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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理制度

2024-07-10 阅读 5073

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理制度

1、工区各类《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均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据以组织、指导工程施工。

2、工区工程管理部负责工区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3、已批准的各类《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需要修订时,由原编制单位负责修订,并经原批准单位批准后实施。

4、工区工程管理部及有关部门应对《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如有重大变化应采取措施,及时修订。

5、主要编制内容

一、编制依据。

二、编制范围。

三、工程概况主要工程数量。

四、施工总体方案:

1.施工组织机构工区队伍分布。

2.大临工程的分布总体设计。

3.过渡方案和过渡设计。

4.施工用电。

5.施工用水。

6.施工测试。

7.内业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移交)。

8.施工程序(征地拆迁-场地清理-图纸审核-测量放线-现场核对-开工报告-工程实施-施工自检-报验签证-试验检测-质量评定-工程验收-土地复耕-工程保修)。

五、管段内一般工程的施工方法(分专业)、关键技术、工艺要点、工艺要求。

六、管段内重点工程的施工方法(按单位工程)、关键技术、工艺要点、工艺要求。

七、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和新技术其工法整理安排。

八、总工期进度计划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九、主要材料、工程设备的使用计划和供应方案措施。

十、创优规划和质量保证措施。

十一、安全保证措施。

十二、工期保证措施。

十三、环保、水保、文物保护措施。

十四、需附的图表:

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2.过渡工程设计图。

3.施工进度图(必须有网络图、横道图、形象进度图三种表现形式)。

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计划表。

5.分年、季度的进度计划。

6.分年、季度劳动力使用计划表。

7.分年、季度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使用计划表。

8.分年、季度完成工程数量计划表。

9.分年、季度资金使用计划表。

6、编制依据

6.1.国家、铁道部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条例、规定。

6.2.国家和铁道部现行设计规范、施工指南、验收标准。

6.3.招投标文件、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会议纪要。

6.4.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设计文件、图纸。

6.5.建设单位下达的指导性施组、工程施工安排要点、工期、质量、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

6.6.国家、行业、地方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

6.7.铁路客运专线现场调查的相关资料。

6.8.现行的施工定额和工期定额,现行铁路施工、材料、机具设备定额等。

6.9.工区的组成、机械设备、各类技术人员配备工区队伍施工能力的基本情况。

6.10.其他相关依据。

7、贯彻技术与经济统一、科技优先的原则,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和施工机械化、工厂化、装配化水平。

8、根据施工任务特点,充分发挥集团优势和各施工方的技术专业优势,合理部署施工力量。

9、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原则。根据项目所处地区自然和气候特点,合理安排受季节影响较大的工程施工,做到均衡、连续施工;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减少施工运输投入。

10、贯彻“正、临结合”原则,凡有条件利用的正式工程,均应优先安排施工和利用,应充分利用永久征地,减少临时租地;要注意站前、站后工程以各相关专业的衔接。

11、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水土资源文物保护、节能的要求。

12、编制内容要重点突出、简繁得当、表述清楚、语言简练,保证措施部分不写空话、套话。

13、根据一级管理两级控制的管理模式,工区分别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工区根据项目经理部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段内的单位工程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经理部审核后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

14、控制工程、重点工程施工方案由工区组织编制,经项目经理部审核后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

15、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批。

篇2: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为规范公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施工组织设计序,特制订本办法。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

1、施工项目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

2、应根据现行规范标准,工程项目特点编制有针对性、有指导性、有可操作性在施工组织设计;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在项目开工前,完成编制、审批手续;

4、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施工危险源、施工工艺、作业条件、施工人员的素质等情况,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规定针对危险源的具体防护措施和施工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

1、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由公司施工科负责,技术负责人签字,盖部门章;

2、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由项目部负责,技术负责人签字,盖部门章;

审批栏中应有明确的审批意见;

公司施工科应建立审批登记台帐。

一、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范围:施工用电工程、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设备装拆、悬挑钢料台制作安装等。

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内容:

○1施工用电:方案中应有负荷计算,变压器选择,导线和电气件选择,施工用电线路平面走向布置图,系统立面图、电箱接线图,施工用电搭设、使用、维护及防火安全技术措施等要求;

○2基坑支护:方案中应有地质勘察资料,固壁支撑负荷计算,支撑材料选择,支撑固定示意图,深基坑分层次固壁措施及检查维护安全技术要求等内容;

