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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作业监督巡视制度

2024-07-10 阅读 6314

现场作业监督和巡视制度

在工序施工的过程中,不按照操作规程、标准进行施工,也很容易造成众多的质量问题。采取现场巡视的方法,能够实现施工过程的有效控制。

1)依照建设部189号文文件规定,对形成工程主体的主要工序或者对工程质量具有重大影响的工序过程,应由监理单位编制施工旁站管理方案并认真落实旁站管理工作。

2)对于其他一般性工序可采取现场巡视检查的方法对施工单位工序施工进行监督、控制。

3)旁站管理及现场巡视检查均应有详细记录。

篇2:停车场管理系统巡视维护规定

1.0巡视维护项目、周期、要点及质量标准:

序号项目名称周期巡视维护要点质量标准

1主机/车场每月1.表面清洁;

2.检查润滑系统情况;

3.感应式道闸系统是否正常;

4.电缆接头有无松动

5.反光膜无脱落1.外观清洁,无尘。

2.电脑显示正常,与现场控制设备通讯正常。

每季1.挡车杆完好

2.箱门箱盖密封性能

3.齿轮是否良好

每年1.限位开关是否紧固、位移距离

2.检查各触点接触、接地良好

3.箱内各部件是否紧固、内外整洁

每季1.固定箱体,对有锈蚀、变形的部位进行处理。

2.调整读卡器的灵敏度。

3.整理箱内线路,紧固接线头。

4.对过热、烧蚀的线头进行处理。

2.0根据《设备设施管理程序》中的责任分工,值班人根据本规定第1.0项进行日常巡视维护,并把异常情况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填写《派工单》进行维修。管理处其他人员若发现系统设备异常,及时通知设备责任人或值班人员处理。定期维修保养的根据保养计划周期实施并记录在《车库收费系统月保养记录表》、《车库收费系统一级保养记录表》、《车库收费系统二级保养记录表》;异常维修的填写《设备维修记录》

3.0支持性文件及记录

3.1《设备管理程序》

3.2.《设备维修记录》

3.3《派工单》

3.4《车库收费系统月保养记录表》

3.5《车库收费系统一级保养记录表》

3.6《车库收费系统二级保养记录表》

篇3:燃气管网设施巡视检查管理制度

为确保天然气管线及设施的安全运行,及时发现消除燃气管线运行中的隐患,防止天然气管线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天然气中、低压管线(带气运行、未带气建设)以及附属设施(调压站、调压箱、阀门井、凝水缸等)的巡视检查。

管线的管理监护单位必须安排专职人员对所管理的管线每天进行巡视检查,并定期组织人员对管线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管线设施安全运行。

1.管道巡线队负责已带气管线的管理监护;安全部负责已建成未带气管线的管理监护;

2.管线巡检人员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着装,随身携带巡检队所需的工具及仪器;

3.天然气管线巡视检查人员,必须掌握所巡视检查范围内天然气管线及设施的准确位置、埋深、投运时间、运行状况、技术参数、性能,同时了解管线周围情况和天然气用户基本情况(用气户数、用气量);

4.天然气管网的推车巡视检查每两个月为一周期,巡检人员在负责区域徒步用手推式检测仪全线检查一次,无法用手推式检测仪检测的管线用打钎法进行检测,检查天然气管线的运行安全状况;

5.天然气管线巡视检查人员对所管辖区域内的燃气管线及设施每天进行一次检查,对区域内的阀门井、凝水缸、放散点等用便携式检测仪进行检测,对燃气管线周围的其它井,如通讯井、上水井、下水井等每周至少进行二次检测。在雨季要定期打开阀门井检查井内是否有积水,有积水者及时采取措施将水抽干,确保井内无积水。检查管线及设施有无泄漏、塌陷、占压、周边施工等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采取有效措施后上报,同时认真做好记录;

6.对用普通燃气表的民用户,要对户内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知识宣传,对查出问题(泄漏、私自改管、接热水器、启封、盗气、第二火源、软管过长、软管穿墙、管道上堆压物品、未装报警器、管道腐蚀等)的用户进行安全知识讲解并督促用户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拒不整改者认真做好记录并上报处理,IC卡燃气表用户每年至少进行二次管线及设施安全普查;

7.公福户、工业用户检查人员每周至少检查二次,检查人员要仔细检查天然气管线、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或隐患(泄漏、燃气表运行状况、盗气、报警器状况、管线腐蚀、管线状况、短处增灶、漏气、第二火源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处理,对拒不整改的用户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认真做好记录并上报公司有关部门;

8.巡视检查人员要将每天巡查情况做好记录,记录要求内容具体、准确、完整、规范、清晰;

9.管线管理单位对巡视检查人员所查报的问题立即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指定专人负责,限定时间对隐患整改。本单位不能立即解决的应立即上报总公司;

10.天然气管线巡视检查实行责任制,检查人员对管辖区域内的管线设施负有安全运行责任,未按规定对本辖区域内管线及设施进行巡查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下岗,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其责任;

11.巡视检查人员未能在第一时间发现管辖区域内安全隐患(突发性除外)而由其他人发现的,未酿成任何后果者,给予巡检人员罚款处罚并通报批评;对造成后果者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罚款100-500元罚款、待岗、下岗等行政处罚,事故严重者依法追究其责任,对第一时间发现管线及设施安全隐患者,给予100-500元奖励;

12.对巡线人员发现问题上报后处理不及时的有关单位、部门、人员依据问题的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待岗、下岗等行政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其责任;

13.天然气管线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按应急抢险预案的组织体系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