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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政工作职责范本

2024-07-11 阅读 3470

职责一:公司行政工作职责

一、公司管理制度的编制、审议、推行、监督。

(1)组织制定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作息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等制度提交公司总经理审议。

(2)在公司各部推行公司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更适应企业管理要求。

(3)监督执行制度运行情况,并对推行中的相关人员提交奖惩建议。

(4)确定各部门的岗位职责和分工,明确各部门在运行链中的所应具备的职能。

(5)制定各部门或各岗位的绩效奖惩办法和评估标准。

二、人力资源管理

(1)新进、在职、临时、兼职人力资源管理办法的制定。

(2)新员工的招聘、培训、上岗制定劳动管理办法。

(3)协助总经理进行重要岗位人员的引进、薪资结构的制定。

(4)制定在职人员的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5)制定在职人员的定岗定位、升职、降迁及薪资管理办法。

(6)了解公司内部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掌握和调整员工心态。

三、企业档案资料管理

(1)人力资源数据管理资料的汇集管理

(2)企业固定资产登记管理

(3)企业各种专利、设计、图纸、重要文件的管理。

(4)企业各种登记证书、工商资料的管理。

(5)企业每年度的总结、计划、发展状况分析资料的管理。

四、薪酬管理

(1)薪酬标准基本方针的拟定。

(2)薪酬诸规定的解释运用。

(3)时资、日资、月薪、年薪管理办法的拟定。

(4)薪酬管理办法的分析研究改进。

(5)月薪、日薪人员晋薪加级签转办理事项:

五、考勤管理

(1)人员差假、勤情事件登记办理。

(2)人员差假、勤情资料汇编事项。

(3)人员动态管理工作。

(4)人员辞职签呈手续的转办:

六、劳务管理

(1)企业员工劳动合同的签定:

(2)建立工会

(3)劳工保险:

(4)劳务安全管理:

(5)劳务政策的基本方针。

(6)员工的招募及生活安排。

七、员工培训

(1)就职人员就职前实习及讲习教育方针。

(2)就职前训练的拟定。

(3)就职一般技术工作的筹办。

(4)在职人员专长技术训练工作筹办。

(5)在职人员兴趣训练筹办。

(6)在职人员一般行政工作筹办。

(7)在职人员专长行政训练工作筹办。

(8)训练绩效总结分析汇报。

八、其它业务

1、辅肋高级管理人员在人事、预算制定、文档管理等办公事务中的工作;

2、名片、表单、宣传品等印刷事务;

3、准备有关行政问题解决方案、年度报告等文件;

4、管理公司内部相关的文件;

5、安排落实领导要求的各项任务,提供相关服务和后勤保障;

6、参与公司后勤管理规范,并监督执行,确保行政后勤管理的顺利进行;

7、负责公司办公家具、设备、用品的选购与使用管理;

8、负责公司各类设备、设施维护、水、电、气、热、等能源后勤保障工作;

9、进行宣传与安全检查,管理公司用水用电情况;

10、安排活动用车,并统计人员用车的费用;

11、对公司人员交汇申领办公用品进行记录、发放、管理及流程优化;

12、会务的安排。

职责二:公司行政工作职责

a、行政工作部分

1、在常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行政工作,并督促行政事务秘书完成各项本职工作;

2、落实各岗位责任制和工作标准,密切各部门工作关系,加强协作配合做好衔接协调工作;

3、组织汇总公司年度综合性资料、草拟公司年度总结、工作计划和其它综合性文稿,及时草拟并审核以公司名义发表的文稿,严格按行文程序办理,保证文稿质量;

4、组织收集和了解各部门的工作动态,协助公司领导协调各部门之间相关的业务工作,掌握公司主要活动情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负责编写公司年度大事记;

5、负责召集公司办公会议,检查督促公司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6、负责监督、管理公司印章的使用;

7、参与公司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的讨论;

8、负责组织公司通用管理标准及规章制度的拟定、修改和编写工作,协助参与专用管理标准及管理制度的拟定和修改工作;

9、负责公司日常法务工作;

10、负责组织办公用品的登记、采购、发放以及控制办公成本费用等工作;

11、负责召集公司全体员工大会,开展年度总结评比和表彰工作;

12、根据领导要求,作好公司来宾的接待工作或代表公司与政府对口部门和有关团体、机构联络;

13、负责向直属领导提议下属人选,并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b、人力资源工作部分

1、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向总经理提交年度人力资源规划报告;

2、根据业务需要,适时开展职务分析和职务设计工作,以提高公司整体效率;

3、根据规划报告和经营情况,做好公司招聘、选拔、储备人才的工作;

4、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实际业务需要作好员工培训工作;

5、建立并维护员工绩效考评体系;

6、建立并维护员工薪酬、福利体系;

7、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实际经营情况,建设企业文化,做好员工激励工作;

