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医院换药室工作制度
自治州医院换药室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进入换药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非换药人员禁止入内。
二、保持环境清洁、整齐,专人负责,每日进行整理、消毒,每周彻底清扫消毒,按规定定期进行空气消毒,并有消毒记录。
三、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分开放置,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四、各种物品应整理归类,固定放置,标签清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登记,及时补充。
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制度、查对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六、换药时,先处理一般伤口,再处理感染伤口,处理完后应彻底清洁消毒。
七、严格区分清洁区、污染区,严格执行《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
篇2:附院换药室工作制度
附属医院换药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无菌管理制度,非换药人员不得入内。换药前和做各种操作前必须衣帽整齐、戴口罩,防止交叉感染。
2、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3、器械浸泡液定时更换。
4、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
5、所有用过后的器械,先行预处理再清洗并送高压灭菌。
6、清洁物品和污染物品应标签明显,并分别放置,严格区分有菌区、无菌区、污染区。
篇3:附院门诊换药室工作制度
附属医院门诊换药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无菌管理制度,非换药人员不得入内。换药前和做各种操作前必须衣帽整齐、戴口罩,防止交叉感染。
2、除固定敷料(绷带等)外,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3、器械浸泡液定时更换。
4、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
5、所有用过后的器械,先行消毒处理再清洗并送高压灭菌。
6、清洁物品和污染物品应标签明显,并分别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