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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仓储管理标准化操作手册范例

2024-07-11 阅读 2903

公司仓储管理标准化操作手册范本

1.收货流程

1.1.正常产品收货

1.1.1货物到达后,收货人员根据司机的随货箱单清点收货。

1.1.2收货人员应与司机共同掐铅封,打开车门检查货品状况,如货物有严重受损状况,需马上通知送货或拉货人员等候处理,必要时拍照留下凭证。如货物状况完好,开始卸货工作。

1.1.3卸货时,收货人员必须严格监督货物的装卸状况(小心装卸),确认产品的数量,包装及保质期与箱单严格相符。任何破损,短缺必须在收货单上严格注明,并保留一份由司机签字确认的文件,如货物记录单,运输质量跟踪表等。破损,短缺的情况须进行拍照,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主管或库存控制人员,以便及时通知送货或拉货人员。

1.1.4卸货时如遇到恶劣天气(下雨,雪,冰雹等),必须采取各种办法确保产品不会受损。卸货人员须监督产品在码放到应码放位置上每拍码放的数量严格按照入库主管要求进行码放。

1.1.5收货人员签收送货清单,并填写相关所需单据,将有关的收货资料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批号)、货物状态等交定单处理人员。

1.1.6仓管主管要将客单在当天完成将相关资料录入系统并将客单递交财务并录入系统。

1.1.7破损产品须与正常产品分开单独存放,等候处理办法。并存入相关记录

1.2退货或换残产品收货

1.2.1各种退货及换残产品入库都须有相应单据,如货运公司、客户不能提供相应单据,仓库人员有权拒收货物。

1.2.2退货产品有良品及不良品的区别,如良品退货,货物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否则仓库拒绝收货;不良品收货则必须与相应单据相符,并且有配套的纸箱,配件齐全。

1.2.3换残产品则须与通知单上的品名、规格、数量相符,否则仓库拒绝收货。

1.2.4收货人员依据单据验收货物后,将不同状态的货物分开单独存放,将退货或换残单据及收货入库单,记录产品名称、数量、状态等交定单处理人员。

1.2.5仓管主管应将货单处理人员依据单据录入系统。

2.发货流程

2.1.货单处理程序

2.1.1所有的出库必须有客户的单据作为发货依据。

2.1.2接到客户订单或出库通知时,仓管人员必须进行单据审核(检查单据的正确性,是否有充足的库存),审核完毕后,通知营销部门安排车辆。

2.1.3仓管人员依据不同的单据处理办法录入系统。

2.1.4将拣货单交仓管员备货。

2.2.备货程序

2.2.1备货人员严格依据备货单拣货,如发现备货单上或货物数量有任何差异,必须及时通知主管,并在备货单上清楚注明问题情况,以便及时解决。

2.2.2货物按总备货单备完后,根据营销部门要求进行二次分拣,根据装车顺序由营销部门按排人员按单排列交仓管监核人员报单装车。

2.2.3每单备货必须注明送货地点,单号,以便发货。

2.2.4备货分拣完毕后,将拣货单交还电话销售组或监核做发货单确认,并通知营销部门。

2.3.发货程序

2.3.1发货人员依据发货单核对备货数量,依据派车单核对提货车辆,并检查承运车辆的状况后方可将货物装车。

2.3.2发货人员按照派车单顺序将每单货品依次出库,并与司机共同核对出库产品型号、数量、状态等。

2.3.3装车后,司机应在出库单上写明车号、姓名,同时发货人员签字。发货人员将完整的出库单交接单人员进行出库确认。

3.库存管理

3.1.货品存放

3.1.1入库产品需贴好标签后入位,货物的存放不能超过产品的堆码层数极限。

3.1.2所有货物可以直接放置在地面上,必须按照货位标准整齐的码放在托盘上。开箱货物应及时封箱,并粘贴提示说明。货物必须保持清洁,长期存放的货物须定期打扫尘土,货物上不许放置任何与货物无关的物品,如废纸,胶带。

3.1.3破损及不良品单独放置在搁置区,并保持清洁的状态,准确的记录。

3.1.4托盘放置须整齐有序。上货架的货物要保证其安全性。

3.1.5货架上不允许有空托盘,空托盘须整齐放置在托盘区。

3.1.6出入库产生的半拍产品应放置在补货区(一层)。半拍产品码放应整齐有序,不可以梯形码放。

3.2盘点流程

3.2.1所有的货物每个月必须大盘一次。

3.2.2针对每天出库的产品进行盘点,并对其他产品的一部分进行循环盘点,以保证货物数量的准确性。

3.2.3盲盘:针对每次盘点,接单人员打印盘点表,不包括产品数量,交给盘点人员。至少两名盘点人员进行盘点,将盘点数量填写在空白处,盘点后由二人共同签字确认数量。将盘点表交于报表人员,报表人员将盘点数量输入盘点表,进行数量的匹配,如有数量的差异,需重新打印差异单,进行二次盘点,二次盘点后无差异存档。如有差异,需进行核查,如发现有收发货错误的,需及时联系客户,是否能挽回损失,无法挽回的损失,按照事故处理程序办理。

