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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控制

2024-07-11 阅读 4375

装饰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控制

(一)本工程位于北京路繁华地区以内,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环境要求严,要求施工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内容包括:

1、安全体系的建立,安全规章制度上墙;

2、安全教育,安全岗前培训,安全交底,安全考核;

3、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4、设备的安全检查;

5、操作安全检查。

(二)监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必须进行严格控制,随时进行监督和检查:

安全管理人员资质,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培训上岗证。加强施工现场防火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运垃圾,保持整洁。

(三)对施工设备的安全监理:

1、电焊机进出线、护罩必须齐全;

2、各类手提和移动电机机具,电源必须装有二级漏电保护装置;

(四)施工用电

1、施工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

2、配电箱与开关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分配电箱应装有总隔离开关与分路开关,以及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架线及配电箱设置符和规范。

3、按规范要求设"一机一闸一漏一保"

收货部制度

篇2:文明施工污染物控制管理规范

一、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一)、妥善处理泥砂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二)、除设置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三)、使用密目式的圈筒管道或者采取其它措施,处理高处废弃物严禁由高处向下抛撒。

(四)、采取覆盖和封闭等有效措施(搅拌机棚、砂、石堆)控制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粉尘。

(五)、施工现场(工作场所)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做妥善处理,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做土方回填。

(六)、对产生噪音、振动的施工机械应当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音扰民、和职业危害。

(七)、运输散体、流体建筑材料或清运垃圾等,载体要严密,装运要适量,为防止运输中撒漏飞扬,污染市容,要妥善覆盖建筑垃圾要清运到当地规定的地点卸放。

(八)、施工现场道路指定专人适量洒水,减少扬尘。出场的车辆派专人用水清洗轮胎。

(九)、由于受技术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单位,事先报请人民政府的建设局或行政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批准。

二、建筑施工噪音污染防治

(一)、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音,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环境噪音排放标准。

(二)、对可能产生环境噪音污染的城市建筑施工项目,必须在开工十五日内向当地环保部门领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排放申报登记)并如实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三)、施工项目必须取得环保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并严格按排放许可证规定的要求施工。

(四)、在高考期间禁止夜间(晚22:00至次日早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作业需要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办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证明,提前五日向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夜间施工许可证,批准后,夜间作业还必须公告附近市民。

(五)、严格执行《河北省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规程》的规定:

1、合理摆放施工机械,把噪声降低到最低点。

2、严格按规定时间施工,早6:00至晚22:00。

3、夜间施工必须经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周围居民。

4、施工现场不得产生与施工无关的噪声。

5、在居民区施工,起床时不得吹哨、敲钟、大声喧哗。

6、施工现场不得焚烧任何废弃物。

7、饮水锅炉及炉灶必须符合消烟降尘规定。

8、夜间照明设备要避免照射居民住房。

篇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控制实施细则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控制工作的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95-99

1.?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

1.?5《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

1.6《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1992

二、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2.1审查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是否满足工程安全生产的要求。

2.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95-99的要求。

2.3审查施工过程执行施工组织中安全技术措施情况。

2.4审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2.?1审查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内容:

3.1.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1.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检查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项目负责人、工长、班组长等是否都按其职责分工,确定了安全责任。

3.1.3审查安全生产体系中,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的安全教育制度,检查记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伯履行情况。

3.1.4审查专业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按照规定专业管理人员如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特殊作业人员如架子、起重、司索、信号指挥、电工、焊工、机械、机动车驾驶、起重机司机等工种,应按照规定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3.?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

3.2.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队伍素质等,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点,对照各危险点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

3.2.2落地式外脚手架搭设方案。重点审查脚手架搭设方案中基础处理,搭设要求,杆件间距及连接杆设置,连接中否满足《建筑施工机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JGJ130-20**.

