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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运送安全风险防范紧急处理工作指引

2024-07-11 阅读 1780

病人运送安全风险防范及紧急处理指引

(1)病人在运送途中突然发生窒息

风险分析

1)神志不清的患者。

2)呕吐或消化道大出血病人误吸致窒息。

防范指引

1)重、神志不清的患者需有专人护送。

2)送前评估病人。

3)昏迷者采取平卧位,头偏向一侧。

4)护送途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紧急处理指引

1)清理呼吸道异物,解除阻塞,保持呼吸道通畅。

2)呼吸骤停,即用简易呼吸囊进行人工辅助通气。

3)马上送就近有抢救能力的科室或抢救室继续抢救。

4)利用现场资源通知相关科室做好抢救准备。

(2)穿刺部位肿胀、针头脱落

风险分析

1)移动病人造成穿刺部位受牵拉致局部肿胀或组织坏死。

2)针头脱落造成液体外流及血液外渗。

防范指引

1)保护穿刺部位,防牵拉。

2)移动病人前后要检查各管道及穿刺部位的情况。

3)旋紧连接部位。

4)避免从外周静脉输注有引起组织坏死可能的药物。

紧急处理指引

1)穿刺部位肿胀应及时停止输液、拔针,针头脱落应及时按压止血并重新选静脉穿刺。

2)有引起组织坏死的可能时要按药物外渗的常规处理。

(3)运送工具使用引发病人意外损伤

风险分析

1)病人因素:躁动不配合。

2)环境因素:道路颠簸,没注意保护。

3)器械因素:运输工具长期使用发生老化及螺母松脱。

4)操作人员因素:对运输工具操作不熟练。

5)遇突发路面情况紧急刹车。

防范指引

1)定期检查运输工具,保证性能正常,实行交接班制度。

2)做好安全保护措施上好护栏,系好安全带。

3)培训:要求人人掌握各种运输工具(担架床、轮椅等)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4)运送过程工作人员应做好安全指引。

紧急处理指引

1)病人平卧,密切观察生命体征,意识状态,肢体活动等。

2)根据病情给予相应的急救措施。

3)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转运。

4)与病人及家属沟通,取得谅解。

通知科室领导,紧急处理事件,让病人的损伤降至最低,做出整改措施,防止事件发生。

篇2:混凝土搅拌运送汽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注意事项

1、该机为汽车底盘,可在公路上运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

2、该机必须使用厂家所规定的液压油、润滑油、燃油、冷却液。换季时注意更换相应的液压油、润滑油、燃油。

二、起动前的准备

1、检查滚洞和滑槽的外观应无裂痕或损伤;检查滑槽止动器应无松弛和损坏;检查拌和机构架缓冲件应无裂痕或损伤;检查油压泵和油压马达应无漏油。以上各部件如有不良现象,应予整修。

2、检查动力取出装置-PTO的情况,如有螺栓松驰及轴承漏油现象,应予整修。检查底盘车架及副车架的销紧部∪形螺栓或张紧螺栓应紧固,检查各部应无裂痕。

3、检查变速器、后桥齿轮的齿轮油量;发动机的润滑油油量;液压油油量;动力转向液和制动液油量;燃油油量以及蓄电池电液量和冷却水的水量是否足够和合乎厂家要求,不足的应加注同型号的油和液,污染和失效的油和液应予更换。

4、检查各安全装置是否有效,电器部分和控制部分能否正确工作。检查V形皮带的张紧度是否合适,检查V形皮带的质量,如出现老化、裂纹等缺陷应及时更换。

5、检查油管和气管应无裂纹和泄漏。

6、检查轮胎气压是否合乎标准;检查各滤清器情况,如不清洁应清洗耳恭听或更换。

7、检查滚筒内部搅拌刀片情况,如磨损应给予修理。

三、运转中注意事项

1、起动发动机后,对发动机进行5~10min以上的加温空转。在发动机预热运转时,检查各种仪表和指示灯应正常;发动机的声音和排气应正常;各操作杆应置于正确位置;制动气压应达到规定压力;各部件管路应无漏油和漏水等不良现名胜。

