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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线路敷设施工方法

2024-07-11 阅读 3063

酒店线路的敷设施工方法

1线槽敷设及支架安装

1.线槽敷设

A、强、弱电线槽分槽敷设,如需要敷设在同一线槽内,用金属板隔开。

B、弱电系统中不同信号、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缆分槽敷设。

广播、电话等电压等级较高的线用金属隔板与无屏蔽的信号线路隔开敷设或以单独的线槽、管敷,200V交流电源线路和连锁线路不与弱电的信号电缆(电线)同槽、同管敷设。

C、火灾报警系统的线路按设计的要求单独使用专用线槽,其线槽的要求满足设计的规定。

D、线槽安装位置符合施工图规定,左右偏差不超过50mm,水平偏差不超过2mm,垂直偏差不超过3mm。

E、线槽直角时,其最小弯曲半径不小于槽内最粗电缆外径10倍。

F、电缆或电线的总截面(包括外护层)不超过线槽截面积的40%,载流导线不超过30根。控制、信号或非载流导体的电缆或电线的总截面积不超过线槽截面的60%。

G、线槽的直线长度超过50m时,采用热膨胀补偿措施。

H、线槽接地,接缝处有连接线或跨接线。

I、地面暗敷线槽制造长度一般为3m,超过6m加装分线盒。线槽出线口和分线盒必须与地面平齐。

2.支架的安装

A、支架安装应根据建筑结构不同形式选用不同支架型式及固定方式,对于钢结构的建筑其支架安装按支架安装节点样图进行安装。

B、支架不安装在具有较大振动、热源、腐蚀性液滴及排污沟道的位置;也不安装在具有高温、高压、腐蚀性及易燃易爆等介质的工艺设备、管道以及能移动的构筑物上。

C、电缆支架间距离宜为:当电缆水平敷设时为0.8-1.5m,垂直敷设时为1.0m。

D、水平安装的线槽及保护管用的金属支架间距应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如无明确规定,支架间距宜为1.5-2m;并在距下列部位0.2m处也应设置支架:拐弯处、终端处、接线盒,垂直安装时可适当增大间距。

2电线管敷设

1.弯制保护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保护管的弯成角度不应小于90°;

B、保护管的弯曲半径:当穿无铠装的电缆且明敷设时,不应小于保护管的6倍;当穿铠装电缆以及埋设于地下与混凝土内时,不应小于保护管外径的10倍;

C、保护管弯曲处不应有凹陷、裂缝和明显的弯扁;

D、单根保护管的直角弯不宜超过两个。

2.护管在遇下列情况之一时,中间应增设接线盒,接线盒的位置应便于穿线

A、管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

B、管长度每超过20m,有一个弯曲;

C、管长度每超过15m,有两个弯曲;

D、管长度每超过8m,有三个弯曲。

3、金属保护管跨接应符合的规定:

A、当配管采用镀锌管时,除设计明确规定外,管与管、管与金属盒连接后不必跨接。

B、当配管采用镀锌管时,除设计明确要跨接时,明配管不应采用熔焊跨接,应采用设计指定的专用接地线卡跨接。

C、焊接钢管可采用直径6mm圆钢跨接,搭接长度为圆钢直径6倍。

保护管内穿有大于或等于100V载流导体时,则保护管的连接应保证电气连接的连续性。

3电线电缆的敷设

1.敷设电缆应合理安排,不宜交叉;敷设时应防止电缆之间及电缆与其它硬件体之间的磨擦;固定时,松紧应适度。

2.多芯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其直径的6倍。同轴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小于其外径的10倍。

3.线缆槽敷设截面利用率≤60%,线缆穿管敷设利用率≤40%。

4.信号电缆(线)与电力电缆(线)交叉敷设时,宜成直角;当平行敷设时,其相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

5.电缆沿支架在线槽内敷设时应在下列各处固定牢固:

1)当电缆倾斜坡度超过45°或垂直排列时,在每一个支架上;

2)当电缆倾斜坡度不超过45°且水平排列时,在每隔1-2个支架上;

3)在线路拐弯处和补偿余度两侧以及保护管两端的第一、二两个支架上;

4)在引入仪表盘(箱)前300-400mm处;

5)在引入接线盒及分线箱前150-300mm处;

