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办公楼室内改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范本

办公楼室内改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范本

2024-07-11 阅读 8511

办公楼室内改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以往人们仅重视工程的进度、质量、投资的控制,而对施工现场的管理重视不够,导致施工现场成为"脏、乱、差"为主要特征的工地,如施工垃圾、乱堆乱倒、污水横流、施工人员住宿在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内、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等。这些都违背了"以人为本"的原则。按照167号国际劳动公约《施工与卫生公约》的要求,施工现场应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布置整齐有序。文明施工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筑工人在为社会提供物质财富,为人类创造工作和生活优美环境的同时,必须重视其自身的安全以及生产的条件和环境,重视施工现场对城市、社会的影响。

一、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配合总包单位按江苏省标化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组织施工,实行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本工程目标管理为:获得江苏省文明工地称号。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场地管理制度

1.1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并随施工不同阶段进行调整,合理布置。

1.2现场要有安全生产宣传栏、读报栏,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道路口都设有醒目的安全宣传标语或合适的安全警告牌。

1.3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应有效控制现场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材料堆放管理制度

2.1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半成品、成品、构配件等应严格按现场平面布置图指定位置堆放并挂上标牌,注明名称、品种、规格,建立收、发、存保管制度。

2.2特殊材料在使用和保存时应相应的防尘、防火、防爆、防雨、防潮、防毒等措施,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存放。

2.3工具间整洁,各类物品堆放整齐,过目能成数,账、卡、物三相符,有专人管理、有收、发、存管理制度。

三、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各项防范制度

1、施工段消防、治安、安全管理责任书

1.1进场前提供本队使用的施工人员名册(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职务、身份证号码、暂住证号码以及现场出入证号码)。

1.2认真执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范,加强下属人员的安全教育。

1.3认真执行各生产岗位防火制度及甲方、总包方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

1.4若因该队保管不善或防范疏漏而造成的财物损失,因违章、执行制度不严或检查督促不力而造成的火灾、爆炸、伤人等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该队承担(指本施工区及本施工队范围内)。

2、装修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文明守则

2.1各下属施工队在进入工地前两天报送各施工队员有关资料给公司现场项目部备案并办理工地出入证件,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佩戴证件,方能进入现场施工(个人资料内容为:小一寸黑白照片三张,身份证复印件三张)。

2.2施工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禁止在施工现场进行一切违法活动。

2.3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工地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现场项目部的统一指挥,不得到与施工无关的地方乱窜。

2.4施工期间任何材料、工具带离工地时须到现场项目部办理放行手续,并自觉接受保安人员检查。

2.5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人离机停。

2.6施工现场不得穿拖鞋或赤脚,要统一着装。

2.7保持清洁卫生,各工作现场每天工作完毕必须清理干净。

2.8严禁破坏或污染已验收完毕的装饰面或装饰材料。

2.9夜晚工地内,除值班人员外,任何人不准留宿,值班人员须提前向项目部报送值班人员名单。

2.10所有工程材料或剩余废料须堆放在指定位置,并按要求将废料、垃圾定期清运出工地。

2.11任何人员不得向楼层外抛弃物件。

2.12施工现场必须设立临时卫生间,并定时清理、打扫;任何人员不得随地大小便。

3、严格遵守《装修工种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四、保证措施

文明施工,系指用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方法和举措,对建设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进行组织与管理,使之呈现出有条不紊、整洁明快、高效安全的状态。施工顺序合理,具有良好的装饰施工现场秩序。水电及施工通道畅通。强调文明施工其意义在于强化施工现场管理,改变以往普遍存在于装饰工程施工现场的那种"脏、乱、差"现象和"高消耗、低效益、事故多"的状况,加快装饰工程施工管理标准化步伐,推进文明工地建设的进程。文明施工的责任人是装饰工程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管理上具体实施人是工长、工地质安员、材料员、机械员、后勤管理员等等,工长在其中起着重大作用。

1装饰施工现场有规范和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的装饰施工平面布置,现场施工管理制度健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领导挂帅,责任明确,定人定岗,检查考核项目明确。

