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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现场经济签证工作流程规定

2024-07-10 阅读 3377

工程项目现场经济签证工作流程规定

1、办理经济签证原则:凡属设计施工图纸修改或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减少或变更等合同约定之外的工作内容均应办理现场经济签证;

2、办理现场经济签证程序:(1)由承包商提出现场经济签证内容,(2)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认可,(3)业主各专业工程师确认签名,(4)由项目主管对现场签证再次确认;

3、合同约定之外的工作内容:必须附有设计修改或变更图纸、技术要求、施工措施、施工计划等书面资料,相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规程规范的要求及合同的约定;

4、办理现场经济签证的规定:办理现场经济签证中,项目各专业工程师、项目主管必须在现场均有认可确认,单一认可、事后补办及未经批准的现场经济签证均不予承认;

5、现场经济签证必须报工程管理部、造价合约部审查,工程总监审定后才可作为结算依据;

6、如遇重大的修改和变更,必须事先经由股份公司相关领导确认认可方可实施。

7、各类经济签证的签字人必须附有有效的授权书。

篇2:附院手术确认制度及工作流程

附属医院手术确认制度及工作流程

1、手术前,由手术医师在手术部位作标示,并主动邀请患者或家属参与认定。避免错误的病人,错误的部位,实施错误的手术。

2、手术室接收病人时,手术室人员、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要进行三方核对,再次确认手术部位标示;病区与手术室交接核查,确认手术前准备皆已完成,所需文件资料与物品(如病历、影像资料、术中特殊用药)均已备妥。

3、病人进入手术室后,麻醉、手术开始实施前要实施叫停程序,由手术者、麻醉师、护士或患者最后确认手术方式、部位及标示,方可开始实施麻醉、手术。

4、手术后关闭切口前要实施叫停程序,清点手术器械和敷料无误后方可关闭切口结束手术。

篇3:附属医院医疗鉴定工作流程

附属医院医疗鉴定工作流程

一、接收并审核相关部门提交的医疗鉴定委托函(事由、目的、要求、病情简述、公章、日期等)。

二、根据委托内容查看患者所提供的病历、资料(包括检查单、报告单、影像资料)以及陈述病情,检查所提供资料是否完善。

三、审核患者及家属提供材料是否属实,有无必要进行再复查;若有,先做辅助检查,以完善相关材料。

四、开具鉴定费用记账单,注明科别、患者姓名及费用。

五、将交完费的会诊费用记账单与财会科的核算清单一并归档。

六、根据医疗鉴定目的、要求以及病情情况,联系具有会诊资质的相关科室专家、教授约定会诊时间、地点。

七、按联系好时间、地点,协助专家、教授对患者进行查体、鉴定,并完善书面鉴定报告。

八、审查鉴定报告。看有无文字、数据涂改,若有,作废重写。必要的会诊需两人或三人参与书写报告,并签字盖章。

九、对合格的鉴定报告,复印留存,并在原件上加盖“**医学院附属医院医务科”公章后,交申请委托鉴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