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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设备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2024-07-11 阅读 7922

第一章总则安全是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为了增强每个管理者的安全意识,特制定此处罚管理规定。

第一条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二条坚持安全生产三个理念

坚持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事上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坚持硬件完善胜于软件约束,为职工创造不出安全事故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坚持诊断预防胜于通报处罚,重日常监督检查、轻事后处理。

第三条坚持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

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追究不放过。

第四条坚持落实五步安全工作法

我是否持有此项工作所要求的许可证或得到批准

我是否具备了从事此项工作所需的技能和知识

我是否对此项工作的风险进行了识别,并采取措施以保证自己安全

我是否检查过我的活动不会危及或影响其他人员的安全

我是否使用了正确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五条凡出现安全事故都以本处罚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第二章考核细则

第一条各项目公司要制定出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考核制度及落实方案,凡没有制定和落实的纳入项目经理月度绩效考核,扣5-10分;

第二条各部门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1小时内)把信息传递给管理中心,管理中心按安全事故有关处罚条例对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进行通报处罚;对于隐瞒不报而经调查属实的加倍处罚相关负责人;

第三条凡是有“三违”现象的,对责任人每次处罚200元,责任人的班长连带150元,车间主任连带100元,项目经理连带50元(“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没有造成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的行为)。

第四条在生产工作期间,凡人员受伤,治疗金额较小,没有住院,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各项目公司可以自行拿出处理意见,对本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第五条在生产工作期间,凡人员因受伤,治疗金额较大,需住院治疗的,按以下标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处罚:

1、治疗金额在500元以下的,责任部门主管处罚50元,责任部门经理处罚100元;

2、治疗金额在500-1000元之间的,责任部门主管处罚100元,责任部门经理处罚200元;

3、治疗金额在1000-2000元之间的,责任部门主管处罚200元,责任部门经理处罚400元;

4、治疗金额在2000-3000元之间的,责任部门主管处罚400元,责任部门经理处罚800元;

5、治疗金额在3000-5000元之间的,责任部门主管处罚600元,责任部门经理处罚1000元;

6、治疗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扣除责任部门主管、责任部门经理当月考核工资;

7、情况严重者,视情况给予降职或免职处理;

第六条事故治疗费用要经管理中心及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报销,管理中心根据治疗金额的多少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考核处罚;

第七条安全事故出现后,责任单位要及时拿出整改方案,凡整改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直接对项目经理进行通报批评和考核;

第八条其他相关规定

1、公司内严禁聚众闹事,辱骂诬陷他人,严禁威胁、打击报复管理人员,违者一律予以辞退,并给予当事人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处罚,性质恶劣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2、对公司有关部门调查不积极配合或拒绝提供证据或提供伪证者,对相关责任人给予100—200元处罚。

3、对不服从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管理,无理斥责、出言不逊、谩骂、威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罚款500元,严重者做辞退处理。

篇2:安全事故处理组织机构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和对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

2、坚决执行组织机构会商制度,每月20日组织有关成员对施工现场和驻地进行安全大检查,找出不安全因素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责任到人,限期整改,确保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及驻地处在可控状态。

3、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根据施工条件、生产进度、工艺要求,及时补充和完善施工安全措施,给施工生产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以确保生产任务的全面完成。

4、坚持教育为主,经常性的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岗前培训和转岗学习,努力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而确保施工人员群体保护意识的提高。

5、加强施工中安全检查监督作用,生产指挥人员和安全监督人员对施工重点将采取经常检查及跟踪监督,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安全生产。

6、加大安全措施费用的投入,创造良好的物资条件,使职工得到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可靠的安全设施。

篇3:工程项目事故处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按规定做好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①事故报告调查程序

(1)事故快报: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上报,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和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等。企业按规定每月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综合月报表",并做到准确、及时、可比(如千人重伤率=(重伤人数÷平均职工人数)×103)。

(2)保护好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出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伤亡事故现场的清理,如无特殊原因,应经事故调查机关同意。

②事故调查

企业发生轻伤事故,一般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组织安监、工会等部门进行调查,发生一次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工会组织等部门进行调查,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由省级有关部门组织调查。

③事故分析

(1)原因分析,即是直接原因还是间接(管理方面)原因。

(2)事故性质是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还是破坏事故要分清。

④事故处理

事故处理必须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能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能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能放过,对发生事故处理一般按事故的轻重大小可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三种。

经济处罚:一是企业内部按企业奖惩办法查处;二是行政执法机关按有关行政法规查处。

行政处分:按照干部、职工管理权限对事故责任者以行政处分。

查处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刑法》134、135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