2装修现场"一图四牌"齐全,即施工平面图、施工公告牌、工程概况牌、施工进度牌、安全记录牌。

3施工现场暂设工程井然有序,垂直运输设施、库房、机棚、办公室、宿舍、浴室、厕所等按平面布置建造,室内外整洁卫生,有一个良好的生产、工作、生活环境。

4装修现场装饰材料、机具、设备、构件、门窗和周转材料按平面布置定点整齐堆放,道路畅通无阻,供排水系统畅通无积水,施工场地平整干净。

5装饰工程施工现场临时水电要有专人管理。

6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

7装饰工程施工现场不准乱堆垃圾及余物,应在适当位置设临时堆放点,并及时、定期外运。

8设置黑板报,针对装饰工程施工现场情况,适时更换内容,奖优罚劣,鼓舞士气和宣传教育。

9施工现场划区管理,每道工序做到"落手清",施工材料和工具及时回收、维修、保养、利用、归库,工程完工后料净、场清,各工序成品保护好。

10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工人应戴分色或有区别的安全帽,现场指挥、质量、安全等检查监督人员应佩戴明显的袖章或标志,遵章管理;危险施工区域应派人佩章值班,并悬挂警示牌和警示灯。

11施工现场严格使用"安全三宝","洞口临边"有防护措施。

12施工现场施工设备整洁,电气开关柜按规定制作,完整带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行并按规定设置,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有岗位职责标牌和安全操作规程标牌。

13严格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妥善处理施工现场周围的公共关系,争取有关单位和群众的谅解和支持,控制施工噪声,尽量做到施工不扰民。

五、文明工地标准

1、物料清楚

1.1施工材料堆放区、构件加工区、生活办公区、仓库等要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分设清楚,并有区域标志和责任人。

1.2成品、半成品材料及构件的放置须符合要求,整齐。须防潮的应有防潮措施。

1.3大型工具要严格管理,分类码放。

2、操作面清洁

2.1施工操作区分明,保洁责任人明确。活完料净场地清,落地材料及时回收或清理,保持工作面清洁。

2.2加工操作面应保持清整洁净,木屑、刨花、锯末、钢筋短头等废料及时清理。场地无废料、杂物,成品码放整齐。

3、职业道德好

3.1施工单位要认真遵守国家政策和法规,严格执行建设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信守合同,不准乱招乱雇。

3.2项目管理人员团结协作、恪守职责、严格管理、公正廉洁,与建设单位密切配合,协调好与当地居民的关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民主作风好,有征求意见的记录资料。

3.3职工作风过硬,互相团结,互相协作。不野蛮施工。无打架、赌博、偷盗现象。

3.4制定施工不扰民、保护环境和保护文物等文明施工的措施。

4、工程质量好

4.1建立健全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制订明确的质量管理目标和质量管理措施,认真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的"三检"制度,坚持样板引路,以样板指导施工。

4.2严格按操作工艺和设计图纸施工,不偷工减料。各项试验资料准确、真实、齐全、满足设计要求无重大质量事故发生。

4.3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成品、半成品及施工材料。

4.4严格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时准确地评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并认真填写工程技术管理资料。按国家质量验收标准检查,分项工程合格率均达100%。

4.5积极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质量管理小组课题选择准确,能正确运用在施工中并取得成效,为工程质量管理积累一定的经验。

5、安全生产好

5.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控制指示。针对工程特点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并底,手续齐全。

5.2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必须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5.3建立安全日检、周期检制度,整改要定人、定时、定措施,并做好记录。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5.4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班前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5.5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消防保卫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配备消防保卫人员,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制度落实。

5.6对进场职工经常进行消防保卫安全教育。消防保卫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懂得自己生产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安全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处理险肇事故)。

5.7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要专人、专库存保管,库存房符合要求,并有严格的领退料手续和审批制度。

5.8现场监建房屋的搭设应符合防火规定。电气线路架设符合要求,宿舍照明一律采用低压线路。防火通道畅通,其宽度不得低于3.5米。

5.9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经常维护、保养,保证灵敏有效,且设置合理,禁烟区必须设置警示牌。

