑷如遇到下列情况,安全监理工程师可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①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②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③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④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⑤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⑥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