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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制度:监理资料整理与归档制度

2024-07-11 阅读 6626

监理工作制度:监理资料整理与归档制度

1、监理资料是对工程建设实施监理过程的记录和见证;是本监理单位业绩的积累;是考核监理人员工作的重要依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管理及时组织归档。

2、工程竣工验收两个月内,总监负责组织监理机构做好归档资料整理工作,整理完毕后向本监理单位综合办公室、建设单位及城建档案馆移交。

3、监理资料归档内容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省《建筑工程文件编制归档规程》的要求执行。

4、需要在竣工以后继续跟踪的资料,原项目监理机构应负责跟踪,及时将相关资料归档。

篇2:安全监理资料归档制度

1、公司在监工程安全资料在无广东或深圳的统一用表前,均必须使用公司SLG—A—□□□安全监理统一用表,以利落实安全监理制度、程序和界定安全管理责任。

2、归类整理和归档的资料主要有:

(1)、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细则;

(2)、经核查认可的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特种工操作证、项目经理(建造师)岗位证书;

(3)、经审查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及其报审表;

(4)、大型施工机械租凭合同、检测报告(安装后、拆除前)初始登记表、使用登记表。

(5)、各阶段的监理审查、核查、检查、巡查记录

(6)、安全旁站监理记录;

(7)、监理工作联系单、安全隐患整改通知、整改报告、以及暂时停止施工通知书、复工申请报审表、监理报告、快报等;

(8)、文明施工与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管理资料;

3、整理和归类必须及时、有序、规范,以备查验。

4、在档案馆尚未要求将安全资料全部归档的现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后,除必须归档部分资料外,其余资料由项目监理机构指定专人移交公司监理部作短期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