8、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各种劳动纠纷和改善劳动关系。

(二)管理责任:

1、负责召集本部门的有关工作会议;

2、定期将自已的各项工作以书面形式向总经理报告;

3、参加公司中层例会、总经理办公会、年度总结会及其有关的会议;

4、对其分管的工作全面负责。

职责三:公司行政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的食堂管理、宿舍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厂房管理、基建工程管理和房屋修缮、装修管理等综合事务工作;

2.在行政总监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行政后勤工作,安全保卫和消防管理工作,创造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

3.负责公司资产管理、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的管理工作,避免公司资产流失和浪费;

4.全面负责公司守卫管理工作,包括守卫值班、公司治安状况、消防安全及公司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公司人员、财产的安全;

篇2:港口行政领导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职责。

第一章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第一条区人民政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各级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一)加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依法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三)加强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全社会安全生产素质。

第二条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其他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相应的领导责任。

第三条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本辖区安全生产重大活动,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每季度主持召开或委托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并形成会议纪要。

(三)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人员、落实经费和装备,保证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正常运转;保障本级政府安全生产经费和公共设施重大隐患整改资金的落实。

(四)组织、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和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的安全生产检查;区级每月不少于一次,乡镇每月至少两次。

(五)建立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落实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奖惩机制。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线,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职责落实到下一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与否和防范重特大事故的情况纳入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统一奖惩。

(六)组织制定并签署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根据需要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本辖区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按权限组织、指挥抢救和事故的处理工作。

(七)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向社会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条各级政府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主要领导,负责抓好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议精神以及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主持制定和落实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措施。

(二)具体负责指导本辖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控制指标的执行情况。

(三)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听取下级政府和安监部门、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分析掌握安全生产形势,对事故隐患整改督查督办,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有关问题。

(四)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强化联合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好辖区内各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五)辖区内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按权限具体负责组织抢救和事故处理。

第五条其他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主要领导,负责抓好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和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在所分管工作中的贯彻落实。

(二)对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责,及时研究解决分管工作中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组织制定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治的防范措施,督促检查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和防范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好所分管行业、领域中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分管部门、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在对所分管部门、行业进行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主要工作的同时,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分管部门安全生产机构、人员、经费、任务和目标。

(四)负责分管部门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现场组织指挥,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并积极协助主要领导组织抢救和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五)加强协调沟通,支持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的工作。

第二章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各级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包括由政府任命的各资产经营管理公司、集团公司),在职责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职责:

(一)组织贯彻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落实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制定本部门(行业)的具体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制定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长期规划或年度计划,研究确定工作目标、方案和具体措施,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

(三)在重大经济、技术决策中提出安全要求和内容,组织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计划,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改善劳动生产条件;

(四)在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中(含招商引资项目),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在组织开发新产品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中,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五)组织本部门(行业)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六)对本部门(行业)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组织指导,组织或参与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检查、处理,查处失职、违章和违纪行为;

(七)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第七条行业管理部门的行政主要负责人(以下简称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

第八条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本级政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检查,督促、指导本部门(行业)和下级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二)组织落实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奖惩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研究解决本系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三)组织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或安全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超出其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情况紧急的,可立即采取责令暂时停产或者停业等紧急措施,同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

(四)负责督促、落实本部门(行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的施工建设工作。

(五)本部门(行业)或其生产经营单位发生死亡和多人重伤事故以及其他重大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并向上级报告,协助调查并全力做好善后工作。

(六)加强对本部门(行业)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九条部门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部门主要负责人,具体抓好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贯彻落实,主持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措施。

(二)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

(三)具体组织落实本部门(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或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督促检查落实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向本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和重点隐患清查整治情况。

(四)督促本部门(行业)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落实安全设施,督促企业执行“三同时”规定,不断改善安全条件。

(五)本部门(行业)或其生产经营单位发生死亡、多人重伤等其他重大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做好善后工作,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条对生产经营活动实施行政许可的管理部门,必须严格依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涉及的许可事项进行审查或者验收,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的,不得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对已经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实施严格的监督检查,发现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依法撤销原行政许可,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未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擅自从事有关安全生产活动的,应当立即予以查处,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职能划分,在各自法律法规调整范围内,严格履职,依法行使其行政执法权力,并对行政执法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章责任

第十二条各级政府及部门的行政领导未能严格履行其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大理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3:行政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安全、生产管理中心,做好安全服务工作和办公室其它各项业务工作。

(2)、及时传递安全、生产文件和安全信息、资料、保障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精神迅速贯彻;同时,认真做好文件资料分类管理工作,凡涉及安全工作的文件、资料,及时传递给安全科或相关部门办理。

(3)、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后勤补给,负责购进各种办公设备及安全、生产用品,并建立相应台帐,入库保管。

(4)、保管室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人员入内,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入库,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5)、每日下班前,关闭办公室内所有电源开关,关好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