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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工作责任制

2024-07-11 阅读 5605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稳定工作,进一步明确各处室的安全稳定工作职责,根据县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塔县城乡寄宿制小学安全稳定工作“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工作责任制。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稳定“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工作责任制,实行组长(一把手)负总责,副组长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各处室对责任范围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

塔县城乡寄宿制小学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武建芳(校长、书记)

副组长:阿尔曼江、开巴奴、甫孜克

成?员:李书斌、张元泰、卡日湾、陈新玉、古丽娜尔、木拉提比克

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总务处,由李书斌办公室主任,具体协调相关事宜。

二、进一步明确安全稳定工作职责

(一)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组长、副组长工作职责

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本校安全稳定工作制度、职责、预案等;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职责情况。

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全校安全稳定工作全面负责;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稳定工作的综合监督、统筹协调、事故处置,按照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

(二)学校各处室安全稳定工作职责

1、总务处: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和师生安全逃生应急演练;负责组织学校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负责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协助学校搞好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协助学校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做好校舍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学校重大安全稳定事故处理的后勤保障;负责协助处理布局规划、校舍建设等安全稳定事件;负责抓好校舍和在建工程消防、防雷、防汛、抗旱救灾和地质灾害等方面的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以及其它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

2、党政办:负责文件的收发及有关保密工作;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制度建设、档案管理、信息传递等工作;负责做好周末、节假日、寒暑假值班安排;负责做好学校重大安全稳定事故处理的媒体协调和舆论导向以及其它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

3、教导处:负责做好学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学校教学常规、重大考试以及其它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

4、德育处:负责校园广播、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学校学生运动会、文艺汇演等活动的安全管理以及其它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学校食堂等饮食卫生、疾病和流行病防控工作;负责文艺、体育等活动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对学校健康教育课教师培训和业务指导;负责学生的健康体检,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做好统计分析;牵头处理学校公共卫生安全事故;负责协助卫生部门对学校卫生监督检查以及其它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学校教研活动开展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学校教师安全培训;负责协调涉及教职工、临聘人员等人事劳动纠纷的安全稳定工作以及其它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

5、各班班主任:负责本班日常安全教育,并做好相关记载以及其它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

6、各任课教师:负责所任班级课堂的学生安全及其它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

9、校园保安:负责对进出校园的校外人员核查登记,每天上学、放学时段校园外操场的巡查以及其它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相关人员要尽职尽责,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督查不到位导致涉及学校师生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将采取倒查方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篇2:社区卫生中心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社区卫生中心“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确保我单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我单位领导班子研究,根据区政府以及区卫生局下发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决定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现公布如下:

一、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

1.中心主任毕晓南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启动应急抢险救护处置预案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事故抢险救治救援工作。

2.中心常务副主任汪守文,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二责任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的领导责任,具体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协调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协调相关科室和职能部门,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废弃物、放射性物品安全处置管理工作。

当卫生系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应当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抢险工作。

3.中心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原则,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要协助主要领导做好本单位及本系统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

当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应当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和事故的协调处理工作。

二、领导成员具体责任范围

1、中心主任z同志:全面监督管理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对单位整体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中心副主任z同志:对分管的医政、医疗质量及安全、党政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中心副主任z同志:对分管的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事件、卫生宣传、护理、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4、中心副主任z同志:对分管的住院部、护理部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各科室负责人职责

各职能部门、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科室、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目标任务,及时研究本科室、本部门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组织领导本科室、本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制定措施,落实督促整治,制定本科室、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

四、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的几点要求

1.领导成员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别抓、全体领导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局面。对于分工交叉的安全生产工作,由相关领导共同负责。各单位、各科室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分解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在安排部署、检查相关工作时,要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和检查。

2.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制度,并将其列入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3.各科室负责人因失察失职造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凡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对负领导责任的领导成员,给予通报批评;对科室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落实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