2、低速旋转滚洞数分钟,油泵及滚筒等应正常。

3、在车辆停止和清洗时,特别注意滚洞的驱动部分及其它旋转部位,切忌被卷绕进去。

4、在进料、排料作业或其它原因需要离开驾驶室时,应将车完全制动,并用制动器具楔定好车轮后,再作业。

5、对操作杆的操作要小心在意,切忌粗暴地操作。操纵滚筒的旋转时,一定要遵守从正转-停止-再反转的程序,避免其快速反转损坏机械。

6、汽车禁止在气压不足、红灯闪亮或蜂鸣器鸣响时行驶;禁止快速换档和急起动,急停车;禁止不正常的使用半离合器和差速器锁。

7、混凝土装料、搅拌、出料应遵守操作规则,将操纵杆置于规定位置,选择正确的旋转速度。根据工作条件。选择合理的搅拌时间,冬季混凝土必须在60min内到达现场,夏季混凝土必须在30~40min左右抵达现场。

8、行走前再次检查水箱里水量,滑槽销子是否确实地锁上。

9、行走时滚筒转速应控制在1~3r/min,禁止高速旋转。转弯处车速应放慢,防止重心偏斜。

10、上坡时,应随坡度缓急,减轻所载拌合混凝土的重量,下坡时应避免发生超限运动。

11、汽车进入不平路面时,应停止滚筒转动,汽车行驶速度保持在15km/h以下。在离开不平路面后,再旋转滚洞,以防止滚筒链的脱落。

四、停车注意事项

1、工作完成后,彻底清洗机械。在清洗前必须确认水箱内装有水,严禁在无水情况下转动水泵。

2、彻底清洗滚筒内外混凝土,对附着的滚筒叶片上的混凝土,用钢凿彻底凿除,对其它部分的混凝土应仔细清除。

3、根据注油图对各连接部和润滑点加注厂家要求的润滑脂和机油。

4、检查滚筒叶片等损耗件,如磨损过度应修或更换;检查螺栓、滚筒轮箍、销子、弹簧各紧固件应紧固可靠。

5、清洗完毕后应将所有水排干净,并清除铁锈及水垢等沉淀物,并对应防护的部位涂油防锈。

篇3:物料运送管理规定

(一)车辆的分类管理及使用范围

1、1T标准矿车:由机电机运队负责管理、提供,用于运送装卸长度不超过2米、宽度不超过1.1米、高度不超过1.4米,重量不超过1.8吨的物料及设备,矸石及散装材料装车不得超过车沿。

2、材料车(花车):由机电机运队负责管理、提供,用于运送装卸长度不超过5米、宽度不超过1.1米、高度不超过1.6米,重量不超过2吨的物料及设备。

3、平板车:由机电机运队负责管理、提供,机电机运队负责维修,用于运送超长、超宽、超重的大中型机电设备,对于一些装卸困难的小型设备,如调度绞车、回柱绞车、综采溜槽、多级水泵、开关等不能使用矿车和花车运送的,必须使用平板车运送。

4、专用车辆:由机电机运队和车辆所在区域内单位负责管理,由机电机运队负责提供,用于运送某些特定设备和物料,如移动变电站、干式变压器、乳化液泵、采煤机等。

5、侧卸式矿车:由机电机运队和车辆所在区域内单位负责管理,由机电机运队负责提供,用于运送掘进喷浆料,严禁用于装卸物料及掺料。

(二)质量要求

1、车辆质量要求:须符合完好标准,具有防脱销装置,碰头完好(大平盘除外),底销齐全,车体无裂纹、无变形;各部件锚固可靠、无松动,不缺少锚钉;车轮转动灵活、不得有裂纹;连接装置符合标准,销子直径不小于40mm。

2、封车物品要求:用于封车用钢丝绳(5分及以上)应无严重锈蚀、无断丝。用钢管或钢钎紧固钢丝绳,严禁使用木料直接紧固钢丝绳,并用铁丝捆绑牢固,固定铁丝不少于两处。各单位把信工对装车质量进行检查,存在运输隐患的车辆有权拒运,可通过调度室,要求装车单位负责及时处理,若影响生产由装车单位负责。

3、专用车辆:对于专用车辆如充电机车、皮带车、电机车、液压泵车、水箱车、扒装机车、喷浆机车等,凡达不到完好标准的,一律不允许下井,需要升井时,允许升井,但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放在车组最后一辆或单独提升,升井后由管理单位按完好标准整修,由把信工负责检查。