3.2.3悬挑式脚手架搭设方案重点审查:悬挑梁式悬挑架的选材及搭设方法,悬挑梁的强度、刚度、抗倾覆验算与建筑结构连接做法及要求;上部脚手架立杆与悬挑梁的连接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3.2.4挂脚手架搭设方案的审查重点:挂脚手架设计的关键点确定悬挂点。

3.2.5吊篮脚手架施工方案中重点审查吊蓝脚手架的设计计算,及对阳台及建筑物转角处等特殊部位的挑梁、吊篮设置的说明。

3.2.6审查基坑支护施工方案中,放坡要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械选择、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等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3.2.7审查模板工程施工方案中模板及支撑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的施工程序,作业条件以及运输、堆放等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3.2.8审查从事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施工企业的资格证书及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

3.2.9审查安装、拆卸施工超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拆装方案。

3.2.10审查现场从事拆除工程的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条例要求。

3.2.11审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配电线路和计算、配电箱的设置、用电机械的备置、输电线路和架设方案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3检查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

3.3.1检查各项安全设施的原材料、工具机械、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是否满足建筑工程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3.3.2检查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安全帽的配戴情况及现场操作人员是否按其工作性质,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和用具情况。

3.3.3检查高空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系安全带及安全带的使用应垂直悬挂,高挂低用。

3.3.4检查施工现场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及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的防护是否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3.3.5检查在架空线路一侧作业时应满足安全操作距离要求,在不能满足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应采取防护性遮拦、栅栏并悬挂警示牌等防护措施。

3.3.6检查现场设置的配电箱、开关箱应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送配电制度,开关箱应“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内线排列有序,开关电器应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且有锁及防雨措施。

3.3.7检查现场照明用电的电压配置、照明灯具的使用方法是否符合安全用电要求,检查配电线路等线的绝缘性能及有无老化、破损现象、接头和包扎是否满足安全用电要求,检查电缆干线的敷设,同时应检查对一些移动式电气设备所采用的橡皮绝缘电缆的使用方式是否正确。

3.3.8检查塔吊的力矩限制器:超高限位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的安全措施中否到位有效,检查安全保险装置、吊钩保险装置、卷筒保险装置、爬梯保护圉的性能是否良好;检查塔吊的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搭设防护架、重复接地、保护接零等防护措施应满足《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3.3.9检查施工机具如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等的安装验收手续,电焊机及传动部位的防护设施及保护接零、漏电保护器的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安全可靠。

3.4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检查

3.4.1根据施工现场所在地,用彩钢板将施工现场封闭(市区主要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围挡安装应坚固、平稳、整洁、美观。

3.4.2设置体现企业标志的出入大门口,大门高度不低于2米,且出入口处应有专职门卫人员建立值班、交接班制度。

3.4.3工地的地面应根据施工组织的要求进行硬化,使现场地面平整坚实,在材料堆放地应做水泥地面的料台且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3.4.4施工场地干道应保持畅通,道面平整坚实,无大面积积水,施工现场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

3.4.5施工现场工具、构件、材料的堆放必须按照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放置。

3.4.6各种材料、构件堆放必须按品种,分规格堆放,并设置明显标牌。

3.4.7各种物料堆放必须整齐,碰成丁;砂、石等材料成方,大型工具应一头齐;钢筋构件、钢模板应堆放整齐,用木方垫起。

3.4.8作业区及建筑物楼层内应随完工随清理,不能马上运走的应分类集中堆放,码放整齐。

3.4.9施工现场必须将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严格分开不能混用,在建工程内不得兼作宿舍;施工作业区与办公区及生活区应有明显划分,有隔离和安全防护措施,宿舍内严禁设通铺,每房间住人数不多于30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且宿舍内床铺及各种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干净,室内无异味。

3.4.10检查消防制度的建立:按照不同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当建筑施工高度超过30米,要求配备有足够的消防水源和自救用水,立管直径地2吋以上,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保证水压和每层设有消防水源接口。

3.4.11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和责任分工并专人负责进行检查落实情况。

3.4.12施工现场的进口处应有整齐明显的“七牌二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进入施工现场须知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牌;二图: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建筑工程立面图。

3.4.13施工现场在明显处应的必要的安全内容标语,施工现场应该设置读报栏,黑板报等宣传园地,丰富学习内容,表扬好人好事。

3.4.15食堂卫生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离厕所30米以外。

3.4.16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能喝到符合卫生的白开水,有固定的盛水容器和专人管理。

3.4.17施工现场应有经培训合格的急求人员,懂得一般急救处理知识,应有保健药箱及一般常用药品。

3.4.18其它事项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具体要求进行布置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