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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维修电工岗位工作职责

2024-07-11 阅读 6957

职责一:物业维修电工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除完成日常维修任务外,有计划地承担其他工程任务。

(2)努力学习技术,熟练地掌握小区电气设备的原理及实际操作与维修。

(3)制订所管辖设备的检修计划,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并填好记录表格。

(4)积极协调配电工的工作,出现事故时无条件地迅速返回机房,听从值班长的指挥。

(5)严格执行设备管理制度,做好日夜班的交接班工作。

(6)交班时发生故障,上一班必须协同下一班排除故障后才能下班,配电设备发生事故时不得离岗。

(7)请假、补休需在一天前报告主管,并由主管安排合适的替班人。

(8)每月进行一次分管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9)搞好班内外清洁工作。

职责二:物业维修电工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除完成日常维修任务外,有计划地承担其它工作任务。

2.努力学习技术,熟练掌握大厦强弱电设备,工作原理及实操作与维修保养。

3.执行所管辖设备检修计划,按时按量完成,并填好记录表。

4.积极配合值班电工工作,出现故障时无条件迅速返回机房配合工作。

5.严格执行设备管理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

6.交班时发生故障,上班必须协同下班工作,排除故障后才能离去。

7.维修人员外出巡查或维修,必须随身携带对讲机,随时随地与部门人员保持联系。

8.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做好记录,不得隐瞒故障现象。

9.做好值班室清洁工作,填好工作记录表。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职责三:物业维修电工岗位职责

(1)服从领班的领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本系统专业知识和新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负责大厦电气设备的日常维修工作。

(3)熟练掌握大厦内的电气设备分布情况、掌握大厦内的低压电气线路各级开关的控制范围、熟悉各种用电设备的电气原理。

(4)清楚主要设备机房位置、清楚本专业管理范围、了解各种供用电设备的基本性能。

(5)接到维修通知后15分钟内备齐工具材料到现场维修,严格遵守入户维修流程,工作完成后填好《维修工作单》交工程部物料员。

(6)严格执行设备保养制度及操作规程,完成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与保养,保证工作质量,按时完成任务,作好设备保养记录。

(7)协助弱电工作人员进行弱电维修工作。

(8)发现设备设施异常情况具备解决条件当场解决如解决不了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职责四:物业维修电工岗位职责

一、熟悉住宅区各类房屋的分布状况,房屋内外结构,附属设施各水、电气、消防系统的管线走向,分布状况以及管线主控制位置,以及设备的性能和使用状况。

二、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并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条列和操作规程。佩戴工作牌、穿工作服、穿绝缘鞋等安全保护设施。

三、维修工必须具备熟练的施工技能。在熟练自己专业的基础上,学习水、电、土建等基本知识和规范操作、争取做到一人多能,适应住宅区维修工作的需要。

四、经常巡视住宅区,掌握公用设施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如发现有损坏,隐患或其它不正常的情况,应及时组织人员抢修。以确保公共设施完好,设备运转正常。

五、经常巡视住宅区,保证上下水、排污管道畅通,按规章制度要求每半年疏通雨水井及管道一次,确保住宅区污水不外溢。

六、维修工在维修楼面时,必须首先准确的找到漏、渗水的真正原因,做到一次修好,少返修或不返修。

七、加强学习业务知识,能识读施工图纸。绘制简单的平面图,管线大致系统图,能清楚正确的在图纸上标出发生故障的位置。

八、维修给水管道,须关闭总阀时,在提前通知住户做好蓄水准备的情况下作业。

九、爱护工具,在每次使用之后,必须对领出的工具的性能、机具配件等进行检查,是否完好无损。

十、向住户提供免费或有偿服务时,要求如下:

1.急修不过夜,小修小补应限时完成。

2.上门维修佩戴工作牌,态度热情、服务周到。

3.按管理处制定收费标准收费,并上缴管理处,不得擅自侵吞,违者罚款100-500元。不得在住户家里乱翻东西、若有偷窃行为,一经发现,立即送派出所处理,管理处给予辞退。

4.不得向住户索要小费或好处,或者收费不开收据,更不能多收、少收、不收费。违者按应收取额的10倍处罚。

5.遵守住户的要求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管线,即搭配颜色。

6.按管理处制定收费标准收费,并上缴管理处,不得擅自侵吞,违者罚款100-500元。

7.不得在维修家用电时,偷窃配件或更换配件时以次充好。让住户蒙受损失,一经发现,除责令其赔偿相应的损失外,管理处给予辞退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一、完成主管交代的其他任务。

篇2:机电维修工车工钳工电工岗位安全责任制

1、熟悉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矿关于机电方面的规定、标准、操作规程和制度、要求,熟悉本矿各种机电设备设施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杜绝因供电系统和电气设备故障可能造成的人身触电、机械伤害、瓦斯煤尘爆炸、突然停电等事故,对本班安全生产负责;

2、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设施(包括电缆、电线);不得违规验电、放电;在瓦斯区域操作,必须先检查作业地点附近1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瓦斯超限时严禁进行验电、放电、检修和带电拆迁作业;

3、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均应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禁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禁牌并送电;

4、非专职或值班电工,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作业;

5、在处理高压故障或利用高压电作试验时,必须将工作场所打上栏杆(栏杆距带电体不少于1.5米);

6、对避雷针、避雷器的接地装置的检查或检修,只能在晴天进行;

7、上班前禁止喝酒,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安全帽、眼镜),禁止穿拖鞋或赤脚上班;

8、车钳工在开车前,必须检查皮带、防护罩是否完好,卡盘是否紧固,传动部分和移动部分是否有障碍物,摇动手把是否灵活可靠,车床周围是否堆放妨碍安全的杂物;

9、车床必须有专人操作,严禁多人同时操作一台车床;

10、对夹好的工件,应详细检查是否夹紧、夹正,以防飞出伤人;

11、车床在运转时,禁止离开岗位,禁止隔车床传递物品,不得用手摸工件和车削下来的曲卷铁屑及度量尺寸。变换速度、挂轮、拾皮带及清扫铁屑时,必须停车进行;

12、在车床上用锉刀加工零件时,应右手在前,左手在后,锉刀必须有木柄,注意卡盘碰手;

13、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各种故障,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

篇3:维修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采煤监区维修电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对采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必须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维修电工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2条严格执行本工种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工作面供电系统各设备性能、作用、原理。严禁违章操作,搞好自主保安。

第3条严格执行包机制,责任到人,认真做好所分管电气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负责定期检修,停产检修,保证检修质量。

第4条经常检查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杜绝失爆,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确保电气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第5条加强责任心,严防人身和重大机电事故的发生,设备出现故障时,要及时赶到现场,积极抢修。

第6条检修时,首先检查检修现场的安全状况,必须执行好停、送电制度,挂好停电牌。

第7条经常巡回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严禁隐瞒隐患及事故。

第8条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安全及业务技术水平。

二、责任追究

第9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采煤监区维修电工理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学员或者强令学员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干警、学员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隐患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第10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采煤监区维修电工罚款、扣分直至加刑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调查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1条采煤监区维修电工对本监区电器设备维护检修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12条未按《操作规程》进行维护检修电器设备的、采煤监区维修电工负直接责任。

第13条发现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不符合规定或失爆的,采煤监区维修电工负直接责任。

第14条未及时发现电器设备故障或不能及时处理电器设备故障的,采煤监区维修电工负直接责任。

第15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伤害或损失的,采煤监区维修电工负直接责任。

第16条对于上述所负责任,根据情节轻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