6.明敷设的信号线路与具有强磁场和强电场的电气设备之间的净距离,宜大于1.5m;当采用屏蔽电缆或穿金属保护管以及在线槽内敷设时,宜大于0.8m。

7.沟道内敷设时,应敷设在支架上或线槽内。当电缆进入建筑物后,电缆沟道应作密封处理。

8.弱电电缆与电力线平行或交叉敷设时,其间距不得小于0.3m。

4光缆的敷设

1.敷设光缆前,应对光纤进行检查,光纤应无断点,其衰耗值应符合设计要求,核对光缆的长度,并应根据施工图的敷设长度来选配光缆。配盘时应使接头避开河、交通要道和其它障碍物;架空光缆的接头应设在杆旁1m以内。

2.敷设光缆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光缆外径20倍。光缆的牵引端头应作好技术处理;可采用牵引力自动控制性能的牵引机进行牵引。牵引力应加于加强芯上,其牵引力不应超过150kg;牵引速度宜为10m/min;一次牵引的直线长度不宜超过1km;光缆接头的预留长度不应小于8m。

3.光缆敷设完毕,应检查光纤有无损伤,并对光缆敷设损耗进行抽测。确认没有损伤时,再进行接续。

4.管道敷设光缆时,无接头的光缆在直道上敷设应由人逐个经人孔同步牵引。预先作好接头的光缆,其接头部分不得在管道内穿行;光缆端头应用塑料胶带包扎好,并盘成圈放置在托架高处。

5.光缆的接续应由受过专门训的人员操作,接续时应采用光功率计或其它仪器进行监视,使接续损耗达到最小;接续后应做好接续保护,并安装好光缆接头护套。

6.光缆敷设后,宜测量通道的总损耗,并用光时域反射计观察光纤通道全程波导衰减特性曲线。

7.在光缆的接续点和终端应作永久性标志。

8.开启式Ⅰ型光缆接头盒的埋式光缆和管道光缆开剥尺寸应符合国家规定。

9.半开启接头盒的光缆开剥尺寸。

5线路测试与工程验收

1.电缆(电线)绝缘电阻的测试两端设备连接时,必须进行电缆(电线)绝缘电阻的测试,其测试结果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2.电缆的接续

应由受过专门训的人员操作,接续时应采用光功率计或其它仪器进行监视,使接续损

耗达到最小;接续后应做好接续保护,并安装好光缆接头护套。

3.光缆敷设后,现场检验应测试光纤衰减常数和光纤长度

1)衰减测试:宜采用光时域反射仪(OTDR)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如超出标准或与出厂测试数值相差太大,应用光功率计测试,并加以比较,断定是测试误差还是光纤本身衰减过大。

2)长度测试:要求对每根光纤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应一致。如果在同一盘光缆中,光纤长度差异较大,则应从另一端进行测试或做通光检查,以判定是否有断纤现象存在。

4.综合布线的线缆测试

按GB/T50312-2000规范进行。

5.工程验收

1)电缆、电线、光缆、综合布线的敷设必须符合施工图的要求。

2)工程验收必须具备如下资料:

A)隐蔽工程验收报告;

B)质量检测和评定报告(线槽、保护管、线路敷设等);

C)电缆、电线的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D)电缆、电线、光缆、综合布线的测试记录或报告。

篇2:桥架安装钢管敷设常见规范

施工规范

出自于2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版

1、安装电工、焊工、起重吊装工和电气调试人员等,按有关要求持证上岗;

2、除设计要求外,承力建筑钢结构构件上,不得采用熔焊连接固定电气线路、设备和器具的支架、螺栓等部件;且严禁热加工开孔。

3、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4、高低压成套配电柜、蓄电池柜、不间断电源柜、控制柜(屏、台)及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实行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有许可证编号和安全认证标志。不间断电源柜有出场试验记录;

(2)外观检查:有铭牌,柜内元器件无损坏丢失、接线无脱落焊,蓄电池柜内电池壳体无碎裂、漏夜,充油、充气设备无泄露,涂层完整,无明显凹陷。

5、关于桥架与电缆

1、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测量定位,安装桥架的支架,经检查确认,才能安装桥架;

(2)桥架安装检查合格,电缆沟、电缆竖井内支架安装及电缆导管敷设结束,接地(PE)或接零(PEN)连接完成,经检查确认,才能敷电缆;才能敷设电缆;

(3)电缆敷设前绝缘测试合格,才能敷设;

(4)电缆电气交接试验合格,且对接线去向、相位和防火隔堵措施等检查确认,才能通电。

2、桥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线段钢制电缆架长度超过30m、铝合金或玻璃钢制电缆桥架长度超过15m设有伸缩节;电缆桥架跨越建筑物变形缝处设置补偿装置;

