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项目法施工管理制度范文

项目法施工管理制度范文

2024-07-10 阅读 2347

前言

为了更好的适应当今的市场经济,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在加大生产经营力度的同时,以科学进步和集约化经营为手段,大幅度地提高企业内部的经济效益,推动我处各项工作的顺利运转,特制定本办法。其目的是为了提高管理、降低成本,减少消耗,加大盈余,改变现有的高产值低效益的不良现状,并为今后的投标报价及成本控制提供参考。

第一章项目法施工管理的指导思想

1.1推行项目管理,第一要坚持企业是利润中心,项目是成本中心的原则,强调项目管理的一次性特点,防止因项目经理部固定化而造成企业内部利益主体多元化,从而消弱和肢解企业整体优势;第二要坚持推动项目管理与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的原则,二者相辅相成,互为保证;第三要坚持项目管理与企业管理有机结合的原则。项目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服从于企业管理的总体目标,综合协调和监督控制。第四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继承与发展、借鉴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把握项目管理的内涵,既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改革的递进性,又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和发展。

第二章项目法施工管理的形成条件

2.1本处的任何干部职工都有了解和捕捉工程信息的权力,但工程信息必须由处进行分析确定,然后根据情况安排相关人员跟踪,以保证其可靠性和连续性。

2.2不论以任何形式招揽的工程项目,均由处生产经营科统一组织对招投标文件的评审,编制投标书。

2.3项目经理的条件

2.3.1政治素质:

在施工管理中能自觉地坚持正确的经营方向,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地方法规,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自觉维护局、处的利益,正确处理局、处和职工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并且有坚持原则,善于管理、勇于负责、不怕吃苦、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3.2领导素质:

施工项目经理是一名领导者,因此应具有较高的组织、领导工作能力,应满足下列要求:

(1)博学多识,通情达理;(2)多谋善断,灵活应变;

(3)知人善任,善与人同;(4)公道正直,以身作则;

(5)铁面无私,赏罚分明;

(6)在哲学素质方面,项目经理必须有讲求效率的"时间观",能取得人际关系主动权的"思维观",有处理问题注意目标和方向、构成因素、相互关系的"系统观"。

2.3.3知识素质:

项目经理应当是一个专家,要懂得工程施工技术知识、经济知识、经营管理知识、法律知识、合同管理知识、安全知识和贯标知识,特别是精通项目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懂得施工项目管理的规律。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也就是较强的决策能力、组织能力、指挥能力、应变能力。

2.3.4实践经验:

项目经理须具有一定的施工实践经历和经过一定的实践锻炼。只有具备了实践经验,才能灵活自如地处理各种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

2.3.5身体健康:

项目经理须具有健康的身体,以便保持充沛的精力和旺盛的意志。

2.4项目经理的选聘程序

2.4.1竞争招聘制:招聘项目经理一般在本处范围内,特殊情况也可外聘。该办法可对一些小型、简易工程试行。

招聘程序一般为个人自荐,组织审查,根据其上缴利润,经营措施,工程质量目标,安全防护措施,专业技术答辩,综合考评,择优选聘,此办法的目的是以增强项目经理的竞争意识和责任心。

2.4.2领导委任制:委任范围一般限于企业内部的在聘人员,其程序是经过领导提名,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党政联席办公会议决定。但人事部门一定要严格考核,单位领导知人善任。

2.4.3内部协调、基层推荐制:本方式一般采用各基层部门向单位推荐若干人选,然后由人事部门集中各方面意见,进行严格考核后,提出拟聘用人选,报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2.4.4凡个人提供的工程信息,经处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研究确定之后,由处组织相关人员跟踪联系,待工程中标后,可给予提供信息的人员适当的经济奖励。

2.4.5特殊的、大型的、指令性的工程项目由处领导研究直接聘任项目经理。

2.5、项目经理部的报批程序

2.5.1成立条件

(1)有工程项目,并已签订工程合同。

(2)经处研究认可的项目经理。

2.5.2项目经理部的报批程序

(1)根据处人员情况,组建新项目经理部,报处主管领导初审后,再报处长研究批准。

(2)备案:被批准的项目经理部注明人员构成,各自岗位职责和已承建的工程项目情况一并汇总,报处劳人、财务、生产经营各科室备案。

(3)建档:项目经理部的业绩(已承建工程的成本、五大费用的详细分析、质量、工期、安全、党建、工会、文明工号、职工小家、青年文明号等)形成专项资料,报相关部门存档。若以上有关资料不能按规定递交,项目经理年终考核不能参与评选优秀,其项目经理部也不能参与各项先进评选活动。

