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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卸塔吊安全管理制度

2024-07-11 阅读 2859

为确保塔吊拆装工作的顺利进行,杜绝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项目建设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

1.塔吊的拆装作业,必须由具备拆装资质的专业队伍和专业人员承担,一般人员不得参与。

2.安拆作业前,承接单位要召集工程技术、安全部门人员一同勘察现场情况,协商制定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3.塔吊拆除、安装时,应严格遵守拆装程序对所有参加拆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安全监管员和技术负责人在场指挥。

4.塔吊的安装、拆缷作业,应遵守电气、机械、高空作业安全规程,防止触电、坠落、挤伤等事故。

5.安装完毕的塔吊设备,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之要求,并通过劳动部门验收后方准予使用。

二、塔吊拆装

(一)施工单位

1、对拆装企业的资格进行审查,严禁招用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拆装塔吊。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对拆装单位编制的专项拆装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报监理单位总监审批。

3、企业的安全负责人、现场安全员应对拆装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并做好记录。

4、施工单位、安装单位、产权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应对安装的塔吊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验收人对验收质量承担责任。

5、塔吊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施工单位须持相关资料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二)拆装单位

1、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拆装施工方案,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作业。

2、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拆装作业人员下达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现场设置明显警戒区,并对拆装进行全过程监管。

3、现场拆装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技术负责人参加已装塔吊的联合验收。

(三)监理单位

对拆装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总监审查拆装专项施工方案,参与已装塔吊的验收,并签字确认。现场监理工程师对拆装过程进行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范措施。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施工单位不及时整改的,立即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塔吊使用

(一)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持证的塔吊司机、信号工和起重工,加强教育培训。塔吊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技术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2、塔吊司机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塔吊的运转记录,每天向安全员汇报运转情况,不得超时和带病操作塔吊。

3、信号工要配备对讲机、指挥旗、哨子等指挥工具,认真观察吊物的运行路径及旋转范围,并进行有效指挥。

4、起重工必须确保吊物不超重,绑扎科学、牢固。

5、现场安全员要对吊装过程进行巡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6、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全责。

(二)监理单位

监理工程师对吊装工程进行巡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范措施,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施工单位不及时整改的,立即报告筹建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四、塔吊维护

(一)施工单位安全员必须每天对塔吊的安全使用性能进行检查,填写检查记录,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二)塔吊的关键部件和部位发生故障需进行修理、更换的,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塔吊产权单位进行检修,严禁塔吊带病运转。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盐化工筹建处

篇2:塔吊安装工程安全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部位:1#、2#塔吊

  施工内容:附墙安装、加节及维修保养

  一般性内容

  1、专人指挥,相互配合,确保安全生产;

  2、高处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

  3、安装及拆卸作业区内禁止闲人逗留;

  4、认真检查吊装用的钢丝绳、卡环,严格按标准使用;

  5、认真检查各连接螺栓、锁轴、发现损坏、疲劳、开裂的要及时更新;

  6、要紧固严密液压顶升系统各部分管接头;

  7、拆除影响安全作业的电线,检查电缆电线的绝缘是否良好,电机接线是否正确,各行程开关运作是否灵敏可靠;

  8、必须有完好的接地设施,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姆;

  9、确保安全装置良好有效,如起重限制器、力矩限制器、行程限制器、高度限制器和吊钩保险、卷筒保险装置。

  施工现场针对性交底

  危险因素

  防范措施

  应急措施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交底

  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作业人员签名

  本表一式三份,交底人、被交底人各一份,另一份存档

篇3:塔吊工安全交底

  工地名称:中海南地块a9、a10、a12、g6#楼交底项目:安全交底

分部分项

 

任务名称

工 种 塔吊工
交 底 人 接 受 交 底 人

 

班组长

2 0 0 6 年
月日
交底内容:(包括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1、作业前要认真检查设备各部位,经试车运转正常后方能操作。

2、操作时要精力集中,严禁在指挥中离开岗位、闲谈吃东西或进行其它活动,严禁酒后操作。

3、作业要有专人指挥,服从指挥信号,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如遇有雨或大风等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作业。

4、起吊物在满负载或接近满负载时,严禁调整升降臂杆或同时行两个动作,一般作业时,不准同时行三个动作,起吊物件遇有架空线路要保证安全距离,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

5、起吊重物时,应先进行试吊,操作要缓慢进行,严禁重物自由下落或起吊重量不清的起重物体,严禁超负荷吊物。

6、操作过程中,吊钩起升最高与臂杆顶端不能小于1米,严禁吊车运转中进行保养、修理或起吊易燃易爆物。

7、高处起吊物体应拉溜绳,操作缓慢,禁止突然制动或变换方向,平移要高出障碍物1米,下落应轻放,禁止在起吊物件上站人或加工,不准往阳台上起吊物件。

8、作业中如遇突然停电,要将各控制器般回原位,切断电源开关,吊物下面禁止站人并将吊物放下,严禁未处置离开岗位。

9、严禁歪拉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固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体。

10、停止作业时,要将吊物放下,控制器搬到零位,吊钩提起,臂杆顺风向切断电流。

11、操作者必须持有吊车工操作证,无证人员不准从事工作。

接受交底班组全部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