(2)电缆桥架转弯处的弯曲半径,不小于桥架内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见表一

表一

序号

电缆种类

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1

无铅包钢铠护套的橡皮绝缘电力电缆

10D

2

有钢铠护套的橡皮绝缘电力电缆

20D

3

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10D

4

交联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15D

5

多芯控制电缆

10D

(3)敷设在竖井内和穿越不同防火区的桥架,按设计要求位置,有防火隔堵措施;

(4)当设计无要求时,桥架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为1.5~3m;垂直安装的支架间距不大于2m;

(5)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应不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

(6)桥架与支架间螺栓、桥架连接板螺栓固定紧固无遗漏,螺母位于桥架外侧;当铝合金桥架与钢支架固定时,有相互间绝缘的防电化腐蚀措施;

3、桥架内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大于450倾斜敷设的电缆每隔2m处设固定点;

(2)电缆出入电缆沟、竖井、建筑物、柜(盘)台处以及管子管口处等做密封处理;

(3)电缆敷设排列整齐,水平敷设的电缆,首尾两端、转弯两侧及每隔5~10m处设固定点;敷设于垂直桥架内的电缆固定点间距,不大于表12.2.2的规定。

6、电缆穿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2)不同回路、不同电压和交流与直流的电线,不应穿于同一导管内;同一交(3)流回电线应穿于同一金属导管内,且管内电线不得有接头。

电线、电缆穿管前,应清除管内杂物和积水。管口应有保护措施,不进入接线盒(箱)的垂直管口穿入电线、电缆后,管口应密

7、室外埋地敷设的电缆导管,埋深不应小于0.7m。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电线导管不应埋设于室外土壤内。

8、柜、屏、台、箱、盘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9、低压电器组合规定:发热元件安装在散热良好的位置;外壳需接地(PE)或接零(PEN)的,连接可靠;端子排安装牢固,端子有序号,强电、弱电端子隔离布置,端子规格与芯线截面积大小适配。

出自2003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50339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检测时应提供以下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记录:

1、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记录;

2、隐蔽工程和过程检查验收记录;

3、工程安装质量检查及观感质量验收记录;

4、设备及系统自检测记录;

5、系统试运行记录。

出自2010自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50606

1、建筑智能化各子系统之间,建筑智能化专业与建筑工程各专业之间,应进行协调配合,并应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

2、未经监理工程师确认,不得实施隐蔽作业。隐蔽工程的过程检查记录,应经监理,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表。

3、技术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应进行深化设计,并完成施工图;

(2)施工图应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会审会签;

(3)智能建筑工程施工应按审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

(4)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并应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5)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包括熟悉施工图、施工方案及有关资料等技术交底工作。

4、桥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平桥架底部与地面距离不宜小于2.2m,顶部距楼板不宜小于0.3m,与梁的距离不宜小于0.05m,桥架与电力电缆间距不宜小于0.5m;

(2)在桥架端口、分支、转弯处不大于0.5m内,应安装支吊架

(3)支吊架安装直线段间距宜为1.5m~2m,同一直线段上的支吊架间距应均匀;

5、钢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终端、弯头中点处的150mm~500mm范围内应设管卡;

(2)在距离盒、箱、柜等边缘的150mm~500mm范围内应设管卡;

(3)在中间直线段应均匀设置管卡。

(4)线管转弯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入线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且不应小于该管外径的6倍;当暗管外径大于50mm时,不应小于10倍;

(5)线管两端应设有标志,管内不应有阻碍,并应穿带线;

(6)吊顶内配管,宜使用单独的支吊架固定,支吊架不得架设在龙骨或其他管道上;

6、线盒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导管进入盒(箱)时应一孔一管,管与盒(箱)的连接应采用爪型螺纹接头管连接,且应锁紧,内壁应光洁便于穿线;

(2)线管路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中间应增设拉线盒或接线盒,其位置应便于穿线:

1)管路长度每超过30m且无弯曲;

2)管路长度每超过20m且仅有一个弯曲;

3)管路长度每超过15m且仅有两个弯曲;

4)管路长度每超过8m且仅有三个弯曲;

7、钢管和桥架中线缆的占空比不宜大于50%;

8、线缆敷设

(1)线缆两端应有防水、耐摩擦的永久性标签,标签书写应清晰、准确。

(2)管内线缆间不应拧绞,不得有接头

(3)线管出线口与设备接线端子之间,应采用金属软管连接,金属软管长度不宜超过2m,不得将线裸露。

(4)桥架内线缆应排列整齐,不得拧绞;在线缆进出桥架部位、转弯处应绑扎固定;垂直桥架内线缆绑扎固定点间隔不宜大于1.5m。

(5)桥架、线管及接线盒应可靠接地;当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9、关于传感器

(1)风管型温湿度传感器应安装在风速平稳的直管段的下半部。

(2)风管型压力传感器应安装在管道的上半部,并应在温、湿度传感器测温点的上游管段。

(3)水管温度传感器应与管道相互垂直安装,轴线应与管道轴线垂直相交;温段小于管道口径的1/2时,应安装在管道的侧面或底部。

(4)水管型压力与压差传感器应安装在温度传感器的管道位置的上游管段,取压段小于管道口径的2/3时,应安装在管道的侧面或底部

10、关于现场控制器的安装与调试

1、现场控制器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场控制器箱的安装位置宜靠近被控设备电控箱;