第三章成本的构成及制定

3.1成本的基本概念

成本的构成:成本构成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3.1.1直接成本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种支出,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

3.1.2间接成本是指企业内部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所发生的各种支出。

3.1.3成本控制责任人:全处经营总成本由处长控制;各项目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由项目经理控制。

3.2成本资料的形成

按成本资料的形成及用途分为预算成本、计划成本、实际成本。预算成本是根据施工图设计确定的工程实物量和预算定额计算确定的工程成本;计划成本是以预算成本为基础,根据降低成本的要求,在充分考虑各种可能采取的增产节约、::内部挖潜等技术组织措施的前提下,以计划形式所确定的成本,它是企业成本管理的奋斗目标,也是落实经营承包责任的重要依据;实际成本是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各种成本支出的总和。

3.3成本的制定及审批程序

3.3.1竞争的各个项目经理必须制定出工程项目的计划成本及具体承包管理办法(该办法必须低于各自制定的计划成本),上报的各自办法报处领导及有关人员进行研究、裁决并审批。由此确定的成本或办法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执行,无特殊原因,不得做擅自修改。

3.3.2实行工点承包、班组承包的单位,可将工点、班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成本核算对象一经确定,施工中无重大偏差,不得任意变更,并应及时通知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个部门,统一成本核算口径。防止超支、超标现象。

3.3.3标外及非投标工程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时进行签证和索赔。

第四章项目经理的责、权、利

4.1职责

4.1.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本处的各项规章制度、指令和规定。

4.1.2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财经管理,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利益关系。

4.1.3认真履行施工合同和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确保各项任务指标的完成。工程竣工后20日内,项目经理部要按处相关规定提出各项总结报告,无特殊原因,逾期不递交报告,对项目经理进行相关的处罚。

4.1.4对施工、质量、工期、安全、计划、经济、劳动工资、文明施工、验收、交工、项目成本管理、工程预决算等实行全过程控制。

4.1.5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方案,质量、安全、降低成本的保证措施。

4.1.6根据合同工期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劳力、材料、机械设备使用计划,编制产值完成报表,并按处要求上报。

4.1.7组织制定项目部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贯彻落实ISO9001标准,接受局、处业务部门的检查、监督及指导。

4.1.8负责清理业主及相关单位的债权、债务。

4.1.9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文明施工、职工小家建设及综合治理工作。

4.1.10负责与该工程项目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

4.1.11各项目部依照处各相关部门的要求每月及时准确上报相关表格。

4.1.12各项目部在每月25日(暂定)须回处机关召开生产总结例会,并准备各种相关书面材料(汇报后上交处领导),材料要充分体现施工完成情况、剩余工程情况、每月的工作总结及下一个月的工作安排,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材料做到真实准确。

4.1.13在保障工程的顺利开展的同时,必须搞好党建、工会、共青团、文明施工、职工小家等方面的工作。

4.2权限

4.2.1依照局、处

规章制度,在处的指导下对工程项目有经营决策权和生产指导权。

4.2.2在处规定范围内,依照质量有保证、报价低、资历深、信誉良好的原则,选择或辞退施工队伍的权利。

4.2.3在承包范围内有对施工队伍进行奖罚的权利。

4.2.4对业主或项目发包方违反合同造成损失的,尽快落实签证、整理资料积极主动争取索赔。。

4.2.5加强管理,采取措施,对由作业队伍施工原因而造成质量不合格,有权提出返工或要求赔偿。

4.2.6对项目部成员违反劳动纪律,由处按工程局及我处办法规定进行处罚。

4.2.7严格执行自己项目部上报并通过的管理办法。

4.3利益

4.3.1项目部成员按处规定的财务制度发放工资,享受各种政策福利待遇。

4.3.2项目完工结算后,按本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七章有关条款进行合同兑现。