4、设备、物料封车方式:一般情况需在装载物料上方采用枕木进行封装,并制定防滑措施。(见附表)

(三)其它

1、运送综采支架、综掘机等大型设备或材料时,由设备、材料使用单位提前2天向机电机运队提供所装设备车辆的技术特征包括:所用车辆、总重量、高度、长度、宽度及连接、固定方式等。机电机运队根据设备使用单位提供的情况,编写特殊运送措施,如因提供所装设备车辆的技术特征不及时,造成影响生产的,追究使用单位的责任,如因机电机运队编写特殊运送措施不及时造成影响生产的,追究机电机运队的责任。

2、运送大型设备或材料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向施工人员传达、签字。运送前首先要对运输沿线巷道的安全间隙、高度、支护情况、轨道线路、曲线半径、绞车、信号、钢丝绳和连接装置等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检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运送。

3、运输各地点把信工应严格按本规定执行,凡不按规定使用车辆和封车的一律不给运送,否则对施工单位及所运送地点把信工进行处罚,造成事故的将严厉追究责任者。

附表:

运输车辆

物料、设备名称

封车方式

备注

花车

竹笆、塑料编织网

一股绳批一道

铁丝网

8#铁丝

木料、钢轨、高压管、π型梁、戗棚、溜槽等、锚带及其它物料设备。

三股绳批一道

长度不低于1.7米,钢轨装载数量不超过20根。

材料车

单体、锚杆、U型棚

转盘车

管子(4寸及以下)

三股绳批二道

钢轨、道岔、管子(4寸以上)

钢丝绳二道,

平板车

调度绞车(25KW及以上)、回柱机(14T及以上)

使用螺栓(ф20及以上)或5分钢丝绳

对于其它重量3T以下设备、物料合理选用3股及以上绳批或钢丝绳封车;重量3T及以上设备、物料必须使用钢丝绳封车;使用大平盘装运大件时,设备与平板车之间要有可靠的防滑措施。

支架

使用螺栓(ф24)

煤机、综掘机等大件

5分及以上钢丝绳两道

成捆皮带、钢丝绳

5分及以上钢丝绳

框架形物料(重量不超过3T)

三股绳批一道

溜槽(3节及以上)

5分及以上钢丝绳

干式变压器

5分及以上钢丝绳

矿车

各种小型材料、设备、配件等

高度不得超出矿车以上300mm,并且有可靠的防脱出措施。

(四)职责范围

1、车辆的管理

车辆管理单位必须存有备用车辆,车辆不足时要及时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协调处理。如因供给车辆不及时或车辆不足而又未向调度室汇报影响生产的,给予500-1000元罚款,由调度室负责考核。

2、设备、材料装卸

1)、地面所有下井设备、材料的装车工作及升井设备、材料的卸车工作由综合服务队负责。

2)、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生产现场装车工作。

3)、运送综采支架、综掘机等大型设备或材料时,由设备、材料使用单位提前2天向机电机运队提供所装设备车辆的技术特征包括:所用车辆、总重量、高度、长度、宽度及连接、固定方式等。机电机运队根据设备使用单位提供的情况,编写特殊运送措施并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及时向负责提升的生产班组传达措施。如因提供所装设备车辆的技术特征不及时,造成影响生产的,追究使用单位的责任,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如因机电机运队编写特殊运送措施不及时造成影响生产的,追究机电机运队的责任,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3、各有关单位(部门)工作分工

1)机电机运队负责车辆的维修并建立专用车维修记录和维修台账。

2)综采队、综掘队、机运队负责各自下井设备材料的装车工作;负责升井设备材料的卸车工作(卸到指定地点);负责各下井装载车辆的封车固定工作。

3)机电机运队负责由井底车场运输段,并负责一部循环绞车的运行。

4)由各队负责跟车至卸车区域,并完成卸车工作。

5)机电机运队负责专用车的供应工作,建立专用车使用台账;负责井下机电设备、材料的运送工作;负责专用车辆维修的交接验收工作;负责专用车辆的完好检查。

6)机电科建立车辆台账;负责专用车辆维修的验收考核工作;负责矿井设备、材料运送及专用车辆管理规定的制定、释义及考核工作。

7)调度室负责以上各单位工作协调、调度及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