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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基坑支护基坑降水施工方法

2024-07-11 阅读 5315

写字楼基坑支护及基坑降水施工方法

由于施工现场狭窄,基础埋置深,周围环境复杂,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基坑支护选用“全封闭垂直90°”复合土钉支护。由建设单位选定。

1、基坑支护

1.1现场及周围环境。本工程周围环境复杂,邻边多有建筑物地下管线;因基坑较深,施工现场狭窄,用地紧张,基坑北侧距建筑物红线只有4.3m,且在基坑边缘0.3m处在-6m的位置,有一道φ1000的污水管道,需要保留,同时还要在北侧安装一台QTZ-80塔式起重机一台,作为本工程的垂直运输机械,基坑的西邻近锦秋西路,基坑开挖过程中必须保证路面不受影响,且还要在西侧安装一台QTZ-80塔式起重机。基坑东侧距售楼处不足3m必需保证其安全,南侧与一期工程正在装修阶段的7号、8号、9号楼相邻。

1.2复合土钉支护方案。本工程采用“全封闭90°复合土钉支护”就是土钉与微形钢管(钢筋)灌注桩、预应力锚杆联合的一种支护形式。并且将土钉支护的坡度做成90°。根据施工需要可将土钉墙面层做上防水层及保护层,直接绑扎钢筋,利用土钉支护的面层当作外模板来使用,具体施工方案、施工方法详见《降水护坡、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2、基坑降水

2.1本工程场区内根据勘察报告,地下水分为三层,第一层地下水位埋深为2.0m左右,静止水位埋深1.3m左右,标高48.98m左右;第二层地下水为层间水,埋深为17m左右,静止水位标高31~33m;第三层地下水为承压水,埋深为22~24m,静止水位标高27~29m。

