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专员岗位工作职责
职责一:汽车保险专员岗位职责
1、为客户提供车辆保险续保;
2、为客户提供车辆保险咨询服务;
3、定期提交保险市场业务动态报告和市场策略方案;
4、积极维护老客户、开发保险新客户;
5、配合主管完成客户车辆保险的各项服务;
6、定期完成出单客户的资料整理;
职责二:汽车保险专员岗位职责
1、负责客户保险相关的投保,续保工作。
2、负责对保险一年到期的客户进行联系,并促成客户续保完成。
3、负责客户保险信息的收集整理。
4、负责投、续保业务招揽及统计分析。
5、客户现场投、续保业务的受理。
6、维系好与的合作关系。
7、负责来电、来店客户对保险业务的咨询解答工作。
8、负责定期与财务进行相关保险业务的对账工作。
9、以前未在公司续保的保险客户追踪跟进。
10、解决续保客户关于保险业务的投诉。
11、负责建议、改善续保流程等,以促进续保业绩的达成。
职责三:汽车保险专员岗位职责
1、以服务客户为根本,对工作尽职尽责。
2、热情接待客户,必须使用文明用语,了解客户的需求及期望,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3、着装保持专业外貌,待客热情、诚恳,谈吐自然大方,保持个人工作区整齐清洁。
4、完成保险理赔员的工作,同时兼任售后接待的职责。
5、建立客户档案,及时准确的完成ERP系统的输入。
6、协助保险公司定损核价,负责事故车理赔卷宗的交案工作。
7、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查询理赔款的到帐与否,及时通知财务。
8、认真检查客户车辆进行定损,填写派工单。
9、掌握车辆维修进度,特殊情况及时与客户联系、沟通。
10、负责对车间完工车辆的验收。
11、参与返修车辆的处理,做好与客户的解释、协调工作。
12、考察收集客户满意度反馈信息,及时向部门主管汇报情况。
13、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政策,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按时参加企业内部培训。
篇2:车辆保险员工作职责
⒈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车辆保险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⒉所开展的一切工作向安全科科长负责。
⒊负责全司车辆保险费用的征、缴工作和保单的核对、建档及管理工作,保证每台车辆及时、足额参保。
⒋负责起草车辆保险的计划、报告、总结等文字工作及车辆保险文书档案的管理、入档工作。
⒌发生车损、人伤事故,在接被保险人报案后24小时内向保险人报案,并做好事故登记和理赔资料的收集工作,在结案后及时上交保险人索赔。
⒍负责配合保险人对车损事故赔款的核对和相关协调工作,保证赔款及时到帐。
⒎负责配合财务部门,做好与保险人对车损事故赔款的倒帐工作,保证索赔资金及时到位。严禁私自授权他人直接到保险人处领取赔款。
⒏负责车辆过户、下户的保险关系转移、接收以及缴纳部分的退还工作和应缴部分的清缴工作。
⒐负责车辆保险业务的各种统计、报表工作。
⒑所开展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
⒒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篇3:车辆保险投保管理规范
为了加强对公司车辆保险的管理,规范车辆险种,确保公司财产安全,有效化解经营风险,要求各公司对车辆统一入保。
一、投保范围:公务车、试乘试驾车、服务替换车、业务车、拖车、班车等。二、投保险种
1、交强险(含车船税);
2、车辆损失险;
3、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20万元);
4、车上人员责任险(按行车证标注座位投保,每座不低于2万元);
5、不计免赔特约险;
6、指定专修;其它险种如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由投保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本着化解风
险、节约资金的原则自愿选择。三、流程:
1、由各片区保险公司选择合作保险公司,实行统一入保。
2、各公司上报办公OA请示批准后,将需投保车辆信息上报区域保险公司,统一办理车辆入保事宜;原已投保的车辆,在车辆保险到期前十五日内将保险信息上报至区域保险公司,由区域保险公司办理续保手续。
四、其他
1、各公司必须依照本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认真执行,凡擅自到非定点保险公司投保的机动车辆,财务部门一律不得报销保费。
2、各公司所有车辆一律按照以上险种和保额要求进行投保,不投保的车辆不得使用。
3、各单位应切实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教育驾驶员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检修工作,保持车况良好,搞好安全行驶,将车辆的事故率降到最低线。
4、本办法出台前,车辆已办理投保手续的,可维持现状,待投保期满后,再纳入统一保险体系。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7日起执行,由区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