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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基本要求(5)

2024-07-11 阅读 7024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基本要求(五)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安全防护措施提前施工,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人报到后,按在册人数开会宣传有关法规、规章制度,由项目经理与每个人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未经教育培训和签定合同书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3、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按工种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共同向班组做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求具体、明确,要有正式的书面记录和签字。特殊工种,如架子工、塔机工、电工等分别按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做专项技术交底,形成书面文字,签字后交付作业。

4、每月安全领导小组组织一次工地的安全检查,平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片或分组开会教育,令其整改。

5、每天安全员和班组长向班组安全讲话,检查安全准备工作,紧跟生产制度,进行监护,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对冒险作业,坚决制止。其教育或均需记录签字,以示慎重敲响警钟。

6、严格"三宝"的使用,上班不戴安全帽的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进行罚款处理,不听劝阻的,停止其作业。安全网间隔一层搭设,必须牢固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7、严禁酒后上班,不准打赤脚、穿拖鞋、硬底鞋上班。不准高处向下扔物品,违规进行罚款处理。

8、"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场所,电源装置和危险地带,设置护栏,夜间设红灯示警。

9、特殊工种,如电工、架子工、焊工,起重工、机械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操作。

10、机械设备有漏电保护装置和接零接地,施工电线架空搭设,不准线拖在地上,开关、插座集中在配电箱内,有防雨装置由电工专职管理。

11、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每天上班试运行运转后才能进入施工操作,严禁塔机等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12、易发生触电事故地方和移动照明,使用36伏低压行灯。

13、搅拌台、钢筋制作场、木工制作场,必须在牢固棚架下操作。磨石机、水泵操作和电工等,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作业。

14、木工房、库房、工棚、厨房等临时设施,配套足够的灭火器材,挂有醒目的警示标志,严禁吸烟。

15、暑期施工,有相应的饮用水,清凉油等,防暑药品,爆晒地点,应有遮荫措施。对粉尘,有毒气体有保护措施。

16、若发生安全事故,除积极挽救伤员和上报外,必须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切实整改。

篇2:识别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及时识别、获取、审查、更新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确保加油站的经营、服务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加油站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更新、适用性识别和管理。

3职责

3.1加油站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定期获取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识别其适用性,追踪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3.2安全领导小组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汇总后应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库,并定期进行更新。

3.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

4控制程序

4.1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范围

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主要内容包括:

4.1.1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规定、要求;

4.1.2地方法规、规章、标准规定、要求;

4.1.3行业规范、规章、标准规定、要求;

4.1.4相关管理或执法部门的规划、通知和公告等;

4.1.5国际公约;

4.1.6其它方面的规定、要求。

4.2获取渠道

4.2.1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与本专业对口的工商、税务、财务、技术监督、质量检验、公交、消防、安监、环保、工业卫生、劳动保障等政府职能部门保持联系,及时获取国家及地方最新的有关安全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

4.2.1通过行业协会、官方网站、行业报刊、数据库和中介服务机构、媒体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渠道获取;

4.2.2地方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从各级安全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获取。

4.3获取方式

4.3.1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4.3.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媒体介质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4识别适用性

4.4.1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的特点,识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适用性。

4.4.2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识别本单位经营过程中各类安全生产标准的适用性。

4.4.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获取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中的适用条款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传达。

4.4.4当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对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进行识别。

4.4.5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随时获取适用于本单位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评审工作。

4.5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

4.5.1安全领导小组应对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妥善保管,编制《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AQBZH-JL/1-1),负责跟踪其变化。

4.5.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对已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汇总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库,并监督相关人员执行情况。

4.5.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转发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并传达给相关方(如承包商、供应商等),并且有记录《文件发放登记表》(AQBZH-JL/1-2)、《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AQBZH-ZL/5-15)。

4.5.4当旧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废止,新的要求出台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及时对照所收集、识别形成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及时更新,填写《规章制度定期更新记录》(AQBZH-JL/1-2)。

4.5.5安全领导小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年至少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编制《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审报告》(AQBZH-JL/1-4);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进行原因分析,依据《隐患治理管理制度》(AQBZH-ZD/3-2)或《变更管理制度》(AQBZH-ZD/3-3)等其他相关的管理制度,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5相关文件

《隐患治理管理制度》AQBZH-ZD/3-2

《变更管理制度》AQBZH-ZD/3-3

6相关记录

6.1《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AQBZH-JL/1-1

6.2《规章制度定期更新记录》AQBZH-JL/1-2

6.3《文件发放登记表》AQBZH-JL/1-3

6.4《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审报告》AQBZH-JL/1-4

6.5《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AQBZH-JL/5-15

篇3:识别和获取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1、为及时识别和获取的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企业从业人员和相关方,做到依法办事,依法治企,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

2、各职能单位根据自己的职责分工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收集。

生产管理部安全组:负责收集、获取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

生产管理部生产组:负责收集、获取有关工艺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

生产管理部设备组:负责收集、获取设备、设施、电气、仪表、建筑物、检验检测等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

技术中心:负责收集、获取新建、改造、扩建项目等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

生产管理部环保组:负责收集、获取有关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

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获取人力资源、福利、培训教育、劳动保障(劳动合同、劳保用品、相关保险)等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

计财部:负责收集、获取有关财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

公司办:负责收集、获取有关公司总体规划等法律法规。

党群部:负责收集、获取有关公司工会、党群、民主监督、职工权利保障的法律法规。

供销部:负责收集、获取供、销等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

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收集、获取食品卫生、防疫、职业病防治等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

3、获取渠道:各单位通过上级文件、官方网站、行业报刊等渠道获取有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定期识别:各单位及时识别和获取各自相关的法律、法规,识别到每个条款,每年更新一次,以文件形式下发,每年3月30日前统一交生产管理部安全组,各单位给培训中心递交培训中心培训需求计划,涉外部门以文件、告知书、宣传材料形式传达给相关方,并保存相关的传达记录。

5、宣传:每年识别后及时将清单及内容向在局域网告知,各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

6、评价:生产管理部安全组组织各职能部门每年5月20日前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并由相关记录,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