2.2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场地地质条件,降水效果以满足基础施工要求,采用管井降水方案,管井沿基坑周边布置,基坑中间布置一口观测井,降水井间距8m,井深28m。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进行钻孔施工,在施工时尤其注意基坑北侧和东侧的一期工程施工电缆。在钻孔前先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人工查找,否则不得进行钻孔施工。钻完孔后要加强保护作好标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2: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专业工程特点1、基坑特征本工程地下室建筑面积m2,地下层,长m,宽m,深度为?m(天然地面以下),最深为?m。地上层,檐口高度m。2、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状况3、基坑周边状况?市政管线种类、直径、埋深、数量、与基坑距离等。?公用设施,周边状况(如建筑物、道路),有无障碍物等。4、基坑支护结构体系5、地下降水与排水体系6、施工时间7、施工工期二、安全监理工作的依据?1、监理规划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浙建建[1999]190号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6、《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7、基坑支护体系设计施工图及其有关说明及专家论证的审查意见;8、基坑支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的审查意见;9、基坑周边建筑物,公用设施分布,地下管网、交通、水域、道路、地面临时荷载的堆放情况等相关资料;三、安全监理工作的特点随着城市建设大批高层和超高层建筑的兴起,开发地下空间已成为一种趋势,因此高层及超高层建筑的基础工程越来越深,一般达10~20m。同时,人们对软土地区深基坑工程的有关技术不够重视,缺乏全面的认识,以及管理上的滞后,致使深基坑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出现过不少失误,造成重大工程事故。如围护结构体系失稳,导致基坑壁坍塌;工程桩被挤压,严重位移与折断;支撑折断;挡土结构严重位移;隔水帷幕选用不当,围护结构严重漏水等。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危害。因而,监理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在预控,对设计给予必要的关注,依靠信息化施工管理,加强巡查、观测,组织安全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督促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四、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坚持“预防为主,重点进行事前控制”的原则,同时注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与安全控制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把安全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1、监理准备工作(1)审查基坑支护、降水与排水设计图纸,熟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资料,对其中的安全方面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2)审查核验承包单位提交的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文件及材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技术文件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返回整改,否则不得实施。(3)核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项目总监在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2、现场检查(1)认真监督承包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发现偏离,应及时纠正。(2)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后进行施工严格按“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为上道工序,“进行施工”为后道工序办。(3)加强巡视,尤其是重要部位,对围护结构的施工质量进行旁站监理。(4)加强观测,地下降水系统施工完成后,应试运转,如发现井管失效,应采取措施使其恢复正常,并每天观测地下水位情况,对地面沉降和位移,地面裂缝,基坑底有无隆起等,每天定时及不定时观测。发现异常,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隐患,情况紧急时,可下达工程暂停令。(5)依靠信息化施工进行管理,认真核查基坑检测单位定期报送的现场监测资料,发现数据已达设计警戒值,应停止施工并请设计人员到现场召开“四方”现场会,查找原因,采取措施,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6)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除口头督促整改外,还须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明令整改,承包单位应按规定以《监理工程师回复单》的形式回复,监理复查通过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7)开好工地例会,把安全文明施工列入例会议题,对存在的问题责成整改,并在下次例会上反馈整改结果。(8)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监理跟综结果。五、安全监理工作措施1.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奖罚分明;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并核查交底记录4.审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安全文明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防台、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7.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8.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建议建设单位采取合同措施。六、安全监理工作控制要点?1、准备工作阶段(1)向建设单位建议,基坑支护、降水与排水工程设计应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并提供设计方案说明书、设计图纸及计算书。(2)督促承包单位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并按论证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同时监理对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相应的修改、完善。(3)审查承包单位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基坑监测方案、排水与降水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4)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上岗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以及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5)审核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机械报审表,并签署意见。(6)对周围建筑物、市政公用设施、文物等采取的保护措施已经实施。(7)监督承包单位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并检查交底记录,协助承包单位实行对工人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后再上岗的制度。2、工程实施阶段(1)基坑支护工程①一般采用排桩墙;水泥土桩墙;锚杆及土钉墙;钢或砼支撑;地下连续墙等支护。②上述支护结构施工质量控制参见相应监理实施细则,并按旁站监理实施,其验收标准见《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③坑体钢筋砼压顶梁、钢筋砼支撑或钢支撑施工质量控制参见相应监理实施细则。钢筋砼支撑应采用砂石垫层,不应采用素砼垫层,以防掉下伤人。④基坑工程现场监测应委托具有相应的监测资质单位承担。其监测内容应符合设计要求。现场监测项目以一级基坑为例。1、自然环境;2、边坡土体顶部的水平位移;3、边坡土体顶部的垂直位移;4、围护结构的水平位移;5、围护结构的垂直位移;6、基坑周围地表沉降;7、基坑周围地表裂缝;8、围护结构的应力应变;9、围护结构的裂缝;10、支撑与锚杆的应力与轴力;11、地下水位;12、周围建筑物的沉降;13、周围建筑物的倾斜;14、周围建筑物的裂缝;15、周围重要设施(包括市政管线)的变位与破损;16、基坑周围地面超载情况;17、基坑渗漏水状况等。基坑变形的监控值(cm),如无设计指标时,按下表数据监控基坑类别围护结构墙顶位移监控值围护结构墙体最大位移监控值地面最大沉降监控值一级基坑353二级基坑686三级基坑81010监测频度应在监测方案中明确,并将监测资料(包括图表)按规定交给项目监理机构。(2)降水与排水工程①审查降水、排水用材料、管道、阀门质保资料;空压机、真空泵、潜水泵等报验资料。②对管道、阀门等试压进行旁站,并做好旁站记录。③检查排水沟、集水井断面、坡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④系统施工完成后,进行试运转,排除不正常因素,确保系统运转正常。⑤在实施基坑开挖降水前,应调查周边环境,预计可能受到的影响,建、构筑物、道路、管线进行现状测量,做好记录和照相,用于以后判定是否因本次施工而引起变形。这些测量应有建设、施工、物业、监理多方代表在现场见证,并会签测量记录。⑥加强巡视、测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3)土方开挖开挖阶段①土方开挖安全监理详见土方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②井点降水过程现场检查井管出水量、降水效果,注意在降水过程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发现不良现象,及时整改,确保施工安全。③土方开挖顺序、坑内支撑架设与拆除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④依靠信息化施工管理,确保安全。土方开挖每一阶段(指设计工况),应认真审核基坑监测和降水资料,尤其挖到基坑底部时,其各部分结构都处于最不利阶段,易产生安全事故。因而,应增加监测频度,一般每天不少于一次,出现异常,应增加次数,如发现数据达到设计警戒值,应停止施工,请设计人员来现场召开“四方”分析讨论会,采取对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基坑安全。(4)施工险情应急措施:当周围地面出现裂缝并不断扩展;环梁或排桩、挡土墙的水平位移较大并持续发展;大量水土不断涌入基坑;支护系统出现松动和局部失稳等险情时应暂停施工,选用如下应急措施:①坡脚被动区临时压重;②坡顶主动区卸土减载,并严格控制卸载程序;③做好临时排水,封面处理;④对支护结构临时加固;⑤险情段加强监测;⑥尽快向业主、勘察、设计和施工等单位反馈信息,制定加固抢险方案。⑦最快的速度实施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七、安全监理工作目标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承包单位改善劳动条件,创造适宜的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卫生、健康,同时督促帮助承包方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安全保证体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实现重大伤亡事故为零的目标。八、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1、审查施工单位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1)“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2)“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安全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3)“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4)“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报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认可;(5)“方案”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2、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若有不符或相悖,必须立即修正至符合为止。3、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按“先措施后施工”的原则进行监挖。4、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进行跟综,发现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应及时向当地质安监督总站报告。5、监督施工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并对落实措施所发生的费用进行签证,对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违规行为进行督促纠正。6、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志、旁站监理记录上。每月汇总到监理月报中,必要时出安全技术措施在某些方面的检查专题报告。九、工程竣工后,监理人员应及时整理安全监理资料,主要应包括:1、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审查资料;2、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验收单及相关指令;3、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审查验收资料;4、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验收资料;5、安全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每天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其发现和处理的安全问题,总监应定期检查并签署意见;6、在监理月报表中,应对当月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做出评述。