4.仓库日常管理

仓库日常运作审计表

检查内容

1、库区和库内地面是否无淤泥、尘土、杂物等

2、装卸作业工具(如叉车、小拖车等)在不用时,停放在指定区域。

3、门、窗、天窗及其它开口在不用时保持关闭,状况良好,能有效阻止鸟及其它飞行类昆虫进入。

4、仓库照明设备是否完好、安全。(检查方法:将库内的灯全部打开,检查是否有不亮的灯和亮度够否)

5、仓库办单处是否整洁。(要求:a、所有单据摆放整齐;b、有清晰的分类)

6、仓库地面是否清楚标明堆码区和理货区。

7、手摸货架、货物、托盘,无灰尘。

8、空托盘在指定区域堆放整齐。

9、货物堆码无倒置和无超高现象。

10、货物堆放整齐、无破损、开箱或变形货物。(破损、搁置区存放的货物除外)

11、仓库的活动货位连贯,没有不必要的活动货位。(活动货位:用活动的标识表示的货位,根据需要,可以在仓库里灵活移动)

12、各类警示标识(包括安全线路的箭头指示、禁止吸烟等)是否有效、整洁、张贴规范

13、每次收货,是否正确、清晰填写并张贴“收货标签”

14、破损、搁置、禁发货物是否分

开存放并张贴相应标签

15、破损、搁置货物是否在3个月内(食品类为1个月)处理完毕

16、可发货物中是否有渗漏、破损、污染货物未报状态及位置转移

17、所有退货的处理必须在2天内完成,并且退货上必须贴有“退货通知单”。

18、仓库无“四害”侵袭痕迹。

19、是否定期作“四害控制”处理,并记录每次处理的工序、时间、结果。(查看记录)

20、系统库存和实际库存是否一致(在系统中选取不少于5个SKU进行验证)。

21、仓库是否完全按“拣货单”备货发货。(检查方法:拿一张正在发货的拣货单,让取货人员指出本拣货单已取货物的一个品种的位置,用该位置和拣货单上的位置核对。

22、同库、同品种的货物必须堆放于同区域或相近区域;同品种的货物应该存放于同一仓库。

23、同一品类的产品,如果可以共存于一个仓库,且一个仓库能够存放的下,那么该品类的产品必须存放于同一仓库。

24、收货时,是否按规定仔细分拣货物。(检查方法:如果有收货,请检查现场分拣情况;如果无收货,请检查仓库里同一位置是否有不同日期、批号、品种的货物)

25.仓库各项关键运作指标

1-盘点准确率

定义:每月盘存箱数差异与系统实际盘存箱数的百分比

考核标准:99.9%

计算方法:KPI1=实际盘存数/系统库存数*100%

2-破损率

定义:操作中发生的累计破损量与累计操作量的百分比

考核标准:不超过0.1%

计算方法:破损率%=操作中发生的累计破损量/累计操作量*100%

3-收发货不及时率(车辆到达15分钟以内收发为合格)

定义;每月收发货不及时单数与每月收发货总单数

考核标准:2%

计算方法:每月收发货不及时单数/每月收发货总单数

篇2: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制度范文

1、库房的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号令)、《爆炸和火灾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等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3、危险化学品必须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小于100m2,垛与垛间距大于1m,垛与墙间距大于0.5m,垛与梁、柱间距大于0.3m,主要信道的宽度大于2m。

4、在仓库堆垛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5、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6、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物品的名称、规格、案例标签、质量、数量、包装。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无产地、品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7、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8、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指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9、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

10、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11、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指认,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12、物品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篇3:仓储管理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一、仓储管理

(一)总则

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客户,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货物和资金周转。

根据客户货物周转需要和厂房设备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应用现代管理技术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二)货物验收入库存

1、货物入库存,库房管理员要亲自为交货人办理入库手续,核对清点货物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要求填写入库单并签字,应当认识到签字验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

2、库房管理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入库存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发票一起交财务部记账。

3、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经办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处理。托收到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到消除悬事挂账。

(三)货物的储存保管

1、货物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货物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编号存放。

2、货物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以及设备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坏、遗失和增多等,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4、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勿使公司和客户财产发生人为保管责任损失。

5、保管物资,未经科长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出库或出借,特殊情况应经科长批准。

6、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工作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四)货物发放

1、严格按照领料单出库,发货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货原而则造成货物损坏、变质以及遗失等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2、领料单应填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订单编号以及经办人和领料人签字。

3、发货必须与领货人和经办人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库。

4、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五)其他有关事项

1、记账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托收、月报及时。

2、每月对仓库进行一次清查盘点。

3、保管员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签字,主管领导监交,双方各执一份,报主管存档一份。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原价赔偿外,还要给纪律处分。

4、库存盈亏反映出保管员的工作质量,力求做到不出现差错。

二、仓库安全管理

1、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仓库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须由公安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仓库必须确定一名安全防火责任人,并建立健全各项防火规章制度。

5、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6、仓库物品应当分类,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不得混存。

7、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电器设备的周围和主线槽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8、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9、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准住人。

10、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随时好用,确保安全。

11、组建专职、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方案,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12、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13、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1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15、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16、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17、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防、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18、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19、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20、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21、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