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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同景观移交界面管理办法制度

2024-07-11 阅读 8882

土建同景观移交界面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土建同景观的移交界面。

第一阶段移交应具备的条件:

1、室外污水、雨水、强弱电及给水管按设计敷设完成,预留管道接口并同景观交底并交接;

2、功能井砌筑完成(井盖待景观实施完成后实施);

3、外架拆除完成;

4、设备基础、室外平台施工完成;

5、种植土回填至"环境标高总平面"要求标高以上100(松填);

6、工作面内上游工序的建筑垃圾和其它垃圾(如:竹签板、模板、泡沫、水泥块、塑料等)已清理完成;

7、土建垃圾已按《重庆康润实业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清理干净;

8、按《重庆康润实业工程移交表》之内容各方确认签字完善;

第二阶段移交应具备的条件:

详景观项目部整理资料

现场施工管理规定

详景观项目部整理资料

篇2:X矿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

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为了切实抓好公司煤矿井下地质构造探查和防治水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执行好“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杜绝盲目揭露构造及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

1、探水队必须按设计要求在工作面布置探水钻孔。

2、探水队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探放水工程移交单。

3、探水队必须根据探水结果在移交单上如实填写探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探水队负责人和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班不得在其他地点进行交接班或口头交接班。

5、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如发现工作面现场未进行探水的或探水孔不符合设计要求有权拒绝施工。

6、发现有水害情况,探水队必须根据实际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否则必须停止作业。

7、交接单未进行签字的不得进行作业。

篇3:煤矿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了搞好我矿井下地质构造探查和防治水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执行好“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杜绝盲目揭露构造及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

1、工作面施工前,必须按设计要求在工作面布置探水钻孔。

2、探水队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探放水工程移交单。

3、探水工作结束后,勘探队技术负责人必须根据探水结果在移交单上填写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4、探水工作结束后,勘探队技术负责人和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必须进行交接班,同时在《安全确认移交单》上签字。

5、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如发现工作面现场未进行探水的或探水孔不符合设计要求有权拒绝施工。

6、防治水负责人在交接单上未签字的必须停止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