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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2024-07-11 阅读 1059

药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药品入库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回来后首先办理入库手续,由才后人员向库房管理员逐件交接。库房管理员要根据采购计划单的项目认真清点多要入库药品的数量,并检查好药品的规格、通用名称、剂型、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单位、购货数量、购销价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并在接收单上签字(或在入库登记簿上共同签字确认)。

二.库房管理员需按所购药品名称、供应商、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做好入库登记。

三.库房管理员要对所有库存物品进行登记建账,并定期核查帐实情况,药剂科应当定期盘库。

四.药品入库,要按照不同的种类、规格、功能和要求分类、分别储存。

五.药品数量准确、价格不串。做到账、卡、物、金相符合。

六.精密、易碎及贵重药品要轻拿轻放,严禁挤压、碰撞、倒置,要做到妥善保存。

七.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冻、防鼠工作。

八.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库室内整洁。

药品出库管理

一.药品出库,请用人应当填写请用申请单,库房管理人员要做好出库记录(记载项目与入库登记相同),由领用人签字。

二.药品出库实行“现进现出、推陈出新”的原则,做到保管条件差的先出,包装简易的先出,易变质的先出。

三.本着“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发放药品,做到物尽其用。

四.对于相关科室专用物品的领用也须由科室制定出库计划,库房管理人员要做好出库记录(记载项目与入库登记相同),由领用人签字。

五.领用人不得进入库房,防止出现差错。

六.药剂科对物品出库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对出库物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篇2:车辆出入库管理制度

为规范车辆出入库的管理,保证车辆运行正常,特制定本办法

一、出库管理

1、所有车辆听从调度派车安排,不得随意出车。出车必须填写“哈拉沟煤矿车辆使用凭证”,详细登记用车单位、车辆类型、车辆编号、作业地点、作业内容、趟数(小时),由调度员、驾驶员签字,收车后由用车单位领导签字确认。

2、司机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检查车辆的完好,发现故障及时修理,不完好车辆坚决不允许入井。

3、司机出车前重点检查车辆的转向,制动,灯光,仪表,喇叭,雨刮器等要齐全有效;确保车辆的油、水、电、气充足及其他性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车辆出车前、收车后填写“车辆出入车场登记表”详细登记车型、车号、出车时间、出车时的车况、车容、车貌、收车时的车况、车容、车貌。

二、入库管理

1、司机下班后车辆必须入库,不得随意停放车辆,入库后车钥匙上交调度室。第二天出车时从调度领取钥匙。

2、驾驶员必须保证车辆的干净,整洁。车辆交回车库时必须在洗车点洗车,由车场安稽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车场。

3、收车时,所有车辆必须到加油点加油,以备下一班车辆的正常使用。

4、收车时,发现故障及时向调度汇报,由调度通知修理厂驾驶员及时配合修复车辆。

5、车辆定点、按区停放,所有车辆车头必须保持在一条直线上。

6、机动车驾驶员将车辆停入车位后,必须把车辆的各种开关关闭并关闭电瓶总电源。

7、机动车驾驶员在收车后必须全面检查车辆的完好情况,车辆有无四漏现象,转向、刹车、底盘部分都是否完好,检查完毕后将车辆停入车位,发现存在问题的进行记录后及时修复。

8、收车后驾驶员交回防爆栅栏,认真填写驾驶员交接班记录,包括车号、交接日期、交班遗留问题。

篇3:汽车总站出入库检验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落实《营运车辆出入库检验规程》。

1.3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4工作中杜绝“三违”。

1.5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6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7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1.8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进行检举,拒绝执行。

2、安全标准

2.1按照“四防”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2.2按时参加安全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消防技能。

2.3按照《营运车辆出入库检验规程》对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安全附品、GPS设备、安全带进行检验。

2.4车辆检验合格发放《车辆出入库检验合格证》,并按照规定填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车辆出入库检验记录》;车辆检验不合格要求车辆进车间及时排除故障,故障排除后,重新对其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发放《车辆出入库检验合格证》;未经检验车辆杜绝签发合格证,并做好记录。

2.5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和应急演练。

2.6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3、安全考核

3.1安全工作记录不健全,扣10分。

3.2不会正确使用消防设备和器材,扣10分。

3.3未按照上级和公司部署开展车辆检测、报送资料不及时,扣20分。

3.4车辆出入库检验及合格证发放台账、记录不全,扣20分。

3.5不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和应急预案演习,扣20分。

3.6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7检车不到位,存在漏检项,出具车辆合格证、填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扣50分。

3.8未检车出具合格证、填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扣100分。

3.9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

见附件三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