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教室安全制度
2024-07-11
阅读 8537
1、多媒体教室列入学校安全要害部位,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
2、专人管理,计划安排使用,未经领导批准,闲人不得入内。
3、使用微机应实行登记制度,购入硬、软件严格审批制度,专人负责审查、登记、保存,账册齐全;不得将黄色、有害、国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输入教学多媒体内。
4、多媒体教室微机价值贵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学生应服从老师或辅导人员的指挥。
5、人离教室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禁止火种带入室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篇2:学校多媒体教室出借制度
学校多媒体教室出借制度
一、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方可出借。
二、贵重仪器、设备及器材原则上不出借。
三、出借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必须填写借用单,并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
四、校内其他部门借用,须经本学科负责人批准。
五、校外其他单位借用,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六、出借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要按期收回。
七、归还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篇3:学校多媒体教室报废报损制度
学校多媒体教室报废报损制度
一、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无法修理,可以报废。
二、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一次修理费超过原价的一半,可以报废。
三、报废报损仪器、设备及器材必须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一万元以内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一万元以上须经学校上级部门批准,方可报废报损。
四、经过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及时到财务部门销账,同时调整教学仪器、设备帐册。
五、已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除部分可拆零件用作维修外,应交总务部门处理,不得存放在仪器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