篇3:土方开挖基坑支护降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专业工程的特点

本工程概况

根据周围环境、场地地质条件(区域气象条件、位置与地形地貌、岩土分布与特征及水文地质条件等)、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条件、基坑侧壁安全等级等综合考虑,基坑支护结构形式采用排桩加锚杆加阻水帷幕和悬臂桩支护型式。截水帷幕施工完毕,土方开挖前在基坑范围内布置降水井(采用管井)降水,基坑开挖后采用明排水。土方开挖与锚杆工程交替进行,土方分层开挖,采用机械开挖基底预留200mm厚土层由人工开挖至设计标高。基坑规模:长约210m,宽约100m,开挖深度#楼区域为5.6m、#楼区域为5.8m,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已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并按照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

基坑较深且基底标高存在高差,在电梯井及集水井部位开挖深度要加大;二期车库与一期车库需要连接,连接部位的降水与支护需要着重考虑;基坑东南侧要考虑地下管网;大面积降水,要考虑东侧原有住宅小区的安全;涉及的工序多,如:基坑降水、排桩支护、锚杆施工、旋喷桩施工等,要考虑各工序的有序进行,需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采取保证施工质量、安全、工期、进度等有效措施;本工程处于市中心,人员密集、交通拥挤,要考虑降低噪音、防止扬尘、不扰民等文明施工措施。

二、监理工作流程

(1)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

重点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组织架构、资源配置、工作制度及措施等是否与工程规模及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机构设置是否合理;

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格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数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本工程要求;

3)项目管理部各职能部门及人员职责权限是否明晰、制度是否完善;

4)是否对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进行辨别、评价和论证,并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5)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及职能部门或责任人是否明确,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6)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验收规定。

其中,项目监理机构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的执业资格证书,资格等级应与承包工程的规模相适应,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配备应符合相关规定。

