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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和设备保护责任机构职责

2024-07-11 阅读 5756

成品保护措施

一、成品和设备保护的责任机构与职责

本工程施工周期长,分包队伍多,多层次交叉流水作业,成品量大且物资设备种类繁多,成品的保护关系到整个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必须高度重视成品和设备保护工作,严格执行成品和设备保护措施,为此,总承包方将负责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总包各职能部门联动的,并得到各分包商积极响应的成品保护的责任机构--"成品保护小组",协调各单位一致动作,有纪律、有秩序的进行穿插作业,保证用于施工的原材料、制成品、半成品、工序产品以及已完成的分部分项产品得到有效保护,保证所有安装的设备不被损坏、划伤,确保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

该机构将从成品保护的事前策划(如保护方案的编制、评审与批准)、事中控制(如工作面的统筹安排、交接检查的落实和互相避让与协调及相关的实施记录)、事后检查(含纠偏和经济补偿确认)等成品保护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管理。其职责分工是:

总包职责:依据与业主所签订的合同,对整个工程的保护方案进行整体策划,对各分包的成品保护措施进行审查,并及时报送给合同中明确的单位进行审批。

总包在与分包签订合同时,会一并将成品保护纳入分包合同中,并负责提供总包在成品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或工作程序。总包负责对各分包的工作顺序、作业时间、资源投入进行审查指导并力争使各分包作业做到科学、有序、高效,加强分包交叉作业和前后作业时的协调管理工作。

分包职责:积极编制自己承包范围的施工方案。在总包的组织部署下,分包商主动对本分包工程的上道工序的保护要求进行了解;也主动了解下道工序可能的对本分包工作的可能致损因素。在上述调查了解的基础上,配合上道工序搞好保护,同时将自己分包的范围内的已完产品的保护措施编制好,使其在下道工序中得到很好的贯彻,真正做到"谁施工、谁保护"。

业主职责:在合同明确的责任范围内,及时传达或明示物资或设备进场的时间表;及时审批总包提交的成品保护计划;协助总包对指定分包在成品保护履约方面的保证金预以控制。

项目总工程师和项目生产经理职责: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或方案;对保护不当的方法制定纠正措施;督促有关人员落实保护措施。

材料员职责:对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制成品进行保护。

班组负责人职责:对上道工序成品进行保护;本道工序产品交付前进行保护。

成品保护的分工:原材料存放、场内搬运的保护由材料员负责;加工产品在进场之前由加工车间保护,进场后由材料员负责保护;工序产品在验收之前,由该工序的班组负责人负责保护,验收后下道工序班组负责人负责保护;最终的工程产品由项目经理指定人负责保护,直至产品交付为止。

篇2:企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专职机构职责

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专职机构职责:

一、在厂长(经理)、副厂长(副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组织并监督检查企业内部各部门(车间、仓库)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助手作用;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标准、规定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

三、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督查班组执行情况;

四、组织和协助制订、修改本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协助解决问题,遇到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有权指令先停产,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六、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同有关方面制定防范措施,并督促安期落实;

七、协同做好防尘防爆、劳逸结合、女工保护、文明生产、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等工作;

八、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实施职工安全,按国家规定向职工配发并督促使用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九、协调解决企业安全设施、设备的购置和更新改造、使用管理规范和维修工作;

十、建立专门机构安全档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