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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专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2024-07-11 阅读 9930

1、负责人行政上属公司领导,并对上级负责。

2、领导本部门行政、业务工作。

3、做好本专业以外的各种协调工作。

4、做好本专业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规范员工的行为,搞好本部门的团结工作。

5、制定本部门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6、调动本部门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根据本部门员工的业务特长,做到合理分工、人尽其才。

7、定期对本部门工作进行总结,肯定工作成绩,找出差距,提出改进办法。

8、对本部门人员评优评差,奖励先进、教育落后,惩处违章违纪人员,并汇报上级。

9、对待本专业人员要一视同仁、处事公平、公正,接受员工监督,抑制歪风邪气。

10、组织员工政治理论学习,关心国家大事,提高员工政治认识和个人素质,传达并贯彻集团及公司下发的各项行政和各项规章制度。

11、加强员工业务培训,坚持岗位练兵,组织形成多样的考评办法,提高员工的业务技能,并认真贯彻公司的经济指标责任制。

12、教育员工加强安全隐患,严格按电业生产标准工作,贯彻执行电业生产各项制度措施,带领全体员工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纠正不良倾向和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生产。

13、完成领导交付的其它工作。

篇2:学校锅炉房负责人工作职责

学校锅炉房负责人岗位职责

1、定期组织司炉工,水质化验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2、参与制定并督促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强迫或同意司炉工违章作业,并有权制止司炉工违章操作。

3、贯彻执行学校主管部门和锅炉房安全监察、环保能源管理等部门下达的有关锅炉管理和运行的指令。

4、负责锅炉的安全经济运行,满足全校采暖的需要,做好环境保护和成本核算工作。

5、定期收集、整理锅炉房有关记录,并组织有关人员总结、分析前段锅炉运行中的经验和问题。

6、参与制定锅炉检测、检修及备品备件计划。

7、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锅炉的使用、管理情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8、改善锅炉房人员的劳动条件,做到安全文明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