(2)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项目监理机构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报送的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机械设备(包括租赁设备)管理制度、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操作规程等。

(3)审查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开工条件

项目监理机构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3)进场机械、设备的验收手续;

4)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

5)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与落实情况;

6)安全教育及交底情况;

7)临时用电验收情况。

(4)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1)对编审程序进行符合性审查,即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批专项施工方案前,应首先审查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符合规定的,进行实质性内容审查。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重新报审,符合规定后再行报审。

2)对实质性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即项目监理机构对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等内容,其中,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又包括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措施,其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于施工单位报审的安全技术措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要求其重新编制、报审。

3)针对性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应针对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环境等实际情况,编制内容应详细具体,明确操作要求,应包括安全技术和保证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和文明施工措施。

(5)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1)督促施工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落实深基坑工程各工序及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同时加强监理旁站,巡视的检查力度,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及时签发监理通知责令整改,要求施工单位按专项方案实施,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2)定期组织有关各单位参加的安全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责令其停止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将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3)在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事故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事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

(6)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行

1)检查施工单位(总包、分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2)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情况;

3)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

三、监理工作要点

1、?深基坑施工前的控制要点

(1)监理工程师要认真阅读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了解基坑开挖地段的地形、地貌和地质特点。分析可能对影响边坡的关键地段、重要地层及土质指标做到心中有数。

(2)审查施工单位深基坑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包括安全管理,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方案是否按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3)检查施工单位现场专职安全员到岗就位情况。

(4)审查进场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资料试验检测报告,重要材料要现场抽样送检。

(5)审查施工机械是否满足施工进度要求,进场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转。

2、?基坑降水控制要点

(1)施工期间施工降水要连续不断,直至地下顶板浇筑完成。

(2)?降水排水机械必须有专人负责,严禁非电工人员操作。

(3)?降水期间,必须由监测单位对邻近建筑物等进行沉降、变形观测,如遇异常,必须立即分析原因,采取防护、控制措施。

3、土方开挖控制要点

(1)土方工程应严格按照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施工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械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

(1)挖掘机挖土作业时,其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不应超过机械本身性能规定。

(2)土方开挖应分层进行,与锚杆施工交替进行。各层开挖深度由专职测量员跟踪控制。

(3)土方开挖前,必须会同有关单位对邻近建筑物、管线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整个施工期间,加强监测其沉降和位移、开裂等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与设计、建设等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处理。

(4)施工期间,应对开挖范围内存在的各种障碍物,如沟渠、管线,凡影响施工的均应拆除、清理和迁移。

(5)深基坑四周要设置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设置爬梯。

(6)夜间施工要合理安排施工项目,防止土方超挖,施工现场要根据需要设置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设置红灯警示标志。

(7)土方开挖应从上至下分层开挖,并按照设计要求的开挖深度进行开挖。

(8)土方开挖要注意对排桩、锚杆的保护,避免挖机碰撞而产生破坏。

(9)开挖过程中,要加强巡视检查力度,如发现坡体有裂纹或局部坍塌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

(10)施工现场发现危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隐患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排除隐患后方可恢复施工。

(11)基坑支护结构必须在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严禁提前开挖和超挖。

4、基坑支护控制要点

(1)基坑支护应保证基坑周边建(构)筑物、管线、道路等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保证主体地下结构的施工空间。

(2)当基坑开挖面上方的锚杆、土钉、支撑与混凝土腰梁未设置完成,且未达到开挖要求的强度或承载力,以及未按设计要求施加预加力时,严禁超挖土方。

(3)采用锚杆或支撑的支护结构,在未达到支护结构设计规定的拆除条件前,严禁拆除锚杆或支撑。

(4)基坑周边施工材料、设施或车辆荷载,严禁超过设计要求的地面荷载限制。

(5)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提高监测频率:

1)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

2)监测数据变化较大或者速率加快;

3)存在勘察未发现的不良地质现象;

