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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具体措施

2024-07-11 阅读 7384

项目监理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

1、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贯彻文明施工各种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安全生产,做好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各项目标的实现。

2、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总平面布置图要求布置各项临时设施,施工现场的材料应按照规定地点堆放整齐,分类别、分规格堆放,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等,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设备。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坚固围墙并设门卫室。门口处必须设置五牌二图。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督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内容。

3、督促检查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架设,严格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来布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工操作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4、检查施工机械是否做到如下要求: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施工机械进场时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5、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必须悬挂“安全标志”提醒大家注意安全。

6、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生活区职工宿舍高度不得抵于2.5m,要与作业区、办公区分开设置。根据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严防火灾的发生。

篇2: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制度

一、项目总监是本工程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应负责本单位车辆的安全工作,负责交通安全监督检查考核等项工作。

二、驾驶员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必须谨慎驾驶,严格按交通管理法规的规定驾驶车辆。遇有交通标志处应按标志所示行驶;严禁驾驶无安全保障及手续不全的车辆;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用公车办私事。

三、在危险的道路行驶时,应保证车辆安全。遇有塌方、滑坡、泥泞、水塘、雪地等危险段时如无安全保障,严禁行驶通过。

四、车辆在倒车、掉车、牵引时应保证车辆安全。

五、行车安全贯彻“一安、二严、三勤、四慢、五掌握、六不开”。

一一安: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二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三三勤:出车、行驶中、收车后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

四四慢:情况不明慢;视线不良慢;起步、会车、停车慢;通过交叉路口、狭窄路段、冰雪路面、泥泞路面、桥梁、弯道、陡坡、车站、码头、城镇、繁华街道及乡村集镇要慢。

五五掌握:掌握车辆技术状况;掌握道路情况;掌握气候变化;掌握地区特点;掌握车马行人动态。

六六不开: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不开冒险车;不开带病车;不开与证件不符车;不开超员、超载车。

1.严格机动辆驾驶员的合同管理手续。在雇用机动车辆驾驶员时,对载人车辆驾驶员的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身体状况,必须进行考核(雇用的驾驶员在签订合同前,完成此项工作),不合格的坚决不雇用。

2.所有施工人员,有责任和义务重视行车安全,有责任制止驾驶员在行车前饮洒,否则如发生酒后开车或违章、肇事,乘车的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工作负责人要负一定的责任;如果驾驶员不听劝阻,发生违章、肇事则加重对驾驶员的处罚。

3.交通违章分类:

一一般违章:

1.驾驶时吸烟、饮食或其他防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2.不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养路费缴纳和行车路单;

3.货运汽车载物,乘人不符合规定;

4.不按规定会车,倒车或调头。

二严重违章: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2.无驾驶证人员偷开机动车辆或司机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驶;

3.未经过主管领导批准私自驾驶机动车辆;

4.驾驶转向、制动器、灯光等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

5.驾车下陡坡进熄火,空档滑行;

6.不按规定超车或让车;

7.学习驾驶员单独驾车;

8.交通事故分类:

一、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轻伤1-2人,或财产损失不足1千元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2人,或者重伤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不足6万元的事故;

四、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五、本《制度》指的事故损失包括:车辆损坏、修复费用;车辆拉运的物资,设备损失折款,医疗费用及事故善后处理费用。

1.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执勤的交警,不得逃逸。

2.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及用车单位应积极配合公安及公司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

3.因个人违反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4.监理部应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

5.对安全行车里程长、驾驶作风好、服务态度好的驾驶员监理部给予表彰和奖励。

篇3:火车站连接线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淮安市火车站连接线工程位于淮安市淮阴区境内,规划为淮安市路网“七横七纵”中的第一横,是未来淮安市城北片区东西向的快速通道。本工程起点与淮海北路相交,终点与规划韩侯大道相交。道路全长约为3.778km,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工程路基横断面宽50.0米,其中组成为2×4.0m(人行道)+2×4.5m(非机动车道)+2×3.0m(机非分隔带)+2×11.5m(机动车道)+4.0m(中央分隔带)。沿线共设中桥1座、涵洞4道、雨水管道2道、污水管道1道。

我公司承担上述标段工程监理工作,监理包括:全部项目所含的桥梁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绿化工程等施工设计

文件所包含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期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监理内容详见图纸,且按图纸包干,并对设计成果、施工招标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复核并提出相应意见。

招标要求本工程的施工服务期暂为6个月(至工程竣工止),工程保修期为24个月。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的任务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是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和文明施

工状况所实施的监督管理,必须纳入日常监理工作的内容,工程质量和安全是工程建设中永恒的主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的任务主要是坚决贯彻执行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办法》等方针政策;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开展正常性的安全文明监理业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杜绝各类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各类伤害事故,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拟定目标。

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的依据

1、《建筑法》和《劳动法》;