第五章项目经济责任制

5.1工程项目责任书签订后,按项目分级由处向项目经理部进行发包。

5.2审批后的管理办法,确定承包指标和工作目标。

5.3按期完成形象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目标。

5.4项目部人员的收入与该项目工程质量的好坏、工期的长短、成本的高低(视工程情况具体而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党建、工会等紧密挂钩。

第六章考核及奖罚

6.1项目开工后,由处组织财务、施工、预算、质检有关部门对项目部的生产进度、质量及成本、贯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情况进行阶段考核。分析成本升降原因,及时纠正施工中的偏差。

6.2项目经理在施工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则给予免除:如与甲方关系恶化;贪污受贿;重大决策失误;违纪违法。管理水平低,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并视具体情况进行一定的经济惩罚。

6.3工程竣工后,对项目经理部施工管理、质量措施、贯标工作、安全生产、党建、工会、文明工号、职工小家等进行量化综合考评,达到处相关规定的,作为年终考核和奖励兑现的依据。

6.4工程竣工后,处要求的相关资料必须齐全,工程质量优良,无安全事故发生的,按局现行办法对项目经理部兑现优良工程奖,同时工期提前,成本降低,又保证了文明施工,并为本处树立了形象,创造了信誉,处长将拿出处长奖励基金对项目经理部进行另外奖励。

第七章完成合同及兑现

7.1为确保成本控制管理办法的实施,项目经理按上报办法对自己项目经理部成员发放各种奖励及加班工资,但项目经理和副经理不在享受此奖励。项目经理和副经理由处成本控制小组在年终时根据各项工程完成的具体情况、各项目经理部的运行情况以及其他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及权衡后,再一并进行经济奖励。

7.2处设立处长奖励基金,对本处贡献较大的,在各方面做的比较优秀的,并由处成本控制领导小组考评,评选出优秀项目经理,对其进行相关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八章项目经理部的纵横向关系

8.1横向关系

实行项目法承包管理,项目部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核算单位,将会与横向建立多种关系。一是在党务、行政管理上,项目经理部受处有关职能科室的领导,二者是上下级关系;二是在经济往来上,根据处成本控制领导小组与项目经理签订的承包责任书,项目经理部与处职能科室是平等的甲、乙双方合作关系;三是业务管理上,项目经理部是处内部的一个管理层,必须接受处职能科室的业务指导。一切

统计报表,包括施工、技术、安全、预算、工资、外包队伍的工程合同使用计划及各种资料都要按ISO9001标准准时报送主管部门,其主要业务关系如下:

8.1.1计划统计。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必须纳入计划管理。项目经理部除每月(季)度向处项目成本管理小组报送施工统计报表外,还须根据处成本控制领导小组与项目经理签订的承包责任书所定工期,编制单位工程总进度计划,物资计划,财务收支计划。并坚持月计划,旬安排、日检查制度。

8.1.2财务核算。按处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8.1.3材料设备供应。按处物资管理办法执行

8.1.4预算与经济洽商签证。选聘到项目经理部工作的预算人员负责工程施工预算编制,包括经济洽商(设计变更)签订和增减预算的编制报批,各类经济洽商签证要一式四份,送处成本控制领导小组,项目经理部等有关部门存档,以作为审批和结算增收的依据。

8.1.5质量、安全、行政管理等工作均通过业务系统管理,实行从决策到贯彻实施,从检查控制到信息反馈一竿子插到底的方式,进行全过程监控、检查、考核、评比和严格管理。

8.1.6劳务管理按处劳人科管理办法执行。

8.2纵向关系

8.2.1协调总、分包之间的关系。

8.2.2协调好与劳动作业层之间的关系。

8.2.3协调好土建与安装的关系。遵循"有主有次,确保重点"的原则。

8.2.4重视公共关系。主要是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部门以及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等之间的关系。

第九章附则

9.1本办法适用新开工项目。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9.2本办法由处成本控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处成本控制领导小组成员见附表)。

9.3如本处有关文件与本办法相抵触,均以本办法为准。

篇2: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施工车辆必须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在指定地点作业,在指定路段行驶,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驶出施工区域。

第二条施工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尽量避免妨碍施工现场通行。

第三条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应瞻前顾后、兼顾左右、谨慎行驶,最好指挥车在前开道。