篇2:学校后勤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学校后勤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后勤维修工程管理,规范工程立项、设计、招标、施工、竣工验收及工程结算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后勤处管理的各类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的工程项目,涉及房屋、道路、水、电、暖维修、绿化改造等工作内容。

第三条后勤处是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后勤维修改造工程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后勤维修改造工程的立项申报、规划设计、工程招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结算资料收集、编制,报审及归档等工作,对校内所有后勤维修改造工程负全责。

第二章项目立项

第四条项目立项程序及要求

1.校内有关单位根据本单位发展规划和近期目标,从工作实际需要出发,将目前由其使用或管理的各项设施存在的问题于当年9月底以前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后勤处,作为下一年度申报项目的依据。要求报告写明现状、存在的问题、改造要求及改造预期目标;

2.后勤处接到报告后,负责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调研,听取使用单位意见,确定项目改造范围、改造内容、经费预算及论证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根据论证结果,区分轻重缓急情况,申报学校立项。后勤处严格按照学校批准的项目实施,未批准项目不得执行。

第五条以下特殊情况可边施工边上报后勤处:

1.临时性的紧急工程;

2.校区内突发的抢修工程(如水管爆裂、电缆抢修等)。

第六条零星维修和专项维修工程

1.零星维修工程是指学校每年有计划的、保证教学、科研正常运行,造价在3000元以内物业日常维修维护项目(如更换水龙头、修补门窗、更换玻璃、更换灯管等);

2.专项维修工程是指学校行政办公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学生宿舍的维修改造以及学校园林环境建设,道路、路灯、上下水、消防设施的改造,造价在3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

第七条专项维修的各类维修项目,均应办理申报、审批、立项手续,对未经学校批准而擅自施工的,审计部门不予审计,财务部门不予结算。

第三章立项工程资金管理

第八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公用房屋的维修改造、水电暖等基础设施的改造与扩建、环保设施改造与建设、道路大修与改造、环境绿化改造与建设、学生宿舍维修与改造、各类生活服务设施的维修与改造等经费支出;

2.工程设计费、监理费;

3.为完成维修改造工程需要支付的其他不可预见费。

第九条必须严格控制立项工程的工程预算。决算一般应控制在10%的变化范围之内。如有经费缺口,须经主管财务副校长和主管后勤副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予以追加。

第四章工程招投标

第十条工程招投标项目确定

1.根据学校维修改造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经费预算在3000元以内由用户向后勤集团或物业管理部门直接申报维修。后勤处负责对校内物业管理服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物业管理维护维修工作正常进行。

2.经学校批准,列入年度维修计划且经费预算在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维修项目,由后勤处通过议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及工程结算方式,并负责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

3.经学校批准,列入年度维修计划且经费预算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维修项目,由后勤处会同校审计室组织施工单位进行议标,共同确定施工单位及工程结算方式。后勤处负责签订施工合同并组织施工,审计室负责工程结算审计。

4.经学校批准,列入年度维修计划且经费预算在10万元以上的维修项目,由后勤处负责成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招标工作小组,并报学校招标领导小组批复后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招标结果,由后勤处负责签订施工合同并组织施工,审计室负责工程结算审计。

5.涉及水、电、暖、气等特殊工程,由天然气公司、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等单位垄断经营的项目,需要议标的由后勤处写出报告,由学校主管副校长批准后组织议标。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十二条工程招投标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注明项目概况及经费来源情况,报后勤处审批;

2.后勤处负责编制招标文件、拟定招标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校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3.后勤处负责发出招标公告或邀请投标书,并同时在校园网发布招标公告,且投标报名与截止之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

4.后勤处向经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发放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5.后勤处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答疑;

6.校审计室负责编制及审定标底;

7.后勤处组织召开开标会议、组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第五章合同管理

第十三条凡立项工程项目,属改造工程的应签订施工合同,属材料采购的应签订产品购销合同。

第十四条施工合同与产品购销合同可采用国家规定的标准合同,也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结合标准合同拟定自制合同。

