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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附件检验工作制度

2024-07-11 阅读 3094

1.安全附件应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及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准继续使用;

2.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l次;

3.从事安全阀校验的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要具备相应的检验资格;

4.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使用:

1)无产品合格证和铭牌的;

2)性能不符合要求的;

3)逾期不检查、不校验的;

4)爆破片已超过使用期限的。

5.安全附件的检验分为两种:

1)运行检查:指在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件的检查。

2)停机检查,指在停止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件的检查。

运行检查可与在线检验同时进行,停机检查可与全面检验同步进行,也可单独进行。

6.安全附件的运行检查

1)压力表

检验人员应注意同一系统上的压力表读数是否一致。如发现压力表指示失灵、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裂、泄压后指针不回零位、表内弹簧管泄漏或压力表指针松动、指针断裂或外壳腐蚀严重、三通旋塞或针形阀开启标记不清或锁紧状置损坏、铅封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

2)安全阀

(a)检验人员应注意安全阀锈蚀情况,铅封有无损坏,是否在合格的校验期内。对杠杆式安全阀,检查防止重锤自由移动和杠杆越出的装置是否完好,对弹簧式安全阀,检查调整螺钉的铅封装置是否完好;对静重式安全阀,检查防止重片飞脱的装置是否完好。

(b)安全阀与排放口之间装设截止阀的,运行期间必须处于全开位置并加铅封。

(c)检查中发现安全阀失灵或有故障时,应立即处置或停止运行。

(d)当安全阀须进行在线校验和压力调整时,使用单位压力管道的管理人员和具有相应资格的检验人员应到场确认。调整合格的安全阀应加铅封。调整及校验装置用压力表的精度应不低于1级。检验和调整时,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3)爆破片

(a)检查爆破片的安装方向是否正确;并核实铭牌上的爆破压力和温度是否符合运行要求。

(b)爆破片单独作泄压装置的,检查爆破片和管道间的截止阀是否处于全开状态,铅封是否完好。还应检查爆破片有无泄漏及其它异常现象。

(c)爆破片和安全阀串联使用:

爆破片装在安全阀出口侧时,应注意检查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所装的压力表和截止阀,二者之间不积存压力,能疏水或排气。

爆破片装在安全阀进口侧时,应注意检查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所装的压力表有无压力指示,截止阀打开后有无气体漏出,以判定爆破片的完好情况。

(d)爆破片和安全阀并联使用时,应参照款2进行检查。

7.安全附件的停机检查

1)压力表

检查压力表的精度等级、表盘直径、刻度范围、安装位置等,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

校验压力表必须由有资格的计量单位进行,校验合格后,重新铅封并出具合格证,注明下次校验日期。

2)安全阀

对拆换下来的安全阀,应解体检查,修理和调整,进行耐压试验和密封试验,然后校验开启压力,并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

新安全阀应校验合格后才准安装使用。

安全阀校验合格后,打上铅封并出具校验报告。

3)爆破片

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更换。

4)紧急切断装置

对拆下来的紧急切断装置,应解体、检验、修理和调整,进行耐压、密封、紧急切断、耐振动等性能试验。具体要求应分别符合相关规程、标准的规定。检验合格后,重新铅封并出具合格报告。

篇2:乡镇卫生院检验科工作制度

乡镇卫生院检验科工作制度

一、检验申请单由临床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应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日下午发出报告,最迟不超过24小时,特殊检验不超过48小时(除细菌培养外)。急诊检验及时完成并发出报告,不超过2小时。

三、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报告单应有收、发时间,报告内容应做到文字、符号清楚,有报告发放标准。检验结果与临床疾病不符合或可疑时,应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重新检验,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对重点传染病的检测结果实行检验与临床的双报告制度。

四、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高度重视微生物及实验室生物防护安全。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1-7天,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处理,废弃的标本及用具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院感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处理,防止医院内感染。

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试剂的生产资质、效期和核准仪器。

六、建立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评,定期组织科内质量检查,保证室间质评达标。

七、按卫生部要求作好临床用血的供应与监督工作。

八、加强与临床联系,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及时收集并认真处理临床各科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九、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物及贵重仪器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

十、爱护仪器设备,定期保养,精密仪器专人保管、专人使用。爱护公物,节约试剂及其它消耗材料。

十一、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位,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十二、进修实习人员有专人带教,做到放手不放眼,定期考核。

篇3:附院检验科工作制度

附属医院检验科工作制度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的临床检验工作。要不断提高检验质量和服务质量。积极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密切与临床科室联系,

2、实验室内应保持整洁、安静。工作前、后均要进行卫生打扫和整理,工作时衣帽要整洁。

3、检验人员需经科主任审批报告权方可签发报告,对未能独立工作的初级人员和进修实习人员所写的报告,应由带教老师审核签发。院外的标本应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指定的人员签发报告。

4、遵照"临床检验操作规程",优化检验方法,制定操作手册,并由科主任批准执行。定期检查试剂质量,不用过期试剂和"三无"试剂,对所有仪器的灵敏度和精密度定期进行校正。定期修订操作手册,以推动检验技术的标准和规范化。

5、加强管理工作,全面做好质量保证,并制定质量管理手册,健全室内质量控制,积极参加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6、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对个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登记和统计,填写要完整、准确,妥善保管,归档存放。

7、制订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积极进行科研选题、论证和申报工作,组织攻关,发表学术论文。

8、建立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机制,采取切实可行的检查措施,重视信息反馈,抓好制度的落实和完善。

9、对菌株、毒种,毒、剧试剂及易燃、易爆、强酸、强碱等药品和贵重仪器,均应放置在安全地点并指定专人严加保管。

10、设昼夜值班员,负责值班时间内的急诊检验和科内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