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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公司纠正和预防措施

2024-07-10 阅读 2114

1、总则

为了消除实际和潜在的不合格原因,防止质量问题的发生或再发生。

2、职责

2.1技质部是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控制,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分析原因,提出措施并对措施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2.2管理者代表负责批准措施计划。

2.3责任部门负责按措施计划和要求具体实施。

3、程序概要

3.1纠正措施

3.1.1技质部负责收集与产生不合格、缺陷的有关质量信息和资料,其中包括:

a.不合格品报告

b.内部质量体系审核不合格报告

c.质量分析会记录

d.顾客申诉报告等

3.1.2技质部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召开质量分析会,找出原因,由责任部门制定纠正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进行实施。[[由技质部对其整改结果进行验证。

3.1.3由纠正措施引起的文件更改,执行《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3.2预防措施

3.2.1技质部负责收集与产生不合格、缺陷的潜在原因有关的质量信息和资料,其中包括:

a.过程控制记录

b.员工的合理化建议

c.管理评审会议记录

d.质量分析会记录

e.服务和顾客意见等

3.2.2技质部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分析,找出潜在不合格原因,填写“预防措施报告”,明确责任部门,并提出预防措施计划和要求。

3.2.3技质部负责对预防措施的试验和实施情况及其效果进行验证。

3.3纠正和预防措施应明确实施单位和实施进度。

3.4当通过验证认为所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未达到预期效果时,应按《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重新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3.5技质部应对所采取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提交管理评审。

4.支持性程序文件

Q/CS02-4.14-2000《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篇2:纠正预防措施管理制度

1、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安全环保部为公司纠正与预防措施的主要执行部室;公司各部室及基层单位为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的对象;

2、纠正与预防措施应涵盖各级安全委员会的活动,培训程序及培训质量的评估、变化管理流程要求、职业卫生检测、事故调查、事故分析、事故报告、公司标准化系统评价、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法律法规的获取与识别、应急管理等内容;

3、确保公司纠正与预防措施沟通的有效性及实效性;

4、公司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系为公司纠正与预防措施沟通人员,建立相关的制度及职责;

5、沟通对象为公司所属范围内与安全工作有关或相关的事宜;

6、沟通方式或频率为公司每月经济运行会和公司调度

7、纠正与预防措施须设立计划或方案,计划或方案中须载明责任人员、行动步骤、时间要求、地点及行动的跟踪要求等;

8、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文件、记录应以档案形式保管。

篇3:纠正预防措施实施保障制度

1、目的

针对不合格项采取纠正措施,针对可导致不合格的隐患采取预防措施,实现安全标准化体系的持续改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安全标准化实施中纠正、预防与改进措施的制定、实施和验证。

3职责

3.1安全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对不合格项的识别,并确定相应的纠正与预防措施。

3.2安全科根据管理体系的要求,督促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并对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3.3各采区、班组和部门负责在所辖区域实施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4、工作程序

4.1纠正措施

4.1.1安全管理者代表组织相关人员对安全标准化体系所涉及的个过程和环节可能出现的不合格项进行识别,并确定相应的纠正措施。

4.1.2各采区、班组和部门将安全标准化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项及其他信息以书面形式向安全管理者代表报告。

4.1.3管理者代表组织人员对不符合项进行确认和原因分析。在全面衡量风险、成本、可靠性、安全性等基础上确定所要采取的纠正措施及责任部门,包括预期要达到的目标和完成期限。

4.1.4各班组或相关岗位部门实施相应的纠正措施,安全科负责对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控和验证,实施和验证的过程应形成相应的记录,验证结果应书面报安全管理者代表。

4.1.5纠正措施的实施应保持各过程及环节的正常受控,并消除可导致不符合及偏差发生的原因。

4.1.6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实施应满足对以下过程和活动出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培训、检查系统、隐患整改、事故事件调查、风险评价。

4.2预防措施

4.2.1预防控制是安全标准化体系建立和运行的一项重要原则,厂长和安全科应遵循PDCA的原理,采用过程方法,收集影响安全标准化体系运行的有关信息,对每个过程进行分析,识别所有潜在的不符合项,并找出原因,确定和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必要时要为预防措施的执行制定专门的实施计划。

4.2.2安全科要通过对管理数据和信息的分析,对作业过程及现场的观察,经常性的对各个过程和环节的潜在不符合因素进行识别哦,以便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

4.2.3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应形成记录,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应予以验证。

4.2.4安全科负责将所采取措施的有关信息和记录提交给管理评审,包括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结果和验证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