2、《广东省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3、本项目施工合同“安全施工”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监理人权利”;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

7、《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980);

8、经审批的本项目“监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88;

1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目标

1、实现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格工地;

2、确保无任何等级事故。

通过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组织架构及岗位责任

驻地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责任人)

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兼安全监理工程师)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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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的特点

在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施工现场安全直接制约工程进度并最终影响工程建设效益,是工程能否顺利建成的前提。施工安全的监督主体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的责任主体是建筑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为施工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单位。质量、工期、投资和安全是相辅相成。工作面不安全难以保证操作人员安全,也就难以保证下一道工序安全,进而影响工序质量和工程质量。监理机构对施工安全监督既是服从于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目标(即业主的合法利益),又是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的补充(但不是替代)。因此,为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监理机构在施工监理过程也要监督施工单位搞好施工安全,实施文明施工,履行施工安全监理的义务。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的主要工作

1、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工程质量的同时,负责本专业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2、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和标准。

3、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4、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5、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6、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7、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8、督促施工单位不定期的组织施工安全综合检查,对安全隐患限期整改。

9、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责令施工单位停工,限期、定人整改。

10、督促施工单位定人按时完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

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的程序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在建筑施工中,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即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安全监理。

1、检(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如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网络;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单位的安全业绩评价情况。

2、检查施工单位文明施工管理,按照《淮安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考核标准》和《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落实情况。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4、审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5、审查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和安全技术措施。对需要修改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后,才能实施;对于需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安全技术方案,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按时报批,施工单位应将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方案报监理机构备查。

6、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自检系统。开工前,尽早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自检系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检查施工所需的施工机械技术性能和安全条件,材料规格及质量,主要管理人员到位情况,特残工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件和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落实情况。

8、掌握新技术、新材料的工艺和标准。检查新技术、新材料的技术标准和使用规范。

9、了解现场的环境、人为障碍等因素,掌握建设工程用地范围内和用地范围外50M内的地下管线、构筑物及地表以上管线、树木、构筑物等有关资料,及时提出防范措施(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施工方案中体现)。

(二)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基于监理机构与施工单位目标一致的共识,监理机构与施工单位本着尊重、协助、督促、检查的精神,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落实各项安全质量控制的制度,并按规定程序在进行质量和进度控制的同时,进行必要的安全抽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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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资质。

(2)审核现场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3)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4)审核认证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安全自检资料和报告。

(5)现场监督与检查。

(6)日常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重要工序质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安全技术防危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7)监控主要结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如,用电安全管理、构件吊装、消防管理、现场动火、试压、试车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的保证项目)的安全状况,并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8)在审批月施工进度计划和定期召开的工程例会时,同时检查、布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自控、自查、自整改。

(9)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季节性安全防范、卫生防疫等与文明施工相关的工作。

(10)监理月报中应反映施工安全监理的成效与问题。

(11)如遇下列情况之一时,监理工程师应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监理工程师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而施工单位继续作业;

3)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范措施,擅自投入使用;

4)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设计文件而进行施工;

5)施工单位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

6)没有上岗证的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7)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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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结安全文明施工的经验和教训;

(2)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3)检查安全隐患,限期、定人整改,坚持未整改不予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手段

1、开工前,项目监理部针对所监项目特点召开安全施工专题讨论会,加强安全知识的深化学习,进一步强化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2、项目监理部制定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总监负全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负其责。

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管理的条款以及开工条件中安全施工的准备工作情况,否则不予开工。

4、对在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的存在,责令停工整改:

5、监理工程师对现场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或旁站,对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监理整改通知,同时及时收集现场安全方面的信息,及时对信息进行处理。

6、通过例会、专题会议解决安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7、及时多渠道地向业主汇报工程安全方面的信息。

8、建立安全施工状况登记制度,即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监理总结等监理文件中准确及时记录安全状况。

9、制定安全施工管理中的奖罚机制,对成绩优异的监理人员实行奖励,对责任心不强的监理人员进行处罚,直至调离监理工作岗位。

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措施

l、项目监理部根据在监项目情况召开安全管理主题研讨会,落实工作职责,内部加强安全知识的深化学习,进一步强化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2、召开施工监理双方参加(邀请业主参加)安全专题协调会,以高标准,严要求为方针,制定安全管理奖罚机制。

3、把安全措施作为施工方案审核的必备条件,不合要求的不予签认。

4、监理通过巡查、旁站等形式,对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以监理通知形式通知施工承包方整改,情节严重的同步下达停工令,并及时向业主报告安全控制状况。

5、督促施工方落实安全施工教育,召开安全施工教育例会,例会纪要交监理、业主备案。

6、要求施工承包方针对工程特点,制定施工防火、安全用电、场地排水、构件构件吊装作业等安全专项保证方案,经监理审定后执行,并报业主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