(2)现场控制器箱的高度不大于1m时,宜采用壁挂安装,箱体中心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1.4m;大于1m时,采用落地式安装

(3)现场控制器箱侧面与墙或其他设备的净距离不应小于0.8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m;

(4)现场控制器箱体门板内侧应贴箱内设备的接线图;

(5)现场控制器箱的安装位置一般需根据现场情况确定,位置最好靠近被控设备,方便操作,节省材料。空间尽可能宽敞,光线充足,方便检修。

2、现场控制器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量接地脚与全部I/O口接线端间的电阻应大于10kΩ;

(2)应确认接地脚与全部I/O口接线端间无交流电压;

(3)调试仪器与现场控制器应能正常通信,并应能通过总线查看其他现场控制器的各项参数;

(4)改变被控设备的设定值,其相应执行机构动作的顺序/趋势应符合设计要求;

(5)模拟制造现场控制器失电,重新恢复送电后,控制器应能自动恢复失电前设置的运行状态;

(6)模拟制造现场控制器与服务器通信网络中断,现场设备应能保持正常的自动运行状态,且工作站应有控制器离线故障报警信号;

二、安全规范

一、施工班组工人有义务积极参加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伍,提高施工现场消防自救能力;

二、施工班组必须坚持防火安全班前活动天天进行,坚持焊接、油漆、防水等危险作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审批证,氧气瓶、乙炔瓶、和施焊三者之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

四、氧气瓶要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五、焊接作业等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电焊机外壳、焊钳与把线必须接零接地绝缘良好;

六、严格遵守施工用火审批制度,审批证仅当天有效,若变换动火地点,必须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

七、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须符合防盗、防火要求;

八、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要符合防火规定;

九、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

十、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易燃可燃材料,除要按计划限量进入外,还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十一、施工现场、宿舍等禁止吸烟,需要吸烟者应在指定专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十二、施工现场和宿舍生活区,未经防火负责人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使用灯泡不得大于60W,不得昼夜亮灯;

十三、施工现场、宿舍等无电工证人员一律不准擅自架设电线、电缆和电器设备安装;

十四、木工作业完毕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十五、施工现场伙房必须服从统一规划布置,不得另外私设小灶;

十六、伙房内炉灶烧火设施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规定,遵守防火制度;

十七、施工现场一切消防设施、装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移动、破坏;

十八、施工现场发生火警应立即采用电话(119)报告火警,并火速报告施工负责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及现场人员扑救失火;

篇3:施工现场临时电源敷设引接管理制度

1.外来施工单位需要在施工现场敷设和引接临时电源前,必须到生产技术科和安监科办理《临时用电审批单》,然后持《临时用电审批单》到电气车间办理临时电源的敷设和引接手续——外来单位从事引接临时电源的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电气车间厂用班的专门培训,指定引接部位后,方可进行引接。

2.电厂内部单位在现场进行临时电源的敷设和引接,必须由熟悉厂内配电设施,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合格的人员来进行。

3.设备容量超过45kw的临时电源的敷设和引接,必须由电气车间厂用班人员来进行,并办理《临时用电审批单》;接线完毕后要进行试运,同时要有书面交待。

4.临时电源引接应在指定的检修电源箱上进行,停电后,将临时线接在刀闸或开关下口,不允许在起重设备、照明箱等电源上引接。

5.临时电源引接时要注意安全,防止人身触电或设备短路,电缆、开关等配电控制装置应与用电负荷相匹配。

6.手持(移动式)电动工具引接电源时必须按要求加装相应的漏电保护器,并做好绝缘、隔垫和固定措施。

7.敷设电缆应用合格的橡胶绝缘电缆,禁止使用花线。

8.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敷设临时电源线。

9.禁止将导线缠绕在护栏、管道及脚手架上,特殊需要时必须加有绝缘措施。

10.临时电源敷设时还应做好防雨(水)、防压(挤)、防刮(碰)等防范措施。

11.临时电源引接完毕后必须与使用方核实后再做传动,严禁随意拉合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