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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电工防火要求(3)

2024-07-11 阅读 4907

工程项目电工的防火要求(三)

1)电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安装与维修的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方准独立操作。

2)施工现场暂设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应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新设、增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或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

4)各种电气设备或线路,不应超过安全负荷,并要牢靠、绝缘良好和安装合格的保险设备,严禁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5)放置及使用易燃液体、气体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及照明灯具。

6)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不低于1k2/V(如对地220V绝缘电阻应不低于0.22M2)"的规定,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

7)不可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做无骨架的灯罩,灯泡距可燃物应保持一定距离。

8)变(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变电室要有良好的通风。配电室内禁止吸烟、生火及保存与配电无关的物品(如食物等)。

9)施工现场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器具。

10)当电线穿过墙壁、苇

篇2:现场电工防火责任制

(1)电工必须持安全生产监察局核发的《电工安全操作证》上岗操作。

(2)要按照有关规范安装检修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

(3)配合技术人员正确计算配电线路负荷,配线正确,对配电线路指定专人负责和维修,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不得随便乱装乱用。

(4)严禁使用铜丝、铁丝代替熔丝,按容量正确适用熔丝。

(5)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对超负荷和擅自加大熔丝容量等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6)积极主动向用电人员宣传安全用电常识,组织职工进行电器知识讲座,制止违章用电行为。

(7)配合义务消防员对电器防火器材进行维护。

(8)要掌握排除电气故障的方法,并会使用灭火器扑灭电气火灾。

篇3:电工防火工作制度

1.各种电器设备安装要符合技术规范维修遵照电业局规定的操作规程操作,电工作业时,认真执行电力安全操作规程,要求严禁短路现象发生。

2.变(配)电室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不得存放与变(配)电室无关的物料及其它东西,严禁吸烟生火,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3.变(配)电室要建立交接班制度,保持24小时内全天候值班,不得出现锁门离岗现象。

4.防止导线超负荷而引起火灾,不准随意乱装乱用电气设备,经常监视线路运行情况,保险丝不准用铁丝或铜丝代替。

5.电工要经常检查线路,接头松动及时维修、裸线及时包好,防止电阻过大和绝缘损坏而引起火灾。

6.电闸箱要保持清洁,不准存放任何东西,并设有防雨防潮设备。

7.安装临时灯具必须安插销,施工完毕要拉闸断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