○3土方开挖:方案中应有地下物件勘察资料、附近构筑物资料,深基坑分层次开挖要求,土方运输和堆放要求,机械开挖安全操作要求,应急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

○4降水工程:方案中应有相关地质勘察资料和附近构筑物地基资料、对周围构筑物影响的评估以及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等内容;

○5模板工程:方案中应有模板支撑强度设计计算书、细部构造放样图、支撑材料选择要求和立杆、横连杆、剪力撑、基础的设置要求、支撑架平面示意图和立面示意图、模板支撑搭设和验收及拆除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等内容;

○6起重吊装工程:方案中应有施工作业场地(周围环境)资料、起重机械的选择、作业区周围外电线路的防护措施、诡杆式吊架风绳和地锚的设置要求、起重机械的进场检查验收(包括各种吊索、吊具)、吊装作业人员(持证)安全操作要求、吊装指挥人员确定、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起重物就位固定措施等内容;

○7脚手架工程:方案中应有设计计算书(包括基础、悬挑架、立杆、连墙件强度验算)、材料选择要求、构造细部放大图(连墙件、基础、分层卸荷示意图)、脚手架立面图和平面图、脚手架防护要求(地笆、挑板、安全网、四步一隔离、防雷击、防腐、排水等)、脚手架搭设和检查验收以及拆除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等内容;

○8垂直运输设备装拆:方案中应有现场作业场地资料、所选择机械的名称和规格及型号、基础设置要求(按厂方提供的资料)、附墙架设置(按厂方提供的资料,如有变动必须经厂方提供正式图样)要求、进场机械的检查验收要求、机械的安装拆除作业人员(持证)的确定(包括现场指挥、安全监督、禁区看护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要求、各种作业工具的配备和检查要求、安装检查验收要求等内容;

○9悬挑钢斜台制作安装:方案中应有设计计算书(包括挑架抗弯、吊索和拉环强度验算)、示意图、安装位置要求、跑道板铺设、临边围护要求、安装安全操作要求、检查要求、使用安全要求等内容;

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

1、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由公司施工科负责,技术负责人签字,盖部门章;

2、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由项目部负责,技术负责人签字,盖部门章;

3、审批栏中应有明确的审批意见;

4、公司施工科应建立审批登记台帐。

三、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前应由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部)向负责具体施工的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由施工负责人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后应由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3、危险性比较大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中,应明确安全监管人员,实施监控,建立监控记录。

篇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为了保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有限实施规范其编制、审批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当施工项目中标后,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项目有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合同工期及有关的规定进行编制,并且要广泛征求各协作施工单位的意见。

对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以及采用新工艺和新技术的施工项目要进行专业性的研究,必要时组织专门会议,邀请有经验电器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参加,集中智慧,为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必实施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过程中,要充分的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吸收他们参加编制和审定,充分利用建筑业企业的技术素质和管理素质,统筹安排、扬长避短,发挥建筑业企业的优势,合理地进行工序交叉配合的程序设计。

当比较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之后,要组织参加编制的人员及单位进行讨论,逐项逐条地研究,修改确定,最终形成正式文件,送主管部门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经下部门和个人审批。(1)技术质量部门;(2)安全生产部门;(3)设备机械部;(4)公司技术负责人;(5)工程部;(6)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和审批人应有明确意见并签名,职能部门盖章。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准随意变更修改。确因客观原因许修改时,应按审核、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重大复杂的安全技术应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审查。

不经会签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一律不得执行。

专项技术方案根据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规定,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审查办法》大的施工项目,以及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公司将根据现场的具体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针对不同的工程特点从施工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安全针对所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从安全保险的有效设置方面采取保证安全。(2)安全方案审批,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包括修改方案)应按公司规定由公司技术部门组织实施审批程序,具体程序应参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3)安全方案的内容专项安全技术方面应力求细致、全面、具体。并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设计计算,对所引用的计算方法和数据,必须注明其来源和依据。所选用的力学模型,必须与实际构造或实际情况相符。为了利于方案的实施,方案中除应有详尽的文字说明外,还应有必要的构造详图。图示应清晰明了,标注齐全。(4)专项安全方案交底、验收和检查各层次技术负责人应会同方案编制人员对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上级对下级的技术交底,并提出方案中所涉及的设施安装和验收的方法和标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方案编制人员必须参与方案实施的验收和检查。(5)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监控,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行为必须列入危险作业管理范围,作业前,必须办理作业申请,明确安全监控人,实施监控,并有监控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