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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炉工工作岗位安全职责

2024-07-11 阅读 6733

1、熟悉并遵守国家有关锅炉的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2、严格执行公司关于锅炉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3、司炉人员必须持特检部门颁发的“司炉操作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操作。

4、必须熟悉所操作炉型的技术性能,正确掌握操作方法,做到会使用,会维护,会保养,能发现问题并正确处理。

5、按时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密切监视压力、温度等情况,做好设备、辅机、附件及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

6、按水质化验人员的要求进行排污,如实、认真地填写运行记录及和各项记录,并签字。

7、确保设备及设施处于安全状态,发现异常情况或紧急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正确措施努力排除,并及时报告部门分管领导。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环保部。

8、除管理人员、质量技术监督局、锅检院的检查人员以外,坚决禁止未经许可和登记的外来人员进入锅炉运行范围。

9、随时检查受压部件有无泄漏变形等情况,随时掌握蒸汽的使用情况。密切注意锅炉各种保护及报警设备的动作情况,报警设备报警时应做好记录

10、根据特种设备有关规定做好锅炉附件的定期校验。

11、积极配合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有关特种作业证的换证、年度复审等工作。

12、参与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的编制及修订。

篇2:燃气司炉工安全职责

1.严格按照燃气锅炉安全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进行规范操作,保证锅炉安全运转。

2.工作期间,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

3.按时供气,确保餐厅、开水房正常工作。

4.认真做好锅炉的日常检修和保养工作,时刻注意锅炉设施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5.时刻观察水位、气压,保证蒸汽用量。

6.努力学习燃气锅炉安全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树立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7.锅炉在运行中,司炉工要坚守岗位,巡回检查,不得随意离开操作室。

篇3:附三医院司炉工岗位职责

附属医院司炉工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做一个有理想、讲文明、守纪律的新型工人。

二、监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三、接班前按规定巡逻,检查好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鼓风机、引风机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等装置的运行情况,交接班时核对记录清点用具。

四、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五、对炉体及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做到文明生产。

六、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七、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行为,应立即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