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制度
为了保证国家法律的实施,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减少或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良性循环,特制定本一系列制度。
一、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与公司安委会签订经济承包责任书;
二、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对职工加强安全教育,减少或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在建工程如发生一起工亡事故,解聘其项目经理资格并罚款壹万元;
四、在建工程如发生一起重伤事故,项目经理应向公司安委会写出书面检讨,并罚款伍仟元;
五、在建工程如发生一起伤害事故,项目经理也应向公司安委会写出书面检讨,并罚款伍佰元;
六、未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罚款伍佰元;
七、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的罚款伍佰元;
八、高处作业未按规定佩带安全带的罚款10元/次;
九、未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的罚款10元/次;
十、重点作业区域未设专人监护的罚款壹佰元;
十一、易燃、易爆场所未按规定实行明火作业的罚款伍佰元;
十二、对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罚款肆佰元;
十三、一旦发生任何类别的伤害事故,都应组织人员严格按“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找出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篇2:摘挂钩工岗位责任制范例
第一条摘挂钩工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第二条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以及交接班制度等各种制度。
第三条圆满完成所辖范围内的运送任务。
第四条接班后对所辖范围内的轨道、道岔、滑头、安全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问题处理好后方可开钩。
第五条必须按操作顺序操作,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和扩大。
第六条对超重、超高、超长,超宽物料拒绝运送,拒绝违章指挥。
第七条负责本场口范围内设施装备的管理及卫生。
第八条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篇3:摘挂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按章作业,杜绝“三违”现象。
2、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搞好自我保安、相互保安。
3、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保证对道岔、三环、销子、保安绳、卧闸、档车杆等安全设施的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且正常使用。
4、每次行车、停车都要保证相应的安全措施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