4)进行超深、超长开挖,或未及时加撑等违反设计工况施工;

5)基坑及周边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以及市政管道出现泄漏问题;

6)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大或超过设计限值;

7)支护结构出现开裂;

8)周边地面突发较大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

9)邻近建筑突发较大沉降、不均匀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问题;

10)基坑底部、侧壁出现管涌、渗漏或流沙等现象。

(6)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报警,并应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中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

1)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的累计值;

2)基坑支护结构或周边土体的位移值突然明显增大或基坑出现流沙、管涌、隆起、陷落或较严重的渗漏等。

3)基坑支护结构的支撑或锚杆体系出现过大变形、压屈、断裂、松弛或拔出的迹象;

4)周边建(构)筑物的结构部分、周边地面出现较严重的突发裂缝,或危害结构的变形裂缝;

5)周边建筑变形突然明显增长或出现裂缝,周边管道泄漏等。

(7)巡视检查以下内容:

1)周边道路、地面裂缝、沉降;

2)桩后土体裂缝、沉陷;

3)止水帷幕开裂、渗漏;

4)周边建(构)筑物裂缝;

5)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排放的状况是否正常;

6)基坑顶面周边超载情况;

7)监测设施是否完好。

四、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一)监理工作方法:

1、审查核验

项目监理机构重点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及资料。

1)开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2)审查深基坑开挖支护方案编制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按照要求编制、审批,方案必须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出具论证报告。

3)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审查总、分包单位资质及人员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及其合法有效性、安全生产协议;

4)负责审核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等;

2、巡视检查

1)施工作业是否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是否有违反强制性标准情况;

2)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到岗工作情况;

3)施工现场与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的相符情况;

4)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按照项目监理机构的指令整改情况;

5)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的工程暂停令实施情况;

6)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时加大巡视检查力度,并填写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巡视检查记录;

7)对施工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进行抽查,并加强节假日、季节性、灾害性天气期间以及建设主管部门有规定要求时的抽查次数。

8)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3、告知

项目监理机构对在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工作中对施工单位的要求进行事先告知。

4、通知

项目监理机构对巡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或违反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等情况,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单指令限期整改。监理通知单发送施工总包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针对监理机构指令进行整改后填写监理通知单回复单,项目监理机构收到监理通知单回复单后重点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并签署复查意见。

5、停工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应报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如施工现场发生重大险情或安全事故,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按实际情况指令局部停工或全面停工。工程暂停令在发送施工总包单位的同时报送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针对项目监理机构指令整改后,需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进行报审,项目监理机构着重复查整改结果,并签署复查意见。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的工程暂停令中应重点详细说明停工原因、停工范围、停工时间以及相关要求等内容。

6、会议

按照第一次工地会议所确定的监理例会制度予以落实。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必要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各类会议均由项目监理机构相关人员支持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经与会各方会签、盖章形成文件予以落实。

7、报告

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及时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8、监理日志

项目监理机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每日如实记录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监理日志中包括以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1)当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

2)当日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工作;

3)当日有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9、监理月报

项目监理机构每月编制监理月报,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发送本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监理月报中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1)当月工程形象进度(重点描述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

2)当月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及分析,并附影像资料;

3)当月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4)当月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监理工作、措施和效果;

5)当月签发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理文件、指令及回复情况;

6)下月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计划。

10、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1)督促施工单位每天上岗前对每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提醒,监理人员每天进行安全巡视;对临时用电、设备安全运转、基坑防护、现场文明施工、夜间施工的照明进行一次全面巡视,按照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监理日志。

(2)每周定期安全检查

由施工单位安全员牵头进行现场安全大检查,安全监理人员负责督促安全检查执行与参与,检查现场存在的问题及上周检查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监理工作措施

1、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

法定代表人责任制: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

总监理工程师责任制: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

监理人员责任制:各专业监理人员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对本专业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

2、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审查核验制度、巡视检查制度、督促整改制度、监理例会制度、报告制度、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资料管理与归档制度。

3、内部学习和培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