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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工程监理验收规定

2024-07-11 阅读 7894

土方工程验收规定(监理)

对于柱基、基坑、基槽和管沟的开挖与回填、以及挖方、填方、场地平整、排水沟等土方工程,其施工质量的检验包括以下项目,检验批质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1土方开挖:

土方开挖工程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

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mm)

检验方法

柱基基坑基槽挖方场地平整管沟地(路)面层基层人工机械

主控项目1标高-50±30±50-50-50用水准仪测量。检查测量记录。

2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200

-50+300

-100+500

-150+10

0--用经纬仪、拉线尺量检查等,检查测量记录。

3边坡设计要求观察检查或用坡度尺检查。只能坡不能徒

一般项目1表面平整度用2m靠尺和楔开塞尺检查。

2基底土性

设计要求观察检查或土样分析,通常请勘察、设计单位来验槽,形成验槽记录。

备注: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2土方回填:

土方回填工程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

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mm)

检验方法

柱基基坑基槽场地

平整管沟地(路)面层基层人工机械

主控项目1标高-50±30±50-50-50用水准仪测量。检查测量记录。

2分层压实系数

设计要求按规定方法取样,试验测量,检查测试记录。

一般项目1回填土料及基底土性设计要求取样检查或直观鉴别。做出记录,检查试验报告。

2表面平整度用水准仪或靠尺检查.

4分层厚度及含水量

设计要求用水准仪检查分层厚度。取样检测含水量。检查施工记录和试验报告。

备注: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3.1施工单位在完成全部土方工程的施工后,自检合格,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填报《分项工程报验单》,附送全部内业资料.

3.2监理人员审查施工单位已完成的工程,内业资料基本齐全,,符合要求后签返《分项工程报验单》。报告业主,组织或协助业主组织有关单位共同进行验收。若有出现不合格项,根据*S-QI-PS-20《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进行处理。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填报质量事故处理报验申请表,经复验合格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报验申请表》

篇2:安全监理检查验收制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作情况:

a、检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岗和履职情况,并将检查情况予以记录。

b、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c、检查施工单位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d、检查施工单位的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的执行情况。

e、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f、按工程进展情况,适时核查、检查现场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检查施工单位执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及时制止违规施工行为。

对项目进行定期安全检查:

a、每日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检查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做好巡视记录。

b、每周组织施工单位进行一次施工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c、每月组织施工现场有关各方进行一次联合安全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分析安全状态,制定相应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d、专项检查: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文件要求,开展的专项检查或对重点项目和部位所进行的检查。

e、联合检查:由参建各方组成联合检查小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分三个阶段进行联合检查。

4、核查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备案情况,并在相应的记录表签署意见。

篇3:工程质量验收监理规定

1.工程质量验收

1.1监理项目部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机构,建立以质量监理工程师为中心的各级人员的责任制,并赋于质检员(质量监督员)“质量否决权”的权力。

1.2贯彻项目部根据相关体系文件,结合工程实际,认真检查施工项目部是否落实《作业指导书》、《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措施。

1.3开工前,质量监理工程师做好技术交底准备,并根据设计要求及施工现场的特点,向监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使全体监理人员对工程特点、工程难点、监理现场管控要点等能够做到人人心中有数。

1.4对工程所用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质量检验;对地方性材料如砂、石、水泥等,严格按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订货和采购,并根据供应批量对其进行化验,以确保符合质量要求。装置性材料的堆放和装运,有可靠的防护措施,避免因保管不当和碰撞受损。

1.5严格执行工序交接检查、验收规定和工艺质量标准,发挥工序控制中的监督点作用,上道工序保证下道工序执行,下道工序要检查上道工序质量,让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运转在工序交接上得到充分的体现。

1.6项目施工中实行“施工队自检→施工项目部复检→项目部抽检→监理项目部检查→验收”的流程。

1.7做好各种验收、签证记录,严格执行监理项目部制定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1.8加强质量通病的治理力度,开工前对施工单位报审的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进行认真审核,并要求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制定的相关预防质量通病的相关措施。

1.9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验收规定,如具体验收规定与本规定有冲突时,执行具体验收规定。

2.分部工程验收

2.1对于完成的分部工程的验收,应按照国家颁发的质量评定规程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和验收报告。

2.2所有参加检查验收的分部工程,承包商应在自已“三级质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报验申请表,申请验收。

2.3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要求,根据施工图纸及有关文件、规范、标准等,从产品外观、几何尺寸以及内在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审核。如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则在验收报告中予以确认;如有质量缺陷,则责令承包商进行处理,待质量符合要求后再予以复查验收。

3.工程竣工监理初检验收

3.1施工单位完成施工任务并经项目部三级自检合格后,报《单位工程竣工报验单》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部对全部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理初检验收。

3.2监理初检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设计文件、施工图、设备技术说明书、有关建设文件,以及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及施工承包合同等。

3.3监理初检验收必须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各单位工程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经过工程质量验评达到规定要求进行。

3.4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整理好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和配合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进行资料文件整理。

3.5监理初检验收时,监理单位在必要时可请一些有经验的专家参加,应认真检查各项工作是否达到了验收的要求,并对各项文件、资料认真审查。

3.6经过监理初检验收,找出不足之处,督促承包商及时认真进行整改。

3.7经项目监理部复查整改合格后,签署验收意见并向业主转报施工单位竣工验收申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