第四条未经指挥长批准,施工现场的交通道路不得隔断或挖断。

第五条起重车起吊、挖土车作业时周围应设安全距离并有防护围栏和警告标志。

第六条施工车辆脱离施工现场行驶时,应注意文明整洁,必须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七条违章作业或违章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由车方负责。

第八条工程施工,要求各施工单位尽量使用自己的车辆运送土石方、建筑垃圾等。在确有困难情况下需雇请社会车辆时,应严格查看车方的牌照、执照、行驶证、年审年检、车辆保险等各种证件及相关手续,确认齐全合格后方可雇用。

第九条凡违反道路行驶规定的,每车次处罚用车单位500-1000元。

篇3: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直接关系高速公路安全畅通,不仅涉及施工管理和操作者的安全,而且涉及行驶车辆和周边环境的安全。为加强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保障高速公路事业科学、协调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制定本制度。

一、养护施工安全合同管理

养护工程的安全责任必须纳入承包合同内容,运营管理单位要与所有进入高速公路养护市场的承包单位签定安全合同,明确安全管理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养护工程的施工设计应当兼顾安全措施。凡是拒不执行安全规定的承包单位,要适时取消其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准入资格。所有的养护责任单位都必须按规定为各自的劳动者办理有关强制安全保险。各运营单位应当对承包单位的安全保险情况予以监督。

二、施工前期安全准备

养护责任单位要对养护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养护工程开工前,运营管理单位在召开技术和安全交底会议时,应对承包单位的安全工作明确具体要求,对进场施工的安全准备情况进行核查。承包单位要制定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岗位职责、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施工安全必需的设施、设备,办理安全施工各项手续,缴纳安全保证金。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维修保养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统一设计式样的安全制服,养护工程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反光背心和安全帽。路面施工点要按规范规定合理布置,需要部分封闭车道时应保证过度区最小长度。施工现场要按照部颁规程设计的图例规定摆设安全标志,倾倒的标志应及时扶正,破损的标志要随时修复。施工作业点应当采取隔离措施,防止飞溅、洒落物件干扰行车;现场要有专人指挥,控制并尽量减少施工与交通的相互影响,配合有关部门维持现场交通秩序。需要过夜的施工现场,必须安放反光标志,并适当设置警示闪光标志。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并清除路面影响行车的抛洒废弃物件。路面施工需要进行交通分流、管制等措施时,必须事前与路政、交警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养护施工和抢修工程要尽快完成,严格执行质量和时效规定,并且认真清理施工现场,及时开放交通。凡是来不及安排处治并且直接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要采取紧急预案处理,对路面坑洞要采取临时填补,对边坡坍塌要采取围栏隔离并清除等措施。

四、养护设备安全管理

养护单位的所有养护设备运行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定。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资质证书,应会基本知识,熟悉操作技能,养护管理单位要定期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考核。养护施工作业车辆不准带病出车,不准随意掉头和逆向行驶,夜间行车必须保持高度警觉,严禁疲劳和违规驾驶。维修保养车辆必须配备电子情报板,路况巡查车、专用抢修车、高空作业车等要悬挂警示灯,路面清扫车要安装电子方向指示牌。起重、发电、供电、管道等设备设施必须制定运行制度并按照规程操作。

五、突发紧急情况处置

高速公路养护系统的突发紧急情况主要分为四类:第一类是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水灾害、恶劣气候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山火灾害等。第二类是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第三类是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危害等。第四类是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经济安全事件、社会治安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针对上述情况,分别制定处置预案措施,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提高处置突发紧急情况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情况造成的损害。

六、养护安全信息管理

运营管理单位必须坚持路况巡查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和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所辖路段的路况和养护施工信息,凡是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施工作业情况,都应当及时将信息汇集至相关部门,通过电子情报板、广播、电视、报纸等渠道向社会予以发布。突发紧急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养护单位应当将收集和转发的养护信息认真予以记录。

七、安全检查考核

养护部门必须坚持安全检查和督察,长抓不懈,警钟长鸣。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各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将养护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分级进行考核,严格奖惩。对管理不善、监督不为、执行不力导致的重大以上养护安全责任事故,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重违反规定、且拒不整改的单位,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将依法报告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其停业整顿。