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并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3、监促检查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实施和填写的有关记录。
4、贯彻执行主管部门和锅炉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5、参与制定及组织实施锅炉检测,检修和备品备件计划,三个月至
?半年应对锅炉进行一次小修,一年后进行一次全面维修。
6、及时向主管部门和锅炉安全监察机构报告锅炉使用、管理情况及
?需要解决的问题。
7、每周至少作一次现场检查,并作好记录备查
8、有权参加锅炉事故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报告书”的要求向主管部门和锅炉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篇2:学校锅炉房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学校锅炉房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锅炉房安全管理实行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锅炉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方面的政策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完成锅炉安全检验和相关检查、监测等工作。
2、负责制定锅炉设备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全体司炉人员和水质化验人员的业务学习,并对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3、负责对司炉工和水质化验人员的技术培训,进行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4、认真做好锅炉安全检验工作,经常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情况,制定锅炉的检修计划。
5、随时解决锅炉运行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报告,确保锅炉正常运行。
6、坚决贯彻锅炉安全运行法规,制止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7、参加锅炉事故的调查处理,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汇报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8、监督锅炉安装、修理和改造工程的施工质量,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
9、及时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查机构填报相关资料,接受锅炉安全部门的指导。
10、做好锅炉房安全管理中的其他相关工作。
篇3:锅炉房管理人员责任制
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对司炉人员、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参与制定蒸汽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
3、对蒸汽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5、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7、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