第十五条合同中未尽事宜,需要明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合同。

第十六条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乙方投标时的承诺、图纸答疑纪要、工程例会纪要、变更签证单等与工程相关的文件均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施工合同作为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进度管理、造价审核、工程竣工验收与结算的依据;产品供销合同作为产品质量管理、供货期管理、产品价格确认、交货验收及结算的依据。

第十八条合同经校审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生效,无审计部门签字盖章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第六章施工管理

第十九条需要委托社会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在具体项目负责人的监督管理下,依据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对工程进行现场监理。具体项目负责人应监督好监理人员,并全面负责分管的项目。

第二十条工程变更签证单需有监理人员(委托监理的项目)、具体项目负责人签字备案,作为结算依据。凡涉及变更项目单笔费用在3000元以上者,须经后勤处主管领导签字方可生效。

第二十一条施工所用原材料、设备需经监理人员与具体项目负责人进行质量认证后,方可进场使用。

第二十二条为确保工程质量,在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向后勤处

(监理单位)提交具体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工艺说明、施工进度计划、质量关键控制点等资料,以便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第二十三条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监理与具体项目负责人现场检查并签字备案。未经检查验收的隐蔽工程项目,结算时一律不予认可。

第二十四条工程款支付原则

1.合同签订完毕,材料设备进场后,支付合同价3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40%;

3.工程审计完毕,支付至工程审定造价95%,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经检查无质量问题,质保金一次付清。

第二十五条履约保证金支付原则

1.工程预算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具体数额为:工程造价在50万元~100万元以内,履约保证金10万元;工程造价在100万元~200万元以内,履约保证金15万元;工程造价200万元以上,履约保证金为15+(合同金额-200)×5%万元。

2.中标单位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施工合同,逾期视为主动放弃。中标单位所交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如因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执行合同的,由后勤处工程管理部门写明原因,并经后勤处负责人审定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二十六条工程质保期确定原则

1.质保期工程质保期确定为2年。

2.质保金工程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5%。

3.校内后勤服务单位负责施工的项目,单笔费用在5万元以下的,可明确质保期,不留质保金;单笔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留质保金。

4.校外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的项目,无论金额大小,必须按规定留足质保金。

第七章工程竣工验收

第二十七条工程竣工由使用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后勤处组织专业人员按照国家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对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及时处理。

第二十八条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做好质保期内的保修维护工作。质保期满后,项目使用单位、后勤处共同开具的保修验收单作为财务支付质保金依据。

第八章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学校由后勤处负责管理的改、扩建和日常维修工程的施工竣工材料和施工竣工图纸,由施工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负责进行整理和组卷,并且经由监理单位或甲方核审后方可向学校档案馆进行统一的归档移交。

第三十条归档的改、扩建和日常维修工程的施工竣工材料和施工竣工图必须完整、齐全,且真实准确地反映整个工程的实际情况,归档的施工竣工材料和施工竣工图经学校档案馆验收合格后,由档案馆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并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之一。无档案验收合格证明的竣工工程,审计部门不予审计,财务部门不予结算。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凡以前颁布与本规定不符的有关规定,均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后勤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后勤处研究方案,报主管副校长批准后实施。

篇3:新建改造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新建装置投产符合国家规定,创造较好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1.凡是新建、扩建、改造的企业新工艺、挖潜改造等工程项目,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危害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不得消减。

2.新装置的初步设计中,应有安全和劳动保护篇章,内容包括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所采取的防护措施及预计效果等说明。

3.新装置的安全卫生设计要符合《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执行,电气设备设计按《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S4064-)执行。

4.设计、引进的负责部门要负责工程的施工监督,保证安全设施的顺利施工。

5.新建、扩建、改造项目安全设施的使用资金要有单列帐目,不得随意消减。

6.新建、扩建、改造项目的竣工验收要首先验收其安全设施是否按设计施工,是否符合生产安全要求,否则不预